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遼寧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調整辦法
經省政府同意,人社部、財政部批准,遼寧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工作開始,退休人
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75%,高幹全國
6.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近期開始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實施,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
今年9月底前發放到位。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具體調整辦法和標准如下:
定額調整: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其他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8元。
掛鉤調整:
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3.4%的比例增
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
金;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人每
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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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陝西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全)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
部發(2016]37號)等文件規定精神,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並經省人條政
府批准,決定對陝西省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水平進行調整提高。
一、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
增加77元。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為基數增加4%,
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6
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日
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從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其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其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改革,其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暫未納入統籌發放的,按現行發放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渠
道墊付,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❷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有多少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有多少要根據退休年齡確定。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 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 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 應按最高的標准發給。 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❸ 遼寧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同樣年齡同樣工齡科長和科員退休時能差多少工資
2016公務員退休退休金工資新規定
一、基本工資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3100元;正科級3300元;副處級3600元;正處級4000元;副廳級4400元;正廳級5000元;副部級5500元;正部級6000元。
二、工齡工資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三、獎勵工資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一月停發,直至考核的次年一月繼續發放,三年一調。
四、補助工資
1.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准=基本工資÷5.逢一進十。
2.取暖補助,一年發放一次,標准=基本工資÷3,逢一進十。
3.出勤補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無故不到每日扣30元,經單位領導批準的病假、事假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等0元,三年一調。
4.山區補助,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准=基本工資÷10.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5地區差別補助,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除養老、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一切現行補助全部廢止。
五、新參加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確定方法:高中、技校、中專以辦事員確定;大專以科員確定;本科以副科級確定;碩士以正科級確定。
六、退休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退休生活費=退休前工資x80%。三年一調。
❹ 事業單位退休生活補貼標准表
一、專業技術人員生活補貼部分標准:
正高級:35年及以上補貼:5617元,30—34年補貼5287元,29年及以下4957元。
副高級:35年及以上補貼:4880元,30—34年補貼4593元,29年及以下4306元。
中級:35年及以上補貼:4195元,30—34年補貼3949元,29年及以下3703元。
助理級:35年及以上補貼:3769元,30—34年補貼3548元,29年及以下3327元。
員級:35年及以上補貼:3200元,30—34年補貼3012元,29年及以下2824元。
二、管理人員生活補貼部分標准:
三級職員:35年及以上補貼:6187元,30—34年補貼5824元,29年及以下5461元。
四級職員:35年及以上補貼:5548元,30—34年補貼5222元,29年及以下4896元。
五級職員(正處):35年及以上補貼:5106元,30—34年補貼4806元,29年及以下4506元。
六級職員(副處):35年及以上補貼:4614元,30—34年補貼4343元,29年及以下4072元。
七級職握緩員(正科):35年及以上補貼:4278元,30—34年補貼4027元,29年及以下3776元。
八級職員(副科):35年及以上補貼:3934元,30—34年補貼3703元,29年及以下3472元。
九級職員(科員):35年及以上補貼:3761元,30—34年補貼3540元,29年及以下3319元。
十級職員(辦事員):35年及以上補貼:3181元,30—34年補貼2994元,29年及以下2807元。
三、工勤人員生活補貼部分標准:
高級技師:35年及以上補貼:4357元,30—34年補貼4101元,29年及以下3845元。
技師:35年及以上補貼:4013元,30—34年補貼3777元,29年及以下3541元
高級工:35年及以上補貼:3766元,30—34年補貼3545元,29年及以下3324元。
80中級工:35年及以上補貼:3705元,30—34年補貼3488元,29年及以下3271元。
80初級工:35年及以上補貼:3072元,30—34年補貼2892元,29年及以下2712元。
普通工:35年及以上補貼:3049元,30—34年補貼2870元,29年及以下2691元。
例如:事業編制中級工,工作年限在三十年,退休工資的'計算方法如下: %E3%80%80%E3%80%80退休工資=基本工資1100+生活補貼3488=4588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升皮敏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吵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❺ 事業單位科員退休金多少
退休 人員: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 工資 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 崗位工資 和 薪級工資 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脊顫。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按照政府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基本 養老保險 待遇的支付項目好幾項,其中第一項是 基本 養老金 =〔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 其中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職務補貼,綜合補貼,出勤補貼等,出勤補貼不算,其他的都可以算在內。 國家規定的綜合補貼的的具體規定都由各省市自治區自行規定的,各地不一樣。 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基本養老金計發比例為0.4%。 退休金 與 退休年齡 有關。因為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前掘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並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本息和÷120+調整系數,各地實際計發公式會有差別,以當地政策為准。 《 社會保險法 》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慧野核金和 撫恤金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 勞動法 》第五條 國家採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准,調節社會收入,完善 社會保險 ,協調 勞動關系 ,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