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的事業編制被無故收回我應該怎麼辦
如果被辭退,可以主張工作每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如果是非法辭退,可以主張雙倍賠償,用人單位未支付或者剋扣工資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2. 我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被撤銷,工人都沒上保險。在編人員怎麼辦
在編人員不在事業單位任職,按企業人員管理;改革前退休的,按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
在編人員由事業單位人員向社會企業人員轉變。
職工不參保與事業單位改革無關,這主要取決於你自己的規章制度。
原來單位合並不存在的由現在合並後的單位補繳,或對原來單位的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訴訟。
(2)非法取消事業編制的怎麼辦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改革保險補償方式:
在取消編制之後,原單位會給你一次性的養老補助。補貼的數額為:轉企改制前本人按國家規定計發的月基本工資×機關事業單位(軍隊)工作年限×0.5%×120個月。
離休人員的保險按照原來的保險辦法執行。並且,事業單位的內部退養人員內退期間生活待遇標准,按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核定,所需費用由轉制後單位負擔。
內部退養人員到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不再重新核定退休待遇,納入社會保險統籌范圍。
轉企改制時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含5年)的,可以自主申請提前離崗。
3. 事業單位取消編制原有編制人員怎麼辦
1.競爭上崗,事業單位如果被撤銷,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只減不增等政策的影響,原來的事業職工將會失去事業編制,但是他們不可能進入其他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但是在原單位裡面的一部分員工是可以通過公開競爭,擇優錄取的方式轉到新的單位繼續工作的。
2.自謀職業,大家還可以自己另謀出路。而原單位將會按照職工參加工作的年限給大家一定的工作補助,根據參加工作1年發1個月的基本工資的形式,一次性來進行補償。
3.提前退休,如果其中部分年齡比較大的員工,在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再就業的能力比較弱,可提前退休的方式進行安置。提前退休,實際上就是內部退養,原單位需要為該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每個月發放基本的生活費涌,到退休年齡後,由單位為該職工辦理退休手續,發放養老金。
事業單位取消編制原有編制人員怎麼辦
4. 取消事業編制後在編人員怎麼辦
1.轉為合同制,其嘩啟實很多崗位是編製取消了,但是崗位還是保留的,這部分的原編制的員工,可以轉為合同制的員工。但是合同工和正式編制會有很大的區別,首先福利待遇沒有正式編制好,因為是合同制,工作也不穩定,很有可能就會有一天崗位就會被取消,面臨失業的情況。
2.另謀出路,如果員工的崗位已經被取消了的話,那就只有自己尋找出路了,原來的事業單位會根據員工參加工作的時間長短來給一定的補貼。
3.提前退休,如果有部分的員工年齡比較大的話,就無法再繼續找工作,就業的能力比較弱。宴橋如果在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可以提前退休。其實就是內部退養,原事業單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每個月亂祥如發放基本的生活費,到退休年齡後,單位為該職工辦理退休手續。
5.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編制,受不受法律保護,隨便取消或者更換,是不是侵權行為
1、編制是一項人事管理制度,不是一項法律權利。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編制不是法律保護的對象。但有編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權利和非因法定條件不被免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3、對侵害在編工作人員權利的行為,屬於人事爭議,可以向當地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裂簡仲裁。
4、法律依據:《公務員法》第十三條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四)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念皮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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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編制被取消的情況:
根據《事業仔源差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
1、第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第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第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4、第十九條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事業單位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系終止。
6. 2018事業單位改革,被取消編制的職工怎麼辦
一、大部分職工編制轉勞動合同
事實上,取消編制後可根據其工齡長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要不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就不會被解聘,待遇不變;同時按原人頭費撥付財政經費,保證這部分人員的工資福利開支資金來源。由此觀之,即使改革了,保障猶在。
二、少部分人編制職工被解除聘用合同
這部分人知可以獲得經濟補償的,補償標準是工作滿1年的補償一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工作時間超過6個月但是不滿1年的按一年計算。這個補償近到底有多少,要看你的月平均工資有多少了。
三、少部分臨時工被被解除勞動合同
事業單位取消編制後跟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原有的編制人員變成了合同工,這個過程中既然有編制職工被解僱,肯定也會有臨時工被解僱,編制職工被解僱有補償,臨時工被解僱也有補償的。
被解僱者可以獲得的補償如下:2007年12月31日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補償,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補償。2008年1月1日後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補償,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這里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編制人員被解僱補償沒有上限,但臨時工補償不超過12個月。也就是最多隻能獲得1年的工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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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內涵豐富,包括政府的職責定位,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政府對事業單位管理的創新等,要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原則,著力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可重點研究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轉變政府職能。如何明確政府與事業單位的職責劃分,切實保證政府與事業單位在職能、機構和運行機制上的分開;如何收回和整合事業單位行使的行政職能,實現行政職能的有機統一,規范依法行政行為;如何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減少對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直接干預。
二是明確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屬性,實施分類改革,將主要承擔行政職能和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分離出去;如何從財政投入、稅收政策、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制度方面促進事業單位強化公益屬性;如何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的用人權、薪酬分配權、職稱評聘權、經費設施使用權、自主運營權等法人自主權。
三是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據事業單位公益屬性的不同,實施分類管理;如何實現政府管理職能和出資舉辦職能的適度分離;積極探索管辦分離有哪些有效的實現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如何加強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四是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監督機制,形成職權明確、分級負擔、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事業單位投入機制;如何明確不同層級政府的公益服務責任,舉辦相應事業單位。
五是積極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一方面,如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場准入門檻,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的提供;另一方面,如何加強對社會公益組織行為規范的監管,完善有關收費標准、資產處置、收益分配、服務質量等政策,規范社會力量的公益服務行為。
7. 事業單位編制可以隨意取消嗎
不可能,只不過現在有提法,取消高校和醫院的事業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