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企請病假和事假應該怎樣算工資
事假不發工資,病假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發工資。
工資是勞動報酬,事假是因私事不出勤,自然不應有報酬,根據勞動部《關於試行企業單位工人職員在加班加點、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間工資待遇幾項規定的通知》(59中勞薪字67號)第二條第1款規定,員工事假期間,一律不發給工資。實行月薪制的,應當按月薪÷月計薪天數21.75扣除工資。
1、對於病假工資,用人單位可以在合同中與職工進行約定,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就可以。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0.9天和67.4小時,可以照此折算出員工日平均工資。
2、對於事假工資,企業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職工請事假(含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實行照發工資的制度。企業根據職工的不同性質而實行不同的制度,企業中的工人由於享受加班加點工資待遇,
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企業中的行政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不享受加班加點工資待遇,請事假每個季度在兩個工作日以內的,照發工資,超過兩個工作日以上的,其超過天數不發工資。
職工休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間和路程期間內,照發本人的標准工資。
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經過單位領導批准,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期。
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前去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1)行政事業單位事假工資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根據勞動部《關於試行企業單位工人職員在加班加點、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間工資待遇幾項規定的通知》(59中勞薪字67號)第二條第1款規定:
員工事假期間,一律不發給工資。實行月薪制的,應當按月薪÷月計薪天數21.75扣除工資。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59條規定:
員工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發給病假工資,具體標准由用人單位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80%自主確定。
❷ 事假和病假
法律分析:對於病假工資,用人單位可以在合同中與職工進行約定,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就可以。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0.9天和67.4小時,可以照此折算出員工日平均工資。
(二) 事假工資計算標准
1、對於事假工資,企業完全可以不支付。2、職工請事假(含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實行照發工資的制度。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經過單位領導批准,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期。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前去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職工可以享受本單位的帶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為7至4天。
法律依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五十九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❸ 請問按國家勞動法規定,請事假一天需要扣多少工資
請事假。按規定,事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21.75為勞動法規定的月計薪天數。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病假。按規定,病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40%,其中40%為最大扣款比例,一般公司扣款比例低於40%,且部分公司設有一定天數的帶薪病假。
法律分析
所謂事假,即員工因為自己的事向單位請的休假。由於事假並非公事,而且也不是國家規定的帶福利性質的假期,所以事假通常是無薪的。
在計算事假該扣多少工資這個問題上,焦點在於日工資標准如何確定。一旦確定了日工資標准,只需要將日工資乘以事假天數即可得到扣除金額。對於日工資標准,現在的單位存在兩種做法:
(一)按照事假當月計薪日計算日工資。即將當月工資除以當月計薪日,得出日工資金額。這樣做的缺點是,每月的計薪日不一致,當工作日少的月份請事假扣除的工資會比工作日多的月份多,而在工作日多的月份請事假就相對劃算;
(二)按照全年月平均計薪日計算日工資。全年一共52周,有104天休息不計薪,拿365天減去休息的天數,得出261個計薪日,分到12個月,就是21.75天(注意,全年有11個國定假日不工作,卻計薪。因此月平均工作日是20.83天)。這樣做的缺點是,當員工在7、8月這樣工作日較多的月份請很多事假,你會發現他的工資是不夠扣的,而在2、10月這樣國定假較多的月份請全月事假,即使排除國定假薪水,他不用上班也會有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❹ 按國家勞動法規定,請事假一天需要扣多少工資
你好!
請事假。按規定,事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21.75為勞動法規定的月計薪天數。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病假。按規定,病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40%,其中40%為最大扣款比例,一般公司扣款比例低於40%,且部分公司設有一定天數的帶薪病假。且勞動法規定,扣款後當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年假及其他。國家規定的帶薪休假,婚假,喪假及其他合法假期公司不可扣職工工資。對於公司不按照勞動法規定,胡亂扣取員工工資的,員工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提起勞動仲裁。希望能幫到你。
❺ 請假後的工資,該如何進行計算呢
引言:能夠發現工資一直以來都是勞動者最關心的問題之一,但是在生活中會出現很多的情況,比如有的員工請個假都可能被老闆扣工資,那麼勞動者在請假的期間,工資的待遇是如何進行計算的呢?通過查閱相關的資料就能夠了解到一般情況是照發本人的標准工資。而且職工休探親假的期間的工資待遇是完全可以按照本人的標准工資進行下發的,而且是需要單位領導進行批準的。
通過了解能夠發現職工是可以享受本單位的帶薪年休假,一般來說年休假是7~14天的。但是如果單位拖欠工資的話,首先就是需要與單位進行協商,其次就是在必要的條件下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同時也可以通過向勞動行政部門尋求權力而進行救濟。當發現自己的個人權益嚴重受到損害的時候,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從而獲取經濟補償。
❻ 勞動法規定事業單位職工請事假工資怎麼算
沒有規定,屬於用人單位用工自主權,可以協商,事假沒有工資按照法律規定,勞動者請事假單位可以扣除該日工資。至於單位扣工資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計算方法供參考:一、日工資數:日工資計算方式為:基本工資/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實際工資數。基本工資是你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是當月拿到的實際工資。月計薪天數為21.75,而不是21.16。二、應得工資數:基本工資減加上你的加班費、津貼、補助就是你的實際應得工資。三、實得工資數:應得工資扣除請事假天數的工資、社會保險數額、個人所得稅(如果有的話),剩餘的就是你是的工資數。
❼ 2017年關於事業單位職工請事假有何規定
公務員事假規定:
1、請假時間
勞動部文件《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對一年中病假休息的時間有以下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2、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未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過15天(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
(2)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過15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3)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
(4)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超過天數停發本人全部工資。
(5)工作人員凡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按曠工論處。曠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曠工天數的基本工資;曠工7天以上的停發本人當月全部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是為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實施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制度,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由人事部於2008年2月15日發布並實施。
第二條《條例》第二條中所稱「連續工作」的時間和第三條、第四條中所稱「累計工作」的時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均按工作年限計算。
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後,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
第三條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條依法應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數少於年休假天數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其年休假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