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中的國家公職人員是指什麼人
根據法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是神殲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漏悉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國家機關」,是指國家的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軍事機關。「從事公務的人員」,是指在上述國家機關中行使一定職權、履行一定職務的人員,即國家幹部游搜沖。但是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勞務性工作的人員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范疇。「以國家工作人員論」,包括三方面內容:(一)在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即在公司、企業等單位中具有經營、管理職責,或履行一定職務的人員。(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即在一些具有國有資產成份的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股份制企業當中,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有關國有單位為了行使對所參與的國有資產的管理權,而派駐的管理人員。(三)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貳』 事業單位中的國家公職人員是指什麼人
國家公職人員,是指各級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是行使國家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主體。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職務的國家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中國共產黨和各個民主黨派的黨務機關、各人民團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這個概念的關鍵在於「公職」二字。現在社會普遍認知的「公職」主要是指國家各級黨政機關、國有的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等。這些職位的普遍特點是:享有編制,有很好的福利體系,社會地位較高,工作穩定有保障等。和在私企工作的人員不同,這一類人員的工作有著更大的穩定性,在缺乏安全感的時代里被更多人所嚮往。
在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國家行政職權,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在我國依《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各級行政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都是國家公務員。國家公務員特點為:
(1)國家公務員是經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人員;
(2)國家公務員是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工作的人員;
(3)國家公務員是指行政機關中依法行使國家職權、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