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工齡有什麼用
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進行,部分事業單位編制人員開始報考公務員,想要繼續留在體制內。考上公務員之後,工齡和工資以及提拔有著直接的關系。原來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年限有檔案能查的話,進入公務員隊伍後,能連續計入本人工齡,在公務員套改的時候,會有一定的幫助,在有些地區能影響工資,但能否作為提拔年限呢?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一下:
學歷為研究生
根據有關規定,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可以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十二級,如果從事業單位編制考到公務員,學歷占優勢的話,就用不到所謂的工齡了。
特殊情況
有這樣一條規定:新錄用的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人員,根據本人德才表現、學歷、工作經歷和原任職職務,比照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任命職務,確定級別。
通過這個規定可以看出,事業單位工齡可以作為定級的參考依據,但和人際關系能力,以及報考的公務員單位平台大小有關。
崗位考試要求
如果在事業單位是管理八級人員,正常情況下,對應的是公務員的副科職務,由於報考的公務員性質不同,要分情況折算工齡:
參加遴選或選聘
如果你參加的是公務員遴選或選聘,只要能力過硬,通過考試後,在事業單位的工齡就算提拔的工齡。
一般情況下,在事業單位是什麼級別領導,對應公務員也是什麼領導,級別、工資待遇直接按照職務套算。
一般公務員崗位
如果你本身是普通的事業編制人員,考上的也是普通公務員,那麼事業單位的工齡就是不算的,只能按照公務員工齡重新計算。
總結:絕大部分情況事業編考上公務員,之前事業單位的工齡不能作為提拔的條件,有些地區在核定工資的時候有些幫助。
盡管有不少企業開始陸續復工
但還是有很多人處於無事可做的狀態
在風波未平之前,宅家學習為祖國做貢獻
「假期」停工不停學,在線「工作」備考兩不誤
小夥伴兒們都已經在行動了
抓住這個時機為自己「充電」
論備考,有決心者全年無休
擔心跟不上進度?找不到方向走了彎路?
『貳』 我想問問事業單位工齡有什麼作用
工齡與退休以後退休金的多少,是否有有害工種和特殊工種補助等有很大關系。
工齡主要分3種:
1、一般工齡,又稱總工齡,指工人或職員的總的工作年限,在中國,一般工齡曾是確定職工退休待遇的一個條件。
2、本企業工齡,中國又稱連續工齡,蘇聯稱不間斷工齡,日本稱企業工齡,指工人或職員在某一單位(包括經組織批準的調動)連續工作的時間,是一般工齡的組成部分。
3、特定工作的工齡,工人、職員從事某種特定工作、但任某種特定職務或在某種特定部門擔任工作的年限。
(2)事業編制十年的工齡可以做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十章 關於工齡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
一般工齡系指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而言。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
第三十九條
本企業工齡應以工人職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計算之,如曾離職,應自最後一次回本企業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調動工作者,其調動前後的本企業工齡,均應連續計算。但解放前確因業務需要調動工作具有確實證明者,其本企業工齡,始得連續計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業工作,曾經被迫離職又回本企業工作者,如有確實證明,經工會小組討論通過後,並經勞動保險委員會批准,其離職前與回本企業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並作本企業工齡計算。
『叄』 事業單位工齡有什麼用
工齡問題目前是一個討論中問題,目前為止,如果不是在事業單位,工齡基本上沒什麼用途,因為過去的養老是和工齡掛鉤,現在的卻是和實際繳納標准掛鉤。可是可以看出,我國針對勞動者權益近幾年來一直在不斷改善,比如說對年假天數的決定就和工齡掛鉤,以後很可能還會有更多政策出台,所以對工齡的爭取還是有益無害的
『肆』 事業單位編制外工齡10年以上可享受什麼待遇比如轉正,解僱有沒什麼補助
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要到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託管,這樣就可以享有和單位的有編人員一樣的待遇。前提是單位同意接收你並辦理人事託管手續。
勞動法規定,在同一單位工作滿10年的,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但很多時候,特別是政府的單位這方面不去執行。你可以咨詢下你們當地的人社局,這樣能否讓單位簽無固定期限合同。到時解僱的話,補助金會比較高的。按勞動法規定的,1年工齡是補助1個月工資的。
拓展資料:
第三章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三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勞動者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第三十四條集體合同簽訂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條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准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伍』 事業單位工齡有什麼作用
事業單位的工齡計算
1、連續計演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並計演算法,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
工齡會影響我們很多福利待遇:
1、工資。
在一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結構中,以及部分民營企業中部分津貼、補貼會受工齡差異的影響。
2、病假工資。(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
休6個月內,企業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
連續工齡<2年,按本人工資60%計發;
2年≤連續工齡<4年,按本人工資70%計發;
4年≤連續工齡<6年,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6年≤連續工齡<8年,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連續工齡≥8年,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休6個月以上,企業按一下標准支付疾病救濟費:
連續工齡<1年,按本人工資40%計發;
1年≤連續工齡<3年,按本人工資50%計發;
連續工齡≥3年,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3、養老金
工齡是計算退休金等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據。一般情況下,工齡越長,享受的福利待遇越高。
4、對部分勞動者的特殊保護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可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對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用人單位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原因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5、出境地定居離職費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獲准出境定居的在職職工,並辦理有關離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終結養老保險關系等手續,原工作單位可發給其一次性的離職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