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合同制和編制有什麼區別
合同制和事業編制的區別:
1、工資開支來源不同
正式編制人員工資由財政撥款解決
合同制人員工資由單位預算外收入中解決
2、福利待遇不同
正式編制人員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規定及上級部門規定執行
合同制人員參照正式編人員標准執行,但實際上低很多或缺項
3、提任和調動不同
正式編人員可以在事業單位之間調動,可以提任副科級職務
合同制人員不可以在事業單位之間調動或提任副科級職務
Ⅱ 事業單位編制和醫院正式合同工有啥區別
區橘鬧別如下:
區別一:薪資待遇
表面上編制內外的薪資圓帶罩相差不大,但是部分隱形福利是只有編內人員才有的,如五險一金,大部分醫院合同工個人繳納公積金在幾百元,而編制內人員可以至少達到一千多,另外編內人員大多還有公醫和住房補貼,薪資待遇相比合同工有明顯優勢。
區別二:個人發展
編制內員工的職位晉升也會比合同制的平穩一些,比如同樣兩個醫生想要去申請進修,醫院肯定優先考慮在編的那個。評優啊、晉職稱也是優先給有編制的人員。
區別三:穩定性
編制能給你帶來工作的穩定性,完全不用擔心辭退等因素,工作上也會相對輕松,同時在日常工作中,編制內的員工更容易獲得大家的尊重。
編制是香餑餑
老一輩總說,找個正規單位,就像是吃了定心丸,鐵飯碗在手,不會被餓死。
的確,醫院編內工資由國家發放,享受五險一金、帶薪假期,不會被隨意行虛開除,不怕拖欠工資,退休後享有相應的社保,可以說,工作更有保障。
更重要的是,醫院編制在晉級優先度方面更有優勢。在醫院晉升中,編制員工一般有優先權,而醫院的領導階層基本都是帶編制的。
Ⅲ 醫院事業編制和合同工的區別
醫院事業編制和合同工的區別:工資來源和是否可以調動。
【法律分析】
醫院編制,相當於醫院的正式員工,工資由所在醫院發放。一般情況下沒有大的失誤不會被辭退,相比於合同制工人更加穩定,薪酬福利體系更加完善。事業編制,是指在事業單位中實行的一種編制制度,工資由財政全額撥款或差額撥款。事業編制需要參加由省(市)統一組織的事業單位考試才能獲得,一般招聘的單位有醫院、學校、圖書館等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單位。除了工資來源的區別外,醫院編制和事業單位編制的區別就在於人事調動。醫院編制調動范圍較小,限所在醫院內,如果調離本單位,就不再享受編內福利。事業單位編制調動,需要按照流程向人社局、編辦申請,可以帶編制調動。合同制工人是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布招聘信息,通過面試流程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的是勞動關系;編制工人則是通過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考試和部隊軍官轉業安置等方式獲得工作。合同制工人只能是協助執法;而編制工則具有執法權,可以指揮合同制工人協助執法。合同制工人的工資是用人部門內部經費發放,工資普遍較低,合同制工人需要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才能根據自己交的養老保險的數額獲得退休金;而編制工的工資是由國家財政保障,相對穩定工資較高,編制工也不需要交養老保險,退休後根據級別獲得退休金。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促進公共服務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准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第三條 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