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工勤人員是事業編嗎
法院工勤人員大體上分兩種編制,一是行政編制,也就是公務員了。二是事業編制,其中包括自籌自資的事業編,和工勤編,自籌自資的事業編制是由法院負責開資,工勤編制是由財政負責開資。
一、法院工勤人員的介紹
機關工勤編成員通常是指在機關和事業單位內從事駕駛、收發、打字、維護等簡單工種和輔助工作的人。 一般由所在地區的編輯或其他相關組織根據需要核定,用人單位申報後招錄,財政統一支付報酬,但與公務員和事業編制者不同。
與公務員不同,無法取得相應的執法許可權,不能對外執行行政事務,其報酬和職務規定與不適用公務員考核、職務級職務等相關規定的事業編制人員不同,主要是其工資來源於行政資金而非自籌資金,從其工作內容來看,公司的從屬
二、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的不同
1、級別不相同
行政編制是國家公務員,有等級。 而且,事業編制,名義上是國家幹部,但實際上是勞動者的身份,「去」是職名。
2、身份不同
進入行政編制意味著你是國家公務員,如果通過選拔考試就是國家公務員。 國家公務員受到醫療、晉升等國家各種法定待遇。 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編制的總稱,像學校一樣是典型的事業單位。 事業編制不一定必須是公務員,進入行政編制要求必須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
3、退休後的待遇不同
公務員不用交養老金,所以退休後差別很大。 如果你是事業單位,每月支付的工資中會扣除養老金。 公務員不需要扣除。 在部隊的同一級別上,工資待遇基本相同。 轉業後,根據編制不同,待遇可能會有很大差異。
此外,一般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體分為編制人員和非編制人員(非編制人員就是本單位自行外聘的人員,就象企業聘用一樣,由單位自行規定其待遇,付給其工資,與地方財政沒有關系)。所以,非編制人員的待遇不一定比編制人員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