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編工資3600,轉正以後的工資多少
4320元。根據相關資料查磨嫌詢,事業編工資轉正是原工資的基礎上再加上百分之二十,得到最後工雀晌資為頃游鋒4320元。
② 事業單位工資待遇標准
待遇規定如下:
1、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是全國一個標准,主要針對機關事業單位的三類人員,工勤人員、專業技術核埋人員和管理人員套用的工資標准。分為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不同的級別,職稱,技能等級,分別對照不同的工資標准。崗位等級是最基本的,關系著後續的各種待遇水平。崗位等級越高,崗位工資越高,基本工資也越高,其他各種待遇也越高。而薪級工資有點像工齡工資。每年只要考核合格就可以晉升一個等級。很多人可能聽說過轉正定級。剛畢業的大學生,如果轉正定級的話,就是明確了起薪的級別。普通改帆螞本科畢業生是7級,雙學士九級研究生11級,博士14級。國家對於護士和教師也專門照顧,額外提升他們10%的基本工資。
2、津貼補貼。一般來說是地區性津貼,和事業單位的一些特殊崗位補貼。最簡單的鄉鎮補貼,所有鄉鎮的機關事業單位都有。還有國家統一明確的鄉村教師生活補貼。說出來可能大家不信,北京市最高可達4000元每月。另外還有一些教師補貼,護士補貼,警銜補貼等等。
3、績效工資。績效工資一般是有12個月的基本工資水平確定。是事業單位的另一個工資構成部分,主要包括基礎性績效和獎勵性績效兩部分構成。根據不同的崗位,兩部分組成比例不同。普通崗位5:5,醫院衛生崗位6:4,教師崗位7:3。
4、改革性津補貼。這一部分是原先對職工福利的貨幣化顯現,大家最經常遇到的叫住房補貼,一些地區還有提租補貼,物業補貼等名號。
通常來說還有第五部分就是獎金或者各種公會待遇,但這一部分廣受爭議。這些獎金主要核埋包括一些年終獎金。比如前些天很火的安徽教師36000元的一次性獎勵,西安教師是24000元。也並不僅僅是教師才有,所有機關事業單位都有的。還有精神文明獎,一般來說都是1到2個月工資。參公單位還有13個月工資的獎金。工會福利待遇是按照職工工資的2%劃入,逢年過節可以發一定的慰問品,一般也是人人有份。除了教師之外基本上機關事業單位都可以領取,未休年休假補貼,如果20年工齡以上按照300%發放,高達45天的工資。教師比較郁悶的是,他們享受寒暑假,所以不能享受年休假。
事業單位基本工資:
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3100元;正科級3300元;副處級3600元;正處級4000元;副廳級4400元;正廳級5000元;副部級5500元;正部級6000元。
辦事員三周年按科員對待;科員五年按副科級對待;副科級十周年按正科級對待;正科級十周年按副處級對待;副處級十周年按正處級對待;正縣級十五周年按副廳對待;副廳級二十周年按正廳級對待;初次套改以累計年限對應的職務待遇確定基本工資。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工資待遇標準是非常優厚i的。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
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事業單轎扒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第三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改帆螞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條
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③ 事業單位轉正後工資變化
事業單位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後工資區別是: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試用期工資一般為轉正後工資的80%左右,不一而論,不同時期工資水平不一樣,這是正常現象,不存在補發問題。但如果你們單位有相關承諾,則另行討論。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事業單位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後工資區別:
一、內容不同
1、事業單位正式員工的工資是由基本工資和獎金、津貼組成。
2、事業單位適用期員工的工資是由基本工資、計時加班工資。
二、構成部分
1、事業單位正式員工的工資結構: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事業單位的適用員工的工資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