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職稱有哪些怎麼評職稱
事業單位職稱分三級:
⒈助理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⒉中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⒊高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事業單位的工資是跟職稱掛鉤的,初級是不給加工資的,中級職稱是副科級待遇,高級是副縣級待遇。當然職稱考試有很多種 ,比如:主任技師、副主任技師、主管技師,技師、技士;主任護師、副主任護師、主管護師、護師、護士;葯師與前同;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醫師、醫士;研究館員、副研究館員、館員、助理館員、管理員;編審、副編審、編輯、助理編輯、技術編輯、助理技術編輯、技術設計員;高級經濟師、經濟師、助理經濟師、經濟員;高級會計師、會計師、助理會計師、會計員;高級畜牧師、畜牧師、助理畜牧師、技術畜牧員;高級獸醫師、獸醫師、助理獸醫師、技術獸醫員、高級農藝師、農藝師、助理農藝師、農業技術員;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高級實驗師、實驗師、助理實驗師、實驗員;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究實習員;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等,根據你的專業和日常工作來考適合你的就可以了。
職稱評定材料清單
⒈《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中、初級一式兩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業績一欄要填寫詳細、具體。
⒉上一年度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⒊專業論文和業務工作總結。
⒋交驗畢業證、初級職稱證原件。
⒌《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
⒍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業績的相關材料。
⒎一寸彩照6張,身份證,學歷證復印件各兩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備齊相關材料的,概不受理。
專業論文要求:
⑴必須親自撰寫,不得抄襲。
⑵要結合本人工作和崗位實際。
⑶字數不少於 3000 字。
業務工作總結要求:
⑴要把自己工作的經歷寫清楚。
⑵要把負責或參與的主要項目寫清楚。
⑶要把發表的論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獎勵寫清楚。
⑷字數不少於 1500 字。
(1)鄉鎮專業技術類事業編考什麼職稱擴展閱讀:
職稱(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於職務名稱,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是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標志。隨著社會發展的需要,逐步產生了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評價與聘任崗位相分離的需要,即「評聘分離」,職稱的概念也相應發生了變化。聘任的崗位稱之為「專業技術職務」,簡稱職務;而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則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來標識,簡稱職稱。
『貳』 鄉鎮事業編制人員想考職稱,怎麼考
不管有沒有編制,都可以考職稱,只要達到相應條件即可,一般在網上直接報名,然後到人事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後,即可參加考試。詳情請咨詢當地人事局。
本科是轉正後搏雀5年可以評中級,專科是轉正後7年評中級,研究生轉正後2年評中級。
至於初級職稱只要是大學畢業轉正後即是初級。
『叄』 鄉鎮公共服務中心事業編制請問需要走什麼職稱
事業單位評職稱,主要是要先參加相關資格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然後評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中的「專業技術資格」類范圍,包括經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等一系列的職業資格,你可從中選擇。等級越高的崗位可能需要的職稱越高,韶關最近有出醫療衛生的招聘同學可以去看看
『肆』 鄉鎮政府里可以評哪些職稱
鄉鎮政府里可以評職稱: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副職,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
專利技術人員靠用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務系列。專利審查人員技術職務名稱為:專利審查研究員、專利審查副研究員、專利審查助理研究員、專審查研究實習員;專利代理人員的技術職務名稱為:專利代理研究員、專利代理副研究員、專利代理助理研究員、專利代理研究實習員。
計量檢定技術人員的技術職務靠用工程技術職務系列。
文學創作專業人員靠用藝術人員職務系列,採用編劇(含各類創作)類的名稱和檔次。文學創作專業人員的職務名稱(創作等級)定為:文學創作一級,文學創作二級,文學創作三,文學創作四級。
原《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年49號)規定教練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為助理教練、教練、主教練(後更改為高級教練)。根據關於印發《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標准》和《關於〈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標准〉若干問題的說明》的通知(人職發[1994]17號),現該試行條例現已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