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休假補貼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
事業單位年休假計算方法是: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新入職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年後,在計算其首次應享受帶薪年休假時應當進行折算,即(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法律依據: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八條 工作人員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計算辦法是:本人全年工資收入除以全年計薪天數(二百六十一天)。機關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之和。其中,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不含根據住房、用車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員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
『貳』 行政事業單位公休假規定
行政事業單位公休假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均按工作年限計算。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後,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員工雖然工作會比較辛苦,單位的管理也非常嚴格,但這些事業單位能夠第一時間享受到國家頒布的福利政策,能夠合理合法的享受到所有的休假政策。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公休假規定》第七條 機關、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應當徵求工作人員本人的意見。
機關、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工作人員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對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