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編制招聘考試進入的可以轉身份嗎
1.統招公考。這種方法,就是完全脫離現有的事業單位工作,完全不以現有的事業編制為跳板,直接參加國考、省考等等,只要報名的崗位是公務員崗位,通過考試即獲得公務員身份。
2.特招公考。也稱之為政策性招考,為什麼要說是政策性的招考,眾所周知,公務員考試的難度相當大,而政策性的招考則相對簡單的多。比如,2018年遼寧省就就面向鄉鎮公益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錄用了一批鄉鎮機關公務員。其實,向這樣的政策性招錄,遼寧省已非先例,早在2013年小編所在的城市,就面向鄉鎮的事業編制幹部招錄了一批鄉鎮公務員,當時只要是鄉鎮事業編制、工作滿5年都可以報名。這種方式,其實就是通過考試,使得一部分原先鄉鎮工作的事業編制人員轉為了公務員。
很多朋友可能要說,政策性招考,這不還是考試嗎?但是,要分清楚,此考試非彼考試,政策性的招錄要容易的多,只要自己稍微努力復習一段時間,希望是很大的,完全不像國考和省考那般,需要過五關斬六將。
第二種,組織委任
委任是黨委在任免許可權內,委派某個人在某個單位擔任職務。通俗點講,就是上級叫你去哪裡,讓你坐什麼位置,正巧這個位置是需要公務員身份的,那麼組織部就會為你轉換身份了。
這種委任制的任命方式,是可以實現事業編制和公務員編制之間相互轉換的。比如,某縣的一所高中,是省級示範性高中,這所高中的校長級別最低應該是副縣級幹部,而這個縣的教育局則是正科級建制。此時,這個縣的教育局局長就是公務員身份,正科級幹部,假如這個局長要提拔副縣級,就可以提拔到這所高中去當校長,此時這位原局長的身份就要從公務員身份轉換為事業身份,拿專業職稱工資。這種方式,就是委任制轉換。
因委任制而產生的公務員和事業編制間的轉換,是在幹部交流任用過程中實現,一般適用於已經提拔為副科級及以上職務幹部的交流轉換。因為,一般情況下,組織在委任制任命時,不會直接將事業編制普通幹部委任到行政崗位(需要公務員身份的崗位),所以通過委任制獲得公務員身份,事業編制普通幹部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種,選舉任命
假如你前兩種方式都沒有實現,那麼這種方式你一定要看。今年,新修訂的公務員法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公務員領導職務實行選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第四十一條規定,選任制公務員在選舉結果生效時即任當選職務。
㈡ 事業單位改革後,聘用制人員如何調整
無論是績效工資還是事業單位改革人員身份置換,都是針對在崗在冊(在編)人員。由於你沒有納入編制內,所以事業單位改革為公益二類模慶,仍旦亂握然只能維持原有身份。只有經過招考部門、組織部門(或人社部)且在納入編制管理的公開招陪碼考工作人人員才是編制內人員。
㈢ 事業編制主要分為哪幾種想要事業編制人員轉變為公務員的方法有哪些
事業單位主要包括四個類型全額撥款事業編、差額撥款事業編、自收自支事業編、參公事業編。事業單位是指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機構。公共機構接受政府領導,是組織或機構形式的法人實體。我國事業單位處於改革的深水區,事業單位類型也與以往有所不同。由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從事公益性服務,轉變為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公益事業單位。
然後是聘任制公務員。對於一些專業性很強的崗位,很多地方大膽採用公務員聘任制。公務員的聘用制度以高薪為特點。尤其是對一些有特殊要求的行業,比如高端人才的需求,或者特殊專業人才的需求。一些機構和機構可以聘用這些人才。
㈣ 聘用制怎麼才能轉為事業編
聘用制能不能轉為編制這是不確定的,首先要看所在的地方情況如何,再加上現在國家政策,很多的崗位都已經由編制轉為聘用制的了,所以說這個沒辦法給出准確的答案。
聘用工作組織由聘用單位分管負責人及其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和工會會員代表組成。聘用專業技術人員的,還應當聘請有關專家參加。
人員的聘用、考核、續聘、解聘等事項由聘用工作組織提出意見,報本單位負責人會議集體決定。聘用工作方案應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的,應經職工大會或者工會通過。
為了轉換事業單位用人機制,是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事業單位除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轉制為企業的以外,都要逐步試行人員聘用制度。
(4)聘任制事業編人員怎麼轉擴展閱讀:
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
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
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對某一職工既要通過聘用制確定基本人事關系,又要通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
㈤ 聘用制能轉為編制嗎
法律分析: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聘用人員可以轉成在編人員。但是要經過事業單位招聘。事業單位考試又稱事業編制考試,這項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委託省級和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並交用人單位成績名單,部分單位自行命題組織實施)。目前尚無全國和全省、市統一招考,最多縣級各個單位統一招考 ,一般規模大的採取網路報名,人數少則現場報名。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 第八條 機構編制工作動議應當根據黨中央有關要求和工作需要,按照機構編制管理許可權提出。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重大體制機制和職責調整由黨中央啟動。地方各級黨委可以提出本地區體制機制和職責調整動議,並組織力量對有關問題進行分析研判。重大事項和超出本級機構編制管理許可權的事項應當按照規定向上級黨委請示報告,上級黨委同意後方可研究推進。地方各級機構編制委員會可以根據規定許可權,對本地區相關體制機制和職責調整提出動議。各部門黨組(黨委)可以動議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職能、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調整,報本級機構編制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根據機構編制管理許可權可以由部門決定的事項,按照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