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參公事業編有哪些單位
事業編制單位:教育事早謹業單位、科學研究事業單位、新聞出版事業單位、廣播影視事業單位、衛生事業單位、文化事業單位、農林牧水事業單位。
1、教育事業單位:包括本科院校、高等專科學校、中等專業學校、職業技術學校、普通高中、普通初中和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單位等。
B.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有哪些
1.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的事業單位有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培訓基地、農機部門、人民銀行、社保局、房產局、檔案局、民族事務委員會、統計局調查隊等。各級中共黨校和行政學院,在中央層面施行參公管理,在地方通常也會施行參公管理。而農業部農機監理總站並沒有實行參公管理,但全國各省的農機監理總站卻基本上都實行了參公管理。
2.而同一職位的事業單位,在不同的地區,參公的情況也有所不同。比如說,同為市縣級農機監理機構,新疆、四川大多實行參公管理,北京、河北卻不實行參公管理。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有哪些
C. 哪些部門屬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中央事業單位,包括以下:
(一)黨中央直屬事業單位機關
1、中央黨校
2、中央編譯局
3、中國外文局
4、中國浦東幹部學院
5、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
6、中國延安幹部學院註: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黨史研究室2008年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二)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機關
1、中國地震局及其省級地震局
2、中國氣象局及其市(地)級以上垂直管理機構
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4、國家行政學院
5、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
6、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
7、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
8、國家電力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
(三)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四)國務院組成部門代管或直屬的副部級事業單位機關
1、民政部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
(五)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目前,還有20個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也明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具體如下:
1、中華全國總工會
2、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
3、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4、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5、中國作家協會
6、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7、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
8、中國法學會
9、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10、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
11、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
12、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
13、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14、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15、中國宋慶齡基金會
16、黃埔軍校同學會
17、歐美同學會
18、中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
19、中華職業教育社
20、中國計劃生育協會
註:這些中央機關明確「參公」,其領導及機關工作人員「參公」,其會員、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不列入。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具有行政機關和公共服務雙重職能,已經成為了政府機構的一部分,比那些純公益性質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多的就是具有某些行政或公共事務管理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