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進入在編的事業單位,簽了幾年的合同,想要考研,如果考上了研究生,和單位解約算違約嗎
進入在編的事業單位,簽了幾年的合同,想要考研,如果考上了研究生,和單位解約算違約。這樣解約不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法律法規,也不會影響以後找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但要按合同約定交納一定的違約金。
Ⅱ 考取事業編,在試用期內考全日制研究生,是否需要賠償違約金研究生畢業對以後考公務員是否有影響
是否賠償違約金,需要看單位的情況。
事業單位試用期內考研,如果被計入誠信檔案,會影響以後的公務員報考。
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要求: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Ⅲ 考上研究生後 已簽工作的違約金問題
【三方協議 不得約定 違約金】高校學生畢業分配工作中,學校與用人單位和大學生簽訂《三方協議》,是高等院校對畢業生分配的一種辦法。《三方協議》屬於一種就業介紹性質,與高校的報到證、分配介紹信及就業意向書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高校學生就業應當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高校學生屬於《勞動法》調整的主體范圍,高校不具備勞動用工主體地位,也不是《勞動法》調整的當事人。《三方協議》中只能約定雙方用工意向,高校不得代為約定任何違約金和違約賠償。《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專項培訓的服務期)和第二十三條(保密協議)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因此,高校不得在任何協議上代為學生約定違約金,《三方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無效。但企業為在校學生提供助學金、學費、生活補助費的除外。
【培訓費 范圍】《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535號令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非在崗人員 勞動合同】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與其長期被外單位借用的人員、帶薪上學人員以及其他非在崗仍保持勞動關系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學期間,勞動合同中某些條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
Ⅳ 事業單位考上以後辭職需要賠償違約金嗎
不需要的,轉正員工只要提前30天書面申請離職,30天之後就可以正常的辦理離職交接手續,辦理離職了,且單位需要一次性支付完工資。
Ⅳ 求助:我在工作期間考上研究生,單位不同意上學,要麼繼續工作,要麼違約繳納違約金,請高手賜教。
第一個問題,企業和你約定違約金不違法,合同法中明確支持這種做法,在標准合同中載有違約責任一項中有違約金的。10萬元而且是在北京5年的合同這個並不過分,不能認定為惡意,所以合同有效成立。你說的兩種情況是指在合同中沒有約定由違約金的情況下的處理辦法。大型國企的合同一般不會有這種漏洞。
第二個問題,辭職是你的權利,你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並且支付合同規定的違約金,工作兩年減3萬6,支付6萬4就可以了。實習期,見習期在勞動法中同樣視為勞動期間,權利義務一致。至於戶籍問題需要你到你的戶籍管理機關咨詢相關規定,因為各地方不一致的。你現在是步驟是申請辭職--繳納違約金---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合同之後你就是自由身可以再次簽訂勞動合同,戶籍的話就看你在的戶籍機關怎麼處理,你考上研究生一般會發到你所在的學校戶籍,因為你不是北京的常住戶口是集體戶口一般是這么處理的。又或者是發回原籍。
第三個問題,其實那種情況都一樣,簡單說你現在是要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至於你解除後干什麼是另一個問題,不在解除勞動合同討論之列。違約金是單為你在合同存續區間違約行為設置的,所以違約金是要收取的。
你在的單位是國企應該幫你把保險都買有吧。沒有買保險,不支付工資,未經你同意更換工作崗位等都是資方違約可以不支付違約金解除合同,現在看大型的國企在這方面做的很完善,一是他們有錢,二是錢是國家的不是企業經理的所以不會在這方面扣,三是一般都有自己的法律顧問為此合同的漏洞比較少。
在實踐中國企、事業單位的勞動合同設置都比較完善很少漏洞,只有違約了如何處理的問題,現在想去讀研就繳納違約金。
如果不服可以先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企業沒有違法勞動法強制性規定仲裁結果還是你支付違約金,6萬4這個金額在北京看來不算是高的。
Ⅵ 簽的正式的事業編制聘用合同(2008的勞動合同法後的)住院醫培訓後要考研。違約如何賠付
對你進行培訓了嗎?
屬於專業技能培訓嗎?
有財務憑證嗎?
簽訂培訓服務協議了嗎?
以上有一條為否,就可以不支付違約金!
Ⅶ 考上了研究生,與事業單位簽了就業協議可以毀約嗎
完全可以。
《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你絕對不屬於第二十二條和二十三條的情形。所以放心。
Ⅷ 事業單位在編職工考上全日制研究生,,辭職需要交違約金嗎
如果雙方在合同里約定,考上研究生合同自動終止,是不用交納違約金的,後面所說的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可以認定是考上研究生以外的情景,不在此款約束內。
如果合同里涉及到了員工考上了在職研究生,可以自行解約的話,則不用交違約金。但是如果沒有這方面的提示的話,則一般情況下,都需要向單位交違約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8)事業編研究生違約賠多少擴展閱讀:
違約金的設立,是為了保證債的履行,即使對方沒有遭受任何財產損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規定給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准依法定或雙方在合同中書面約定。違約金有兩種:
①懲罰性違約金,其作用全在懲罰,如果對方因違約而遭受財產損失,則違約一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另行賠償對方的損失。
②補償性違約金,是對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他方違約可能遭受的財產損失的一種預先估計,給付了違約金,即免除了違約一方賠償對方所遭受的財產損失的責任;即使損失大於違約金,亦不再補償。
Ⅸ 單位是事業單位,但是沒有編制,要賠償五萬的違約金,合法簽了還可不可以違約違約要賠償多少
摘要 您好,有沒有事先簽好勞動合同呢?如果有簽,就按照上面的來賠償違約金,是單位要求的合法賠償,服務期違約金是合法的,如果你當時參加單位培訓的時候和公司簽訂了服務期合同,伺服器違約金等於你培訓的費用除以約定的服務年限乘以你未按照約定完成的服務期限。
Ⅹ 本人研究生,和一事業單位簽了合同,試用期一年,違約金6000,現在不想去報道了,怎麼違約啊,
試用期定一年違法,合同5年,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違約金在勞動合同當中只有二種情況可以約定,一是用人單位出資為員工進行專項培訓後,與被培訓員工訂立的服務期限,在服務期限內員工解除合同的,要賠償用人單位的損失;二是需要員工保密,而與員工訂立保密協議的情形。除此之外,用人單位是不能與員工約定違約金的。根據這些情況你自己考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