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縣委辦下屬事業單位如何改革
結合黨政機構改革,縣委編辦借勢借力、同步謀劃、統籌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進一步釐清事業單位職責邊界、優化布局、明確定位,走好「三步棋」全面深化事業單位改革。
一是剝離事業單位行政職能。將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改革實施范圍,對縣惠民幫扶中心、縣農村合作基金會資產管理辦公室等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結合黨政機構改革並入相關黨政機構;對縣就業服務管理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等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在全面清理職能的基礎上,將行政職能劃歸主管部門。規范事業單位設置,根除「事業局」,對原有名稱為「局、委、辦」的事業單位統一按程序進行規范,統稱「所、站、院、館、中心」。
二是突出優化協同高效和事業單位的公益服務屬性,落實與黨政機構改革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轉隸、調整和優化整合工作。結合實際,擬訂《三台縣事業單位調整方案》,共調整隸屬關系316家,更名38家,規范名稱11家,整合4家,撤銷7家,重新組建1家,新設置5家;對村鎮規劃建設所等因為主管部門職責調整而需要對應調整的事業單位職責進行同步調整。
三是按照精幹高效原則重新設置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改革後,縣委直屬事業單位由5家調整為6家,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由9家調整為7家,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總數凈減1家。
四是強化事業單位的總量控制。改革後,全縣事業單位個數由改革前768家減少至改革後764家,凈減少4家,其中科級事業單位凈減3家。
㈡ 機關服務中心事業編怎麼改革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的改革,一要做到三個有利於:有利於建立競爭激勵機制,進一步增強事業單位的活力;有利於經濟建設與社會事業協調發展,進一步發展第三產業;有利於減輕國家財政負擔. 二要政事分開,推進事業單位社會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㈢ 事業單位改革了,參公的怎麼辦
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逐步改為行政機關或參公;承擔生產經營職能的,將逐步轉為企業;承擔公益服務功能的,將轉為公益類事業單位,突出公益服務職能,弱化事業單位屬性。所有改革將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革後,其人員編制將分成三種類型:
1、過渡為公務員或參公身份。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轉為行政機關或參公單位後,其原來行使行政職能的在編人員,將統一通過過渡考試的方式,整體轉為公務員或參公身份。其餘人員將被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或保留到現單位(已剝離行政職能)繼續從事公益服務職能。
2、繼續保持事業編制。公益一類和大部分公益二類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將保持現狀,繼續保留事業編制。
3、取消編制轉為企業人員。部分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如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和高校,將逐步取消事業編制脫離體制,實行合同化管理。其餘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事業單位,主要以自收自支的為主,將全部轉為企業,人員編制除耐彎部分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外,其餘人員將全部取消編制,推向市場。
(3)事業單位改革服務局怎麼辦擴展閱讀:
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並畝擾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並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原人事部部長趙東宛在其題為《機構改革勢在必行》的報告中提到人員安排的途徑時指出,「從機構改革試點城市的情況看,可以採取以下途徑:一部分人員隨著改革轉移到經濟綜合監督等需要加強的部門;一部分人轉移到投資公司、行業協會和信息、咨詢部門及其他社會組織。」其中有大多數被分流到事業單位。
㈣ 關於事業單位改革中公安局事業編怎麼改
分為兩種
事業編制人員要看個人登記的單位所屬,如果是在公安局內設機構,應該參與公務員登記,
如果是公安局下屬的行政支持等二級單位,只能跟著一起參加事業單位改革了。工勤人員應該被買斷變為純合同制
拓展資料:
一些涉及國家安全,對政策和經濟管理工作有明確輔助作用,以及明顯以社會公益性為屬性的事業單位,將繼續得到財政保障;目前這類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大多以"參照公務員"和"全額撥款"的形式獲得,不過,在國家部委所屬的事業單位中,比例在少數。對於一些以業務突出、主要以行業或專業業務為主的事業單位,將繼續獲得財政扶持。此類事業單位工資收入主要以財政補貼形式獲得。
參考資料:事業單位改革_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