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職工基本工資包括哪些
一、事業單位職工基本工資包括哪些
1、事業單位職工基本工資包括: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2、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二、職工福利費包括哪些內容
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1、職工醫葯費;
2、職工的生活困難補助,是指對生活困難的職工實際支付的定期補助和臨時性補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負傷、殘廢需要的生活補助;
3、職工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死亡待遇;
4、集體福利的補貼,包括職工浴室、理發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設施支出與收入相抵後的差額的補助,以及未設托兒所的托兒費補助和發給職工的修理費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補貼、計劃生育補助、住院伙食費等方面的福利費開支。
B.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哪些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以下內容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3、事業單位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五條
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四)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九條
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位、職務、職級、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