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務員因公受傷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規定。
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工傷保險等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民政部門、財政部門等部門參照本條例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十七條 國家建立公務員保險制度,保障公務員在退休、患病、工傷、生育、失業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公務員因公致殘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傷殘待遇。公務員因公犧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親屬享受國家規定的撫恤和優待。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規定。
❷ 事業編制人員被單位辭退 有什麼補償嗎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被辭退,有沒有補償金要看該事業單位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沒有到期。
如果《勞動合同》正好到期,用人單位有權不續簽《勞動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甲乙雙方都沒有違約,互不支付賠償金。
如果《勞動合同》還在有效期內,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就需要向員工支付補償金。
補償金的計算方法是:員工在該單位每工作一年,用人單位支付相當於員工一個月工資金額的補償金。
超過半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不足半年的按照半年計算。
(2)打了公務員事業單位老師賠償多少擴展閱讀:
區別
進入行政編制的意味著你是國家公務員,如通過了選調生考試就是國家公務員。
國家公務員享受著國家的各種法定待遇,如醫療、晉級等。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編制的總稱,像學校就是典型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分為自收自支、差額拔款、全額拔款三種類型。不用我說大家也能自明白,第一種就是你的工資和福利全由自己單位的收入來支付。
比如你進入一個一個風景區的管委會工作,可能就是屬於這種類型。
第二種就是你的工資和福利有一部分是政府負擔的,有一部分是自己單位的收入負擔。
第三種就是你的工資和待遇全部由政府負擔,這種的事業編制就從形式上和公務員是一模一樣的了。
現在講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最大的區別:行政編制也就是國家公務員是有級別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員,可能是最低一級的,你幾年以後當了科長,就是股級。
再幾年以後當了局長,就是局級。
也就是說,你如果是行政編制,那你就是「走」級別的。而事業編制,「走「的是職稱,比如在醫院,你幾年以後是住院醫師,幾年以後是主治醫師,幾年以後是副主任醫師。
學校老師是最典型的事業編制。
想進入行政編制只能是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每年都有國家的和省的公務員考試。
要注意,現在只有省級才有權力組織公務員考試,也就說地級市及以下的鄉鎮或單位來招聘的話,一定是事業編制的。
❸ 教師、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退休後待遇有多大差別
一. 公務員退休工資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退休前工資+崗位津貼)×X%+各地退休福利+住房補貼
其中X%指的是:工作年限滿35年:90%,工作年限滿30-35年:85%,工作年限滿20-30年:80%,工作年限滿10-20年:70%,工作年限不滿10年:50%
二.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
事業單位退休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項組成。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
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三. 教師退休工資
退休工資計算方法:退休工資=工資×(工齡/法定工齡)×(75-法定退休年齡)/(75-退休年齡)總退休工資=退休工資×12×(75-退休年齡)。
其中75指的是75歲,30年教齡的教師的退休待遇為檔案工資的100%。
公務員和事業編制的退休待遇都是按照職務級別的高低,教師屬於事業編制,一般來說公務員退休收入高於教師,但也存在個例。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計算?
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為參保人員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繳費工資;A1、A2……An-1、An為1992年至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2001年起為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為參保人員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其中:對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員,An、An-1均取該年上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員,取該年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