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年終剩餘資金會計科目怎麼做第二年怎麼支出
事業單位年終處理程序是:先將收支轉入「事業結余」或「經營結余」,然後將結余進行「結余分配」計算「應交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再將未分配轉入「事業基金」的「一般基金」和「投資基金 事業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主要包括滾存結余資金等。
本科目應按核算的業務內容下設"一般基金"和"投資基金"兩個明細科目。"一般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滾存結余資金;"投資基金"用以核算對外投資部分的基金。
2.年終,單位應將當期未分配結余轉入本科目,借記"結余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一般基金)。
對於項目已經完成的撥人專款結余,按規定留歸本單位使用的,轉入本科目核算,借記"撥人專款"科目,貸記本科目(一般基金)。
3.用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時,應按評估價或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投資基金);同時按固定資產賬面原價,借記"固定基金"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4.用材料、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按"對外投資"科目的有關規定處理。
專用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設置的布專門用途的資金的收入、支出及結存情況。
2.事業單位專用基金的種類主要包括;職工福利基金、醫療基金、修購基金、住房基金等。
3.提取醫療基金時,借記"事業支出——社會保障費"、"經營支出——社會保障費"等科目,貸記"專用基金——醫療基金"科目。
提取修購基金時,借記"事業支出——修繕費、設備購置費"或"經營支出——修繕費、設備購置費"科目,貸記"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科目;清理報廢固定資產殘值變價收入轉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清理報廢固定資產所發生的清理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年終,事業單位按規定比例從當年結余計提職工福利基金時,借記"結余分配——職工福利基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事業單位收到各項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專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對於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單位應設置鋪助賬進行登記並核算其繳納、使用及餘存情況。
4.使用專用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
5.期末,本科目貸方余額為單位專用基金結存數。
6.本科目應按專用基金種類設明細賬。
事業結余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除經營收支外各項收支相抵後的余額(不含實行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辦法的預算外資金結余)。
2.期末,計算結余時,應將"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繳款"、"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繳款"、"事業收入"及"其他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將"撥出經費"、"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銷售稅金(非經營業務)"、『對附屬單位補助"、"結轉自籌基建"等科目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撥出經費"、"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銷售稅金"、"對附屬單位補助"、"結轉自籌基建"等科目。
3.本科目貸方余額為當期實現的結余。
4.年度終了,單位應將當年實現的結余全數轉入"結余分配"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經營結余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各項經營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余額。
2.期末計算經營結余時,應將"經營收入"科目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經營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將"經營支出"、"銷售稅金"等科目余額轉入本科目,倍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支出"、"銷售稅金"科目。
3.本科目貸方余額為實現的經營結余,如為借方余額,則為經營虧損。
4年度終了,單位應將實現的經營結余全數轉入"結余分配"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如為虧損則不結轉。
結余分配
1. 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當年結余分配的情況和結果。
2.本科目一般應設置"應交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等明細科目。
有所得稅繳納業務的單位計算出應交納的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科目。
單位計算出應提取的專用基金,借記本科目(提取專用基金),貸記"專用基金"科目。
3.年終,應將當年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全數轉入本科目,借記"事業結余"、"經營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貸方余額,為未分配結余。
5.分配後,單位應將當年未分配給余,全數轉入"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6.單位年終結賬後發生以前年度會計事項的調整或變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結余的,凡國家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應直接通過"事業基金"科目進行核算,並在會計報表上加以註明。
Ⅱ 事業單位年末結轉如何做分錄
事業單位年末收支結轉程序:
1、年終,應將「事業收入」貸方余額全部轉入「事業結余」科目:
借:事業收入,
貸:事業結余。
2、年終,應將「經營收入」貸方余額全部轉入「經營結余」科目:
借:經營收入,
貸:經營結余。
3、年終,應將附屬單位繳款貸方余額全部轉入「事業結余」科目:
借:附屬單位繳款,
貸:事業結余。
4、年終,應將其他收入貸方余額全部轉入「事業結余」科目:
借:其他收入,
貸:事業結余
5、年終,將撥出經費借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
借:事業結余,
貸:撥出經費。
6、年終,將本期的「經營支出」、「銷售稅金」轉入「經營結余」帳戶:
借:經營結余,
貸:經營支出、銷售稅金
7、年終,將上繳上級支出借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帳戶:
借:事業結余,
貸:上繳上級支出。
8、年終將對附屬單位補助借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帳戶:
借:事業結余,
貸:對附屬單位補助。
9、年終,將結轉自籌基建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帳戶:
借:事業結余,
貸:結轉自籌基建。
10、經營結余貸方余額為實現的經營盈利,借方余額為經營虧損;
(1)若盈利:
借:經營結余,
貸:結余分配。
(2)若虧損:
借:結余分配,
貸:經營結余。
11、結轉事業結余差額:
(1)若為盈餘:
借:事業結余,
貸:結余分配。
(2)若為超支:
借:結余分配,
貸:事業結余。
Ⅲ 事業單位帳年終結轉具體怎麼操作
事業結余=(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交款+事業收入+其他收入)—(撥出經費+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非經營業務負擔的銷售稅金+對附屬單位補助)經營結余=經營收入-(經營支出+經營業務負擔的銷售稅金)。
1、將經營結余和事業結余轉入「結余分配」:借:事業結余經營結余貸:結余分配。
2、計算應交納的所得稅:借:結余分配—應交所得稅貸:應交稅金。
3、計算應提取的專用基金:借:結余分配—提取專用基金貸:專用基金。
4、將未分配結余轉入「事業基金—一般基金」:借:結余分配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3)事業結余科目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作為事業收入核算。如果廣義理解,財政撥款收入也屬於事業收入呢。這就是事業單位取得的財政補助收入在政府支出經濟分類中被列為對事業單位的補貼的原因之一。
事業收入的明細核算要求和上級補助收入類似,但是收入渠道分了兩種,有的實行了收支兩條線,需要上交財政再返還;簡單的就直接收到了單位。
將事業收入本期發生額中的非項目資金收入結轉入事業結余,借記事業收入科目下各非項目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事業結余。
對於事業單位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收入和支出,是像財政補助收支一樣匹配核算的。對多數事業單位,開展的是公益服務活動,不應該有經營收支。有經營收支的,應該逐步推向市場劃分為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結轉
Ⅳ 事業單位結余如何核算
事業單位結余是指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余額。主要包括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
(1)事業結余的核算。
①事業結余的核算內容。事業結余是指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除經營收支外各項收支相抵後的余額。用公式表示為:
事業結余=(財政補助收入十上級補助收入十附屬單位繳款十事業收入十其他收入)一(撥出經費十事業支出十上繳上級支出十非經營業務負擔的銷售稅金十對附屬單位補助)②主要賬務處理
。事業單位應設置事業結余科目,核算事業結余及結轉情況。年度終了轉賬後,該科目應無余額。
會計期末,應將除經營收支類、專款收支類和結轉自籌基建以外的收支類科目余額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年度終了,將事業結余科目余額轉入結余分配科目。
(2)經營結余的核算。
①經營結余的核算內容。經營結余是指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各項經營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余額。用公式表示為:
經營經余=經營收入-(經營支出+經營業務負擔的銷售稅金)
②主要賬務處理。事業單位應設置經營結余科目,核算經營結余的實現及結轉情況。但如為虧損,則不結轉。會計期末,應將經營收支、經營業務負擔的銷售稅金轉入經營結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