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縣級市公安局裡的普通事業編警察和縣級市鄉鎮的派出所副所長(虛職),這兩個崗位,哪個前途更好
縣級市公安局裡的普通事業編警察,和縣級市鄉鎮的派出所副所長(虛職),各有各的優勢,綜合比較一下,應該是鄉鎮派出所副所長更好一些。理由如下:
1.鄉鎮派出所副所長的職位,應該是公務員身份,相比事業編,會有一定的優勢和吸引力。
2.現在的用人導向比較注重基層工作經歷,因此,有基層工作經歷對以後發展是很有幫助的。
3.雖然鄉鎮派出所副所長實際上是股級,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領導職務,但是,行駛的權利的一樣的,而且能夠鍛煉能力,錘煉意志,提高領導水平。
❷ 廣東省直事業單位和區公安局公務員哪個好
看個人喜好。
公務員是國家政府工作部門的工作人員,具備行政執法權。事業單位是服務性質的單位,通常情況下不具備行政執法權,這是事業單位與公務員之間最大的差別所在。因此,公務員工作壓力較大,而事業單位工作則相對比較清閑。公務員編制晉升走級別,晉升途徑一般是從科級、初級、局級到部級。比如你第一年是科員,可能是最低一級的,幾年以後當了科長,就是科級。再幾年以後當了處長,就是處級當上了局長就是局級。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考核選拔,不簽勞動合同。而事業編制走的是職稱,晉升途徑一般是由初級工、中級工到高級工,崗位一般分為管理崗和技術崗,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簡單地說,公務員都擁有幹部身份,而事業人員名義上是國家幹部,實際還是工人身份,公務員工作更加穩定,而在事業單位工作則與在企業工作一樣,承擔著一定風險。
❸ 鄉鎮事業編和輔警哪個好
撩人的比較肯定是相對事業邊更好吧,因為相傳世界邊它是一種有編制二者相比較肯定是鄉鎮事業編更好吧,因為鄉鎮事業編它是一種有編制的,而且各種五險一金福利待遇都有,而輔警只是一個外包人員,所以說肯定沒有鄉鎮事業編好。
❹ 事業編警察和公務員警察的區別
法律分析:
公安機關的人員編制一般分為行政編、合同制與臨時工。
行政編:公務員,正規編制。
合同制:合同警或其他類工作,如一些內勤,司機等等,頌叢但有些地方的合同警卻納入了事業編。
臨時工:這亮櫻吵種編制就得按當地公安局的安排來說了,有些地方的協警可能屬於合同制,也可能屬於臨時工。
解釋下合同警,合同警察也就是指和用人單位(公安機關)簽定一定期限的勞動關系,屬於事業或者只是單位承認的工人身份的警察,他不是通過國家正式公務員考試資格的警察,兩者的工資和工作性質不同,合同警察沒有執法資格,所以不能參與逮撲和使用槍支,而且在警號上也有區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敬侍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❺ 公安局的公務員編制(交警) 對比國土局的事業單位編制 選哪個好些呢迷惑ing 有人說事業單位沒前途。。
從編制上講,公安局的公務員編制絕對優於國土局的事業編制,
從待遇及工作強度上講,目前而言,國土局會優於公安局。
但樓主要從長遠看,公務員編制是最為穩定,最為保險的,事業編制屬於地方編制,現在已經開始實行聘用制了,簽合同的,一次簽幾年,而公務員不用,所以樓主還是選擇公安局,個人看法。
❻ 公安廳的事業編制好,還是公安局的警察好呢
還用問嗎,當然是公務員好呀,其實從工作性質上來看的話,公安廳工作性質要好,不過要從長遠打算的話,還是考公務員比較好,再說了,如果考上了,自己在公安廳的人脈不就都用上了,有利於升遷,警察是累,不過也就是累那麼一段,你見過哪個公安局的領導去巡邏的,而且基層的油水可比機關的大得多,望意見給予採納
❼ 事業單位和警察崗怎麼選
長久以來,很多的考生,特別是男生,都有警察夢。國考筆試已經落下帷幕,很多報考警察崗位的考生都感覺「不妙」,深感要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進入警察的隊伍,需「過五關,斬六將」。當然,除了國家公務員考試會設置相關的警察崗位,事業單位考試也會設置一些崗位,那警察行政編和事業編到底有何區別呢?今天小餅干就為諸位考生答疑解惑。
要想了解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首先就並此得知道何為編制?編制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部門制定,財政部門據此撥款。通常分為行政編制、事業編制。通俗來講,編制是國家為了控制吃財政飯的人員數量無限膨脹而設置的。
那麼警察行政編和事業編有什麼區別呢?我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介紹:
第一,從待遇上講,進入警察行政編意味著是國家公務員,不管是醫療保障還是晉級等都享受國家的各種法定待遇。而事業編的待遇主要有三種,分別是自收自支、差額拔款、全額拔款三種類型。自收自支是你的工資和福利全由自己單位的收入來支付。差額拔款就是你的工資和福利有一部分是政府負擔的,有一部分是自己單位的收入負擔。全額拔款就是你的工資和待遇全部由政府負擔,這種的事業編制就從形式上和公務員是一模一樣的了。
第二,從職務上講,行政編警察是國家承認的,有正式行政編制的警察,有警服、警察證,並且是有執法權的。而事業編警察一般情況是在地方警力不足時,並且有一定事業編制富裕的情況下,自行絕局迅招錄,並提供事業編制。但這類警察一般只具有在當地被承認的「警察」身份,不具備警察證和執法權。
第三,從未來前景上講,目前很多單位都面臨機構的改革,主要是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的改革整合,但是公安機關的情況較為特殊,其屬於強力執法機關,不管是事業編還是行政編,不管是內設機構、派出機構都相對臘耐穩定。公安系統在未來的改革中也有可能獨立,有自己獨立的機制體制運作,屆時不管是行政編還是事業編,前景和待遇都會有很大的提升。
第四,從備考角度上講,不管是行政編還是事業編的警察,所考科目和考點都有極大的重合之處,考試的命題趨勢也與國省考趨同。但是各位考生需要注意,警察還需要考查專業科目,更應該提前准備。所以各位考生要想一擊必中,就需要按照學習路徑,進行系統地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