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單位辭職後社保怎麼交
一般你 辭職 後,單位會給你的 五險一金 辦停,但是你之前已經交過的還是存在的,等你找到新的單位以後還可以再轉過去,再續上就可以了,之前的交費還是存在的,至於具體的事業單位辭職後 社保 怎麼交可以找當地的社保單位詳細的咨詢一下。 1、 養老保險 有個人賬戶, 身份證 號就是帳號,辭職後可以有以下處理方式: (1)停止交費,形成繳費年限中斷,個人賬戶積累停止,但只要時間不長對今後影響不大; (2)由於個人全額繳納,即不中斷繳費把過去連同企業繳納的部分一並自己繳納,但這樣個人負擔較重不太合算; 2、如果到外地謀職可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到新的就業地區。不管哪種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按原帳號繼續繳費即可,不用補交,但就是不能退。 3、 醫療保險 ,也有個人賬戶,辭職後處理方法基本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在當地繼續使用。 4、 工傷保險 、 失業保險 、 生育保險 都沒有個人賬戶,辭職後保險自動解除,但失業保險只要繳費滿一年,不是個人原因造成的失業,就可以領取。 5、 住房公積金 ,有個人賬戶,企業和個人繳納的費用,全部形成個人賬戶總額,就如同銀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權屬個人,辭職後只不過停止了存錢,但賬戶的錢還是勞動者的,只要符合 公積金提取 規定,隨時可以提取,以後也可以續交,永遠不會作廢。
❷ 被事業單位開除了,社保怎麼辦
您好,事業編被開除後,當及時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一、被事業單位開除後國家法律法規對社保的要求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三十一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後,事業單位應當及時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具體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同時值得注意的,開除是一種不可撤銷的行為,和其他的行政處分完全不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三十二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出現違法違紀情形的,處分期滿,經原處分決定單位批准後解除處分。
二、事業單位社保轉移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
第九條 參保人員因辭職、辭退、未按規定程序離職、開除、判刑等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應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戶籍所在地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以下流程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一)原參保單位提交《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退等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資料。
(二)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退等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1、核對有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
2、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劃轉手續,轉移基金額按本規程第七條第四款第2項規定計算;
3、將《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傳送給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4、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辦結情況告知原參保單位。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在信息、資金匹配一致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接續手續:
1、核對《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
2、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3、根據《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及相關資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4、將辦結情況告知參保人員或原參保單位。
三、辦理流程
社保基金管理局工作人員接收資料後,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並在15個工作日內向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對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的,一次性告知參保單位或參保人需要補充和更正的資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一步:轉移申請,列印參保憑證;
第二步:受理轉入,出具聯系函;
第三步:接收聯系函;
第四步:參保關系轉出,發送信息表;
第五步:接收信息表,關系轉入。
❸ 事業單位辭職後社保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1、要是辭職後有新單位接收的話,可以由新單位繼續繳納社保。
2、找一個企業掛靠繼續繳納社保。
個人自己繳納的方法
1、首先到當地就業服務中心(人才中心)作失業登記。需提供相關的解除合同證明書、身份證復印件,領取登記表填寫並申請按規定享受失業救濟金待遇,同時辦理《再就業優惠證》享受相關的政策優惠待遇。
2、提供《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身份證、單位出具的參加醫療保險時限證明書到醫保中心辦理醫療保險參保手續。
3、待業期間所欠繳費用,必須到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所轄的社保中心(就業中心)個人繳費窗口。社保個人繳納即可,可以攜帶相關文件去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繳納社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