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年休假規定2023
事業單位年檔拍假的天數: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五天。 2.累計工作已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 3.累計工作已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假的相關規定: 1.事業單位的年假,不是統一的標准,而是按照職工的累計工作年限計算,實行累進的標准。 2.國家實行帶薪年假制度,勞消蠢告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拿明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B. 事業單位年休假天數
事業單位年休假天數如下:
1、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後,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職工新進虛余用人單位且符合已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除以365天乘以職工本人全年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機關、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工作人員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對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
單李凳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哪譽旅,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