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泰安新泰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2020年9月5日上午
面試考點:新泰市青雲中學
考點地址:山東省新泰市溧陽路7號
面試有關要求
1.面試人員參加面試時須攜帶《面試通知書》、《面試人員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見附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同時出具山東省電子健康通行碼,並嚴格按照《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證件不全者,不孝老得進入考場;面試開考後未到者,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人員要認真閱讀巧衡升《面試通知書》上的相關內容,嚴格遵守面試各項規定。
3.面試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通訊工具及隨身攜帶物品須集中保管,抽簽後如發現通訊工具未按規定上交者,取消面試資格。
4.面攔裂試人員應提前熟悉面試考點地址及交通路線等情況,以確保按時參加面試。
Ⅱ 2023年泰安新泰市事業單位初級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現將2023年度新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初級綜合圓仔類崗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和范圍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除崗位另有要求外,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後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應聘的人員范圍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應聘;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各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3.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三)定向崗位人員應聘條件
根據國家、省及泰安市有關政策規定,定向招聘崗位僅限特定條件人群應聘,應聘定向崗位人員還需同時符合崗位規定的招聘條件。
1.「服務基層人員」定向崗位。
山東省2012年以前選聘的大學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2023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地方項目和山東項目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地方項目山東生源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應聘面向服務基層人員定向崗位。
服務期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經歷計算至2023年9月30日。
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再次應聘面向服務基層人員定向崗位。
另外,具有5年以上新泰市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正式在編在崗人員可應聘面向服務基層人員定向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
2.「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崗位。
按照《泰安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實施辦法》(泰人社發〔2022〕6號)規定,前戚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應聘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崗位。
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資格由入伍批准地縣級兵役機關和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查確定並負責解釋。
3.「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定向崗位。
在新泰市鄉鎮(街道)連續任職滿2屆、實績突出、群眾公認慧腔陵、表現優秀的在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可應聘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定向崗位。
學歷放寬到高中、中專(含技工學校全日制畢業生)及以上,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7年2月21日以後出生)。
(四)崗位應聘條件
1.崗位專業要求。
各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行業特點和單位需要,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的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設置。
應聘時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或國家承認的學歷教育證書上註明的專業為准。
其中,應聘人員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階段取得國家承認的輔修專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的,可與相應的畢業證書配合使用,依據輔修專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註明的專業應聘。
2.學歷學位要求。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含留學認證書),除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及與國(境)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可採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在體檢階段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其他可應聘情形。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台灣居民,可應聘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
2023年度新泰市事業單位初級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的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2023年度新泰市事業單位初級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匯總表》)。
《崗位匯總表》中的具體要求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行業特點和單位實際制定,網上報名期間,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取得資格、從事工作經歷等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依據本簡章公布的崗位條件研究審核認定,並負責解釋。
三、報名流程
報名在統一時間內按照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等流程進行。
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前,須認真閱讀簡章全文及《2023年度新泰市事業單位初級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見附件2)。
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有關證書證明證件騙取報名資格等行為的,查實後取消其報名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應聘人員在應聘全過程中的言行表現,將作為政審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2月21日 9:00至2月25日16:00
查詢時間: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6日16:00
應聘人員登錄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有效。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在單位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後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
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後,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3年2月25日16:00後,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
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須在網上報名期間(2023年2月21日 9:00至2月25日16:00)向招聘單位提供相應材料(提供方式詳見附件2),包括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相關證明材料(村官考核證明,三支一扶《招募通知書》、考核材料,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服務證、鑒定表等),《鄉鎮(街道)事業單位5年工作經歷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3)、《退役大學生士兵信息核實表》(附件4)、《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報名推薦表》(附件5)等,逾期不提供的審核不予通過。
應聘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迴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電話可以通過《崗位匯總表》(附件1)查詢。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6日16:00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報名期間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並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反饋。
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核,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最終依據。
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准。
應聘人員可在網上提交(修改)應聘信息2小時後至2023年2月26日16:00前登錄報名網站,及時查詢初審結果。
應聘人員對報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2月26日16:00前向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反映,不在規定期限內反映,視為對初審結果無異議。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3年2月21日11:00至2月27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
報名成功後,不再退費。
繳費成功人員於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8日9:30登錄報名系統列印准考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根據省發改部門核定的標准,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在網上初審通過後,於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具體辦理方式詳見附件2有關條款)。
筆試開考比例為1:3。
報名結束後,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
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鄉鎮(街道)招聘崗位,經設區的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准,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核減和取消招聘計劃的情況,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崗位的已繳費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崗位匯總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
請應聘人員在繳費成功後,注意關注取消崗位公告,並保持通訊暢通。
(四)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並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在招聘工作任一環節中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崗位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招聘單位提交相關材料(詳見附件2)。
四、考試流程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只考一科,考試內容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成績。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採取統一考試、統一標准、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按照《山東省部分人事考試成績復核辦法》(魯人社字〔2022〕140號)辦理。
筆試時間: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自行列印筆試准考證,憑筆試准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省發改部門核定的標准,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符合條件減免筆試考務費的,可繼續申請減免面試考務費。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1:3的比例,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並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
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本招聘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並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體檢范圍。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於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
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並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如需組織加試另行公告。
五、體檢
體檢考察工作按照先體檢後考察的順序進行,並等額組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准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准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所有體檢項目檢查完畢後,主檢醫師認為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做出判斷的,應聘人員要服從主檢醫師的安排,做進一步檢查。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體檢結論7日內申請復檢。
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准。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范圍人選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考察范圍。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採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迴避的情形、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並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准確等進行復審。
考察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撰寫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結論。
對考察環節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不再遞補。
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
(二)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且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
招聘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最低服務期。
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設3年最低服務年限,招聘單位須在聘用合同中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或與受聘人員單獨簽訂最低服務期協議。
八、疫情防控
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有關要求,落實相關措施,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相關信息將及時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九、其他
本次事業單位初級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對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泰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庫。
本次招聘發布的簡章、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咨詢服務電話:見《崗位匯總表》
公開招聘政策
咨詢時間:2023年2月21日至2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中共新泰市委組織部
新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2023年度新泰市事業單位初級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pdf
2、2023年度新泰市事業單位初級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doc
3、鄉鎮(街道)事業單位5年工作經歷人員報名推薦表.doc
4、退役大學生士兵信息核實表.docx
5、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報名推薦表.docx
6、同意應聘介紹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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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2020泰安事業單位招聘,專科能報哪幾個崗位
泰安市直專科學歷可報崗位信息如下:(保存圖片查看大圖)
Ⅳ 新泰衛健系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時間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崗位代碼為「1」開頭)、衛生(崗位代碼為「2」開頭)兩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兩部分,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療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時間: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
應聘人員憑筆試准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