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市直屬事業單位和市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包括哪些
有區別,級別不一樣,市直事業單位是一級機構,如市糧食局、檔案局,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是二級機構,如衛生局下屬的防疫站,醫院,市委組織部的黨員電教中心等。發展空間不一樣,一級機構發展空間比二級機構的發展空間大。
② 縣級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有學校、技校、直屬幼兒園以及一些特殊的學校都是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
教育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規定。國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只要是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出國留學人員的審核;負責協調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負責國家教育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勞動工資、人事調配、編制管理及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全國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的部門
③ 泰安市教育局的事業單位
(一)泰安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1.貫徹執行上級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規定;負責落實全市國民教育系列招生工作意見;協助基教科、職成教科做好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的招生工作。
2.按照省招生辦公室部署,採集考生信息,組織全國、全省統一的普通大中專、成人高校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報名、考試、政審、體檢、閱卷、錄取、檔案管理等有關工作。
3.根據省市計劃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錄取學生,提供檔案及信息。
4.指導各縣市區的招生工作,宣傳國家有關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保證我市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5.負責招生政策調研和宣傳工作;組織招生資料征訂與發行工作;搞好微機管理,做好文秘資料的管理工作。
6.負責考風考紀工作,配合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做好招生考試紀檢、監察工作,接待來信來訪。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泰安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1.貫徹落實國務院發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執行國家、省自學考試的有關政策、規定。
2.組織全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小學教師助學自學考試和全國計算機信息管理、少兒英語等專業等級證書的考試。
3.負責全市自學考試的考籍管理及考務和在籍考生的檔案管理、畢業生檔案的初審工作,搞好自學考試的宣傳發動及教材的征訂和發行工作。
4.負責自學考試宣傳工作,指導全市開展社會助學活動。
5.開展自考理論與科學研究,做好文秘資料的管理工作。
6.負責查處自學考試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泰安市高中會考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省高中會考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2.統籌管理全市高中會考工作,負責會考考務、閱卷、成績統計,具體組織泰城普通高中會考工作。
3.及時提供會考信息,協助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室、學校進行教學評價、評估。
4.協助基礎教育科進行高中學籍管理和高中畢業證驗發工作。
5.負責會考政策宣傳和會考調研,落實完善《泰安市高中畢業會考考務工作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泰安市教學條件裝備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教學條件裝備的政策規定。
2.研究擬定全市教學條件裝備、電化教育、現代遠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指導實施。
3.負責擬定全市學校實驗室及各專業教室的發展規劃、目標要求和教學儀器供應工作的年度計劃和長遠規劃。
4.根據國家和省定標准,制定各類學校實驗用房、設施、儀器設備、器材、圖書資料的配備方案及規范,並組織實施。
5.配合政工科擬定實驗室、電教室、圖書館等工作人員的配備標准,搞好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工作。
6.會同有關科室組織開展實驗教學、電化教育、計算機教育和各種實踐性教育教學活動,並進行指導、檢查、評估工作。
7.負責教學儀器、電教設備、音體美勞衛教學器材配備、供應與管理和圖書資料的管理,並進行督促檢查。
8.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網站、網校和現代教育辦學點的審核工作;配合有關科室做好各級各類電教教材的建設和管理。
9.負責管理教學儀器設備專項經費;負責全市中小學學具及學生用品的供應配備工作;負責市對口支援工作。
10.負責組織實驗教學研究,電化教育研究,儀器配備研究與開發生產和自製教具活動。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泰安市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室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基礎教育教學的方針、政策和規定。
2.研究制定全市中小學、幼教、特教教學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開展教學研究、教學評價和考試改革研究工作,組織教學改革實驗,開展教學視導,指導各縣市區教學研究,負責直屬學校教學研究。
4.制定執行教學計劃、落實教學大綱的具體意見;擬定教學常規和教學評估標准。
5.承擔組織編寫鄉土教材和教學輔助資料任務。
6.參與教育教學質量、教學水平的評估和監測,組織部分學段和學科的命題,進行考試與評價制度改革。
7. 負責培養、培訓學科骨乾和帶頭人;負責組織市級教學能手、優質課、教學論文等評選工作。
8.參與基礎教育課程體系與教材改革研究,負責新大綱、新教材培訓工作,監督執行中小學教材目錄。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泰安市職業成人教育教學研究室
1.貫徹執行國家、省職業與成人教育的各項政策、規定。
2.負責全市職成教教育教學研究,制定教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教育科學規劃中職成教研課題的立項及組織管理。
3.研究職成教研理論,參與職成教改革發展重大課題研究,組織實施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制定教學評估辦法與標准。
4.指導各縣市區教育教學研究,負責市直職成教單位教育教學研究,開展業務人員培訓工作。
5.指導幫助學校建立教學、生產實習基地。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對學生的技術等級考核。
7.組織教學技能比賽和優質課評選活動 ,負責全市職業成人學校的統考命題等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泰安市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研究室
1.貫徹執行國家、省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研究制定工作規劃和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全市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的教學研究工作,研究教學實驗改革。
3.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的檢查、督導和評估工作。
4.組織協調全市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活動,組織教師開展各種教學比賽活動。
5.負責全市學生體質健康調查和監測,制定落實改善學生體質的有關措施。
6.協調指導全市中學生軍訓工作。
7.負責全市學校文化建設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泰安教育電視台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的政策、規定。
2.負責製作、引進、播出面向全市基礎教育及其他教育需求的教育節目。
3.圍繞全市教育中心工作,突出宣傳重點,編輯、製作、播出教育新聞節目和教育專題節目。
4.負責宣傳國家、省、市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和規定。
5.協助辦公室做好教育新聞宣傳工作。
6.負責管理本台設施,指導全市電化教育和遠程教育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泰安市教育科學研究所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的政策、規定,落實全省教育科學發展規劃。
2.研究擬定全市教育科學研究規劃和實施方案,確定教育科學規劃重點課題,並進行管理、指導、驗收和評估,承擔市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3.負責調查和研究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教育科學研究力量就重大課題進行攻關。
4.指導全市教育科學研究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組織評審和申報中等及以下教育優秀科研成果。
5.組織和承擔國家、省級、市級教改科研項目,做好市級科研課題的立項、驗收工作,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泰安市勤工儉學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省勤工儉學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研究擬定全市勤工儉學工作規劃。
2.指導學校校辦產業基地建設,組織校辦產業(企業)間的聯合、技術和信息交流。
3.指導各縣市區和直屬學校勤工儉學工作。
4.負責全市校辦企業的界定、年檢等工作,組織校辦企業廠長、會計等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5.指導全市中小學生統一著裝工作。
6.負責市素質教育基地的建設、管理與開發、應用工作。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泰安教育發展中心(泰安教育培訓中心、泰安市教育局機關生活服務社)
1.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和發展教育產業的方針、政策和規定。
2.統籌管理、指導全市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
3.負責全市有關教育項目的投資開發與經營。
4.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圖書代辦和電教教材的征訂與發放工作。
5.承擔全市教育系統各類業務活動和各種會議的食宿與接待服務工作。
6.負責直屬學校待業青年網點的管理工作。
7.從事機關後勤工作,為機關辦公和職工生活提供服務。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④ 教育局有事業編制嗎
有的,一般這種局級單位都會有事業編制的人員的,因為這些單位會有一些部門例如信心中心等事業單位性質部門,所以人員有事業編制。
⑤ 市級教育局下屬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這個就比較多了,你上教育局網站的機構設置裡面有,很很多學校,中小學、中專、技校等等。
⑥ 教育局下屬有哪些事業單位
摘要 您好。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有有學校、技校、直屬幼兒園以及一些特殊的學校
⑦ 教育局是事業單位嗎還是屬於什麼一般什麼時候招聘
教育局一般也屬於事業單位,招聘的時間也就是每年的6月到8月份。正常和教師招聘的時間是一樣的。只是說考試一般考的是事業單位的內容
⑧ 市教育局有哪些直屬機構負責哪些部門
直屬機構和部門:
1、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黨務、政務、事務工作;負責起草教育局工作計劃、總結及有關文字材料的綜合;負責黨委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及局級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協調國家目標辦下達的各項目標督辦及總結匯報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信訪、保密、保衛、信息、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全局綜合治理,對外宣傳、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組織編寫教育年鑒和教育志;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科教興國家工作。
2、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
負責全國教育綜合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規劃並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負責全國教育系法制宣傳、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復議工作。國家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負責全國教育科研工作;負責學會管理工作。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是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國家教育局,與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合署辦公。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語言文字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宏觀管理和指導全國各行各業語言文字工作。
3、人事處
負責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教師輪換、表彰獎懲工作、人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科級幹部的任免和備案;負責國家直中小學機構編制的調整和管理;負責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機關和直屬中小學教職工錄聘、流動手續;負責管理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和專家管理工作。
4、財務處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管理、籌措的有關政策規定;統計並監測全國教育經費投入和計劃執行情況;管理監督國家及省、國家下撥的各種專項經費及教育貸款、教育集資、捐款、教師獎勵基金等項目的使用情況;管理使用國家財政部門下達的各項專項資金;統籌管理教育費附加;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事業性收費標准,協同有關部門加強收費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年度經費預決算;負責對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⑨ 教育局下屬有哪些事業單位
有學校、技校、直屬幼兒園以及一些特殊的學校都是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
教育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規定。國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只要是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出國留學人員的審核;負責協調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負責國家教育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勞動工資、人事調配、編制管理及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全國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的部門。
國家教育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的具體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三)負責全國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會力量辦學),協調、指導、監督區、縣(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國中小學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貸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國家確定的教育經費增長的原則,監測各區、縣(國家)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對全國教育基本建設和局屬教育事業單位經費及國有資產進行管理;指導全國教育系統內部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六)負責全國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調整工作,學校基建、校舍和校產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負責管理全國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國家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負責繼續教育、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壯年文盲。
(八)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出國留學人員的審核;負責協調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
(九)負責國家教育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勞動工資、人事調配、編制管理及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全國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文明建設。
(十)指導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組織和指導全國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導教育理論研究、教育學會工作。
(十二)代政府管理國家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十三)負責全國教育系統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四)承擔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國家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⑩ 教育局什麼屬於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
教育局是行政單位。
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和省的教育方針、政策,結合我市實際,擬定適合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規章制度,並貫徹執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規劃和組織全市教育理論和政策研究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基建計劃、招生計劃;審定、辦理局直屬學校的新建、撤銷、調整以及專業設置、學制等;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拔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籌措、劃撥、管理全市的教育經費,監督檢查全市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落實情況;組織全市教育系統的統計工作並管理統計資料。
(四)宏觀管理全市的學前(幼兒)教育、普通中小學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學科研工作,組織對全市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編寫地方補充教材;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學科學會、基金會、協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勞動工資、職稱改革工作的有關政策,指導各縣(市、區)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
(10)泰安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的主要工作是: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和重點推進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全市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普通中小學校的教育改革;檢查執行國家課程計劃、課程標準的落實情況;負責制定全市中考政策;
制發基礎教育的文件和評估標准,並指導督促實施,指導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小學教材、資料、競賽、考試的管理;指導中小學電化教育和圖書、教學儀器設置配備工作;組織全市的中考、會考、中招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學的學籍管理工作;
統籌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擬定有關「體、衛、藝」教育教學與學生體育競賽的指導性文件,組織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全國、全省、全市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負責全市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和疾病預防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