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員實行事業單位(機關工勤人員)聘用制管理什麼意思
實行機關工勤人員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系的一種用人制度管理。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
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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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
山東省出台《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補充幹部實行聘用制暫行規定》授權「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從全民所有制和縣以上集體所有制工人、非農業戶口的國家不包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及其他具有一定專長的人員中聘用幹部。
1991年10月12日中央組織部、人事部印發《全民所有制企業聘用制幹部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人法發〔1991〕5號)認為「企業內部實行幹部聘用制,是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從優秀工人中選拔幹部的一種重要方式」。
但是縮小了可聘任為幹部的人員范圍即限定為本企業工人;由於該文規定「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聘用制幹部的管理可參照本規定執行。」事實上把事業單位的「聘干」也納入了管理范圍。
1992年10月08日人事部出台的《聘用制幹部調動暫行辦法》規定「批准調動的聘用制幹部正式辦理調動手續時,原聘用合同即行終止」。按此,如果接收單位是無權簽訂聘用合同的前述事業單位,該聘干也應該自動恢復其工人身份。
2010年12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昨天在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透露,2011年我國將全面完成事業單位聘用制推行工作。積極推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出台,研究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勵、申訴、競聘上崗等單項規定
2.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什麼意思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系的一種用人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
事業單位傳統的用人制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納喚單位,就終身拆茄塵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
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旅禪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對某一職工既要通過聘用制確定基本人事關系,又要通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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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聘用制和編制的區別:
1、工資開支來源:正式編制人員工資由財政撥款解決;合同制人員工資由單位預算外收入中解決。
2、福利待遇:正式編制人員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規定及上級部門規定執行;合同制人員參照正式編人員標准執行,但實際上低很多或缺項。
3、正式編人員可以在事業單位之間調動;合同制人員不能。
4、正式編制人員可以提任副科級職務;合同制人員不可以。事業單位聘任制幹部是沒有編制的,類似於合同制職工,但福利待遇肯定是按照事業單位的,如果是公務員單位里的聘任制,如法院的聘任制書記員職位,那是按照公務員的待遇。
5、合同制人員隨時會被辭退;正式編制人員如無錯誤必須要工作滿合同年限才能辭退。正式編制人員一般一簽就是3到5年的工作時間。
6、正式編制人員需要每年去人事局繳納人事代理費用;合同制人員不用。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指事業單位直接和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來確定雙方聘用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責任、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
臨時工就是事業單位中沒有在編制內人員,這些職工大多是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來簽訂勞動合同的。
3.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什麼意思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系的一種用人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
事業單位傳統的用人制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
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成立聘用工作組織,制定聘用工作方案。聘用工作組織由聘用單位分管負責人及其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和工會會員代表組成。聘用專業技術人員的,還應當聘請有關專家參加。
人員的聘用、考核、續聘、解聘等事項由聘用工作組織提出意見。報本單位負責人會議集體決定,聘用工作方案應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事業單位聘用制
4. 事業單位的聘用制是什麼
簡單點來說就是事業單位招收合同聘用制的員工。享受和事業編制的人員一樣的福利待遇,但不是事業編制。試用一年合格正式聘用的意思是說試用期滿合格者要簽訂正式的勞動聘用合同,到期可續簽,檔案掛在人才中心而不是人事局。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全員聘用制等工作正在緊鑼密鼓的推行。實行了事業單位改制的地方是全員聘用制,沒實行改制的地方分幹部編制和工人編制,工人轉干時是聘用制,其他事國家正式幹部。
不過不參與改制的也分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國家正式幹部和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國家正式幹部。所謂聘用幹部一般指事業單位里的中層幹部,現在都是聘用制。因此只要單位沒改制且是在編人員,那麼就屬於國家正式幹部。
聘用制是正式工,聘用合同制正式員工是指與事業單位以合同的方式確立了人事關系的員工。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服務年限也由合同約定。
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對某一職工既要通過聘用制確定基本人事關系,又要通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