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考試的時候需要帶什麼東西
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身份證、准考證等。
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防止誤考;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在准考證上的任何區域打草稿或者做其他任何標記等。應聘人員入場時,監考人員還將核實應聘人員身份、提取指紋、檢查隨身物品。
事業單位考試的筆試考試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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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考試的面試注意事項:
面試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的備案應在面試前一周完成。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後,由招聘單位張榜公布並通知本人。
⑵ 事業單位考試需要帶什麼東西
在事業單位考試前,必須要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考試時要攜帶2B鉛筆、橡皮、鋼筆、簽字筆或者圓珠筆,圓珠筆的顏色最好是黑色或者藍色、手錶,其他的物品不可以帶進考場,考場也會發放草稿紙。
在考試時,不能攜帶任何參考資料進入考場,而且通訊工具和計算機也不可以帶入考場,考生在考試前也要注意不要把這些東西放進書包,避免帶入考場被發現當成違規處理,在考試的時候,監考老師會提醒考生考試時間,考生也可以自己佩戴普通手錶查看。
事業單位考試需要帶什麼東西
⑶ 事業單位考試需要帶什麼東西
事業單位考試必備物品: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准考證(建議帶兩份,可以用來做草稿紙)、2B鉛筆(一到兩支)、黑色中性筆(兩支以上)、橡皮、小刀、透明膠帶一卷、塗答題卡的尺子一副、水(瓶身透明)一瓶,還有就是備點小零食。
目前一般考場都備有鍾表,手錶不允許帶入考場。也可以准備一塊手錶,防止考場沒鍾表時應急。
考前請熟悉考場路線,考場位置等信息,最好提前半小時到考場,考前不宜喝太多水,避免來回上衛生間。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促進公共服務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准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
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第三條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條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第二章崗位設置
第五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
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准和任職條件。
第七條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章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
第八條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第九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條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一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第十三條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事業單位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系終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訓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考核應當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
第二十一條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聘期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事業單位應當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編制工作人員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
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第二十四條培訓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支。
第六章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
第二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處分:
(一)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
(二)失職瀆職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
(六)其他嚴重違反紀律的。
第二十九條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
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記過,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24個月。
第三十條給予工作人員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三十一條工作人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由處分決定單位解除處分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三十二條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條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第八章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發生人事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提出申訴。
第三十九條負有事業單位聘用、考核、獎勵、處分、人事爭議處理等職責的人員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與本人有利害關系的;
(二)與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第四十條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投訴、舉報,有關部門和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九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事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或者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二條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事處理違反本條例規定給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第四十三條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⑷ 考事業單位要做哪些准備,看哪些書
備考事業單位,首先需要確定報考哪個地區的哪個崗位,再了解所報事業單位的報考條件以及考試內容等相關信息,先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再針對考試內容來制定備考計劃進行考試備考。事考備考咨詢
事業單位筆試一般會考《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事業單位考試中《職業能力測驗》考察內容涵蓋數量關系、言語理解和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常識判斷等,個別省份還包括寫作方面的題目。
《公共基礎知識》包括面比較廣泛,會涵蓋政治、經濟、科技、文化、歷史、時事、哲學理論等等內容;另外還會有一定的專業課目考試。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
關於事業單位備考,考生可參考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備考:
第一步:了解考試內容,夯實基礎
參加事業單位考試,首選要知道考試考什麼,自己基礎怎樣,考生可以通過當地人事考試網或人社網了解所報單位考試內容,再通過做模擬題來檢測自己的水平,最後根據考試內容大綱和自己的基礎情況制定備考機會,夯實基礎,無論是上班族還是應屆畢業生每個人都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不到最後一刻,斷然不能放棄。
第二步:刷題練習,提升綜合能力
基礎知識有了一定的積累之後,就需要大量練習刷題,刷題同時要及時認知並記錄自己的優劣情況,並且按照考試時間來掐點練習,嚴格控制時間,充分暴露自己的優劣勢。最後結合優質的答案解析來分析試題,了解自己的弱點。
對於沒有時間復習備考的上班族來說,最重要的是要及時掌握各個知識專項的重點題型,解題思路和解題技巧,以及各專項出題的新趨勢,但這些卻都是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摸索的,因此,需要盡可能的多拿出時間來學習,或者可以考慮報個班,節省時間和精力,提高效率。
第三步:差缺補漏,考前沖刺
經過以上兩個階段的學習,知識儲備已經基本可應付考試,因此,最後的階段的重點不再是知識儲備,更需要的是注意查缺補漏,可以每天抽出一定時間, 進行復習備考,要善於利用錯題集,舉一反三。最後在考前的兩三天,再模擬幾次考試,讓自己保持良好的狀態,准備考試。查看更多事業單位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