『壹』 失業金怎麼領取流程
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首先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其次非本人意願失業,再是保持有求職意願。非本人意願失業這個怎麼認定,細節要按照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這三個條件中,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是最基本條件。但是要參保才有待遇,不參保沒有待遇。這種情況要注意企業沒有繳納保險或者欠保的情況,一樣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我們只能通過投訴維權的方式了,這得向勞動監察部門維權請求幫助。不同地方可能要求上會有一點出入。求職意願,基本的表現就是需要到戶籍所在地或者失業地的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這就算是有求職意願。
失業保險主要包括失業金、國家代繳基本醫療保險、失業期間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救濟金等待遇,還是不錯的,領取的程序上需要謹慎,細節注意好。失業保險最好不要斷,失業保險和失業補助金區分開不要弄混了。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貳』 失業金怎麼申請領取
領取失業金需要的方法和需要提交的材料:1、領取人本人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2、已辦理失業登記的證明;3、社會保障卡;4、與原企業簽訂的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書。《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但是疫情期間,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了五項舉措,具體如下:疫情期間為保障失業人員能夠方便快捷地領取到失業保險金,人社部積極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推出五項舉措:
第一,放寬申領期限
各地經辦機構不得以失業人員超過60日的申領期限為由拒發失業保險金。
第二,減少證明材料
失業人員可以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到當地就業服務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無需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失業登記證明。
第三,優化經辦流程
失業人員辦理失業金申領時,可以和失業登記同時辦理,避免「進多個門、跑多次腿」。
第四,取消各種附加條件
各地經辦服務機構不得增加失業人員的領金義務,不得附加和捆綁非法定領金條件,同時也不得要求失業人員轉移檔案,更不能將失業人員的領金情況計入職工檔案。
第五,加速推進線上申領失業保險金
目前已經向社會公布了297個城市的網上申領平台,力爭4月底之前所有地級市都要實現網上申領。
為方便失業人員快捷找到失業金申領渠道,及時申領到失業金,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上線人社部失業金申領渠道查詢功能。失業人員可根據查詢到的名稱、網址前往相關平台,進行失業金申領!
『叄』 社保里的失業金怎麼領
社保交多久可以領失業金
滿一年,符合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金。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前提條件是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
失業保險金繳納年限是累計的,例如一名勞動者工作滿6個月後又失業,一段時間又在就業6個月再次失業,只要在這段時間內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金,累計正好滿1年,這個勞動者就符合申請失業保險的條件。
社保失業金領取條件
想要領取失業金,除了已經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還需要滿足下面的條件:
非本人意願失業
勞動者失業領取失業保險條件,必須是因為外界種種因素導致失業的,而不是因為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進行失業登記
領取失業保險金前,必須是已經進行過失業登記,並且還在求職,有求職需求,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後兩個月內辦理
勞動者領取失業保險金要求求職者必需在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六十天內辦理,超過這個時期就不能在辦理。
領取材料
1、《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
2、《求職登記表》
3、原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工作)關系的證明二份。
4、戶口所在地或者常住街道(社區、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站(服務中心)開具的失業證明一份。
5、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6、一寸免冠近照三張。
『肆』 失業金怎麼申請領取
1、什麼叫失業人員?
根據失業補助金發放范圍理解,失業人員指的是曾經繳納過失業保險費,現處於失業狀態的人員。
2、失業保險金與失業補助金的發放范圍有什麼區別?
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可統稱為失業保險金(以下失業保險金專指狹義上的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的發放范圍比較窄,對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有著嚴格的條件,而失業補助金幾乎涵蓋了所有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是針對特殊時期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而增設的失業保險政策。
失業補助金的申領條件
為更好地說明失業補助金的申領條件,先說明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條件。
1、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條件。
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需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2、失業補助金的申領條件。
一是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間仍處於失業狀態。
二是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人員。
三是因離職原因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如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
四是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小結:
從失業保險金與失業補助金的申領條件對比可以看出,領取失業補助金的失業時間范圍縮小了,但其他條件放寬了。
『伍』 失業補助金怎麼申請領取
答:您好。
一、失業保險金有以下領取條件:
1、失業人員連續繳納失業保險滿1年以上;
2、失業人員並非本人意願導致中斷就業;
3、失業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了失業登記和求職要求。滿足以上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在當地社保相關部門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保險金具體金額以所在城市政策為准。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標准: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
2、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為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為24個月。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以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一定比例確定。
3、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
1、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四、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陸』 失業金怎麼領取
領取失業保險金流程:
1.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初審、復核;
3.符合條件的發放《失業保險金領取證》;
4.失業保險金由銀行按月代發至失業人員社會保障(銀行)卡。
適用的對象是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申領失業補助金。其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是指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二、補助標准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和失業保險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為每人每月100元;失業保險繳費1年及以上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為每人每月150元。失業補助金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按規定享受價格臨時補貼。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柒』 怎麼領取失業金
領取失業金自失業之日起30日內本人持相關手續到戶籍所在地鎮勞動或社會保障事務科辦理《失業證》或恢復事業身份手續,持相關證件到地區勞動局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服務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手續。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