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編有哪些福利
事業編有以下福利: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攜戚乎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3、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4、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事業單位工資構成:
1、崗位績效:崗位工資+績效獎金,這部分國家現在正在開始規范,目標在於達到按崗取酬,按業績取酬。
2、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補貼仔輪。像職務補貼、住房補貼、交通補貼、通信費、防暑降溫等等。
法律依據:《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辯悉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㈡ 事業單位年終獎有哪些
機關單位年度先進個人重要,好處在於定期獎勵以年度或聘(任)期為周期進行,以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獎勵具體時間由獎勵決定單位根據行業實際、工作特點等確定。
定期獎勵的比例(名額),由獎勵決定單位結合事業單位數量、液盯純人員規模、職責任務、工作績效等因素統籌確定,給予工作人員嘉獎、記功,一般分別不超過工作人員總數的20%、2%。
獎金制度須知
政府年終獎金發放相關規定不是由財政部門制定的,財政部門只是根據有關規定對鬧咐各單位的獎金支出進行審核把關,是正常履行財政監督職能。其次說明獎金的類別:
1、公務員榮獲各類表彰年終一次性獎勵。具體文件由市紀委聯合監察局、組織部、人社局、財政局、審計局共六個部門制定下發,文件下發對象為一級機關單位。在具體執行中,下屬二級機構(包括參公二級事業單位)原則上都是比照一級主管部門標准發放獎勵則高,所需經費在單位經費結余中自行解決,財政不予撥款。
2、政府給予的專項獎勵。如民生工程、目標責任制考核獎勵,是由財政按單位編制數與人均獎勵標准核撥至獲獎單位,這是按政府考核辦法執行的。
3、政府其他獎勵。如招商引資等獎勵,是由財政部門根據政府表彰決定將獎金撥付至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自行決定分配。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中組部、人社部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
㈢ 事業單位年底有哪些獎金
【法律分析】
事業單位年底獎金:
1、發放對象: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編正式職工和當年1月至12月辦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
2、發放標准:本人12月份的基本工資。即執行機關職級工資制的人員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技術工人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機關普工為崗位工資。當年退休人員按上述標准除以12個月,以在職在崗月數計發,即本人退休當月基本工資÷12×本人當年實際工作月數(含退休當月)。
3、上半年轉正定級人員按本人全月基本工資發給,下半年轉正定級人員按本人基本工資50%發給,未轉正定級人員不發。
4、事業單位在國家績效工資政策出台前,可參照上述意見辦理。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後,取消現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將一個月基本工資的額度納入績效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㈣ 事業編年終獎一般多少
01
沒有年終獎
事業單位沒有年終獎是因為年終獎的叫法並不準確。事業單位年終會有一筆錢發放給員工,但這筆獎金獎並不像私企那樣獨立在薪資之外,而是本身工資組成部分之一的績效。
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各種補貼=事業單位的工資。事業單位年終發的這筆錢主要變化在績效工資,要麼每月和年終各發一部分,要麼年終一起發。這種情況就給人一種事業單位每月工資不高的印象。
02
獎金分類
目前各地基本上都明確了,事業單位年底發的獎勵主要有以下幾類:
一是年底全額13薪。第13個月的工資主要是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數額在平均月薪的一半左右。比如你全部薪資除以12個月是5000,那麼這13薪就是2500左右。
二是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獎。如省市單位推行各種目標,達成目標可以獲得1000元左右的獎金。
三是各地各單位根據不同情況設立的獎項,比如招商引資等等。
03
發放標准
事業單位有多少年終獎最主要取決於當地的財政狀況和制定標准,以及當年單位取得的實績來決定。地方財政情況不錯,基本可以保證13薪。財政沒錢的話別說13薪,甚至工資都不能按時足額下發!其他獎項可能就很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