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被事業單位辭退有什麼後果
1.如果是正常辭職是不會有什麼影響的,但如果是因為違法亂紀而被開除或者辭退的話,將會對政審有影響,影響錄取。如果是新單位可能會取消錄用,如果是不滿合同最低服務期限內辭職的,很容易出現這樣的情況算違約,有些地區是交違約金,有些不讓,有個別放行,所以要麼能否延期錄取,這個是比較難的,只能等下次再考。
2.如果考上新的單位,在服務期內也是不準辭職,檔案是沒法調動的,5年合同就是最低服務年限5年,那麼這五年內就算考上無論是事業編還是公務員,筆試面試都通過的話政審也是過不去的。
被事業單位辭退有什麼後果
㈡ 事業編制人員被單位辭退 有什麼補償嗎
一、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被辭退,有沒有補償金要看該事業單位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沒有到期。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勞動合同正好到期,用人單位有權不續簽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甲乙雙方都沒有違約,互不支付賠償金。
2、如果勞動合同還在有效期內,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就需要向員工支付補償金。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指虛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事業編辭退會怎麼樣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扮陵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