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服務期限內可以考公務員嗎
法律分析:
事業單位服務期限內可以考公務員,經用人單位同意後是可以報考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服務期限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編制未滿最低服務期限,不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最低年限一般為3-5年。事業單位報考公務員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未滿最低服務年限單位一般不會出具。因此考生報考事業單位考試時,需要詳細閱讀報考條件,裡面有最低服務年限的說明。如果是在服務期內的在職人員的話,是不能再報考其他事業編考試的,只有滿了服務期才可以報考。或者是在報考時需要單位意見和蓋章,如果單位讓考,就可以考。服務期內按規定是不能報考的,想要報考必須按照該事業單位的程序辦理離職,得到領導的許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第三條 公務員的義務、權利和管理,適用本法。
法律對公務員中的領導成員的產生、任免、監督以及法官、檢察官等的義務、權利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衍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