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湖北省對在編不在崗事業編的處理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按照有編即補的原則優先保障基層機構用人需求,對長期在編不在崗的人員,予以清退,對不按規定處理在崗不在編人員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實行問責,進行組織處理和黨紀政紀處分。最好查詢當地官網獲取第一手資料。
❷ 對在編不在崗的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對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清理不徹底的單位,一經查實,予以通報批評,責令糾正;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和直接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黨政紀處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❸ 在職不在崗處理規定
法律分析:清理的范圍和對象是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不在崗人員。主要是:(1)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的人員;(2)經單位同意離崗未上班人員;(3)停薪留職人員;(4)不符合有關規定參加脫產學習的人員;(5)因傷殘或長期病假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員;(6)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機關、事業單位跨區域、跨部門被借用人員;(7)其它情形不在崗的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❹ 在編不在崗處理依據
法律分析:本辦法適用於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全額財政撥款、差額撥款的在編不在崗人員,在編不在崗人員是指編制仍在原單位,但未按規定程序審批的離崗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三條 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強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 全社會都應當尊重教師。
第五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教師工作。
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教師工作。
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根據國家規定,自主進行教師管理工作。
第六條 每年九月十日為教師節。
❺ 事業單位在編長期不在崗的專業技術人員辭退有補償嗎
不在編的人沒有人事編制,和單位屬於勞動關系,應該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辦理,應該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賠償金,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