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改革計生怎麼改
基本上應該往公益性單位改
㈡ 機關事業單位改革計劃生育部門如何歸類
「機關事業單位改革計劃生育部門」無需歸類,只有政府職能不再行使,才是政府職能部門需要改革的目的,這和「事業單位」沒有半點關系。換言之,政府不再搞計劃生育了,這個部門就可以撤銷了。
隨著國家大部制的改革,原國家衛生部和原國家人口計生委已作了合並,重組了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如果一定得說成「歸類」,那就只能認為是衛生和計生是「同類」了。接下去,各省、地市、縣(市、區)都作了相應的合並。因此,目前計劃生育部門已改無可改,不是嗎?
㈢ 事業單位改革怎麼改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三、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
7.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9.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這只是指導意見,具體到每個地方怎辦,也有人為因素在裡面。
㈣ 事業編制2021年如何改革
很多事業編轉為企業,轉為企改制,同時相應的事業編制也取消,簽訂勞動合同,改友叢革完成之後,人員將有以下變化。
第一、工資待遇「變動大」。
第二、編制變化。事業單位改革後,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好山櫻活動額,逐步轉為企業,對公益服務類更是強化公益屬性。
第三、事業單位改制後,高校、公立醫院、工勤崗、技術崗等群體雖唯衫然大部分編製取消採用合同制,但對這些人而言機會更大了。
第四、晉升。改制後,事業單位公益屬性將更加強,行政級別有些單位待遇勢必提高。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國家對事業單位已規定有編制標準的,市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可以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編制標準的執行方案。
國家對事業單位未規定編制標準的,市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可以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制定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編制標准及執行方案時,應充分聽取財政部門的意見。
㈤ 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三類都有哪些單位會怎麼改革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正在如火如荼進行。按照改革統一部署,今年底之前,全部事業單位將完成分類改革。㈥ 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
事業單位改革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事業單位改革怎麼改?事業單位的現狀:我國有事業單位110多萬個、從業人員3000多萬人,集中了我國2/3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廣泛分布在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各個領域。已經完成的任務:在全國范圍內完成了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和分類,根據不同事業單位特點實施分類管理和改革,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強化公益屬性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仍存在的問題:我國公益服務發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事業單位定位不準、職能不清、效率不高等。改革要守住的底線: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改革的近期目標:結合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立足當前、著眼長遠,解決制約事業單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在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取得更大突破。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怎麼改?《決定》這么說:全面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理順政事關系,實現政事分開,不再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目前存在的問題:事業單位定位在公益服務,如果承擔行政職能,勢必成為「二政府」,造成政事職責邊界模糊、行政職能體外循環,降低行政效能,提高制度成本,加重企業和群眾負擔,與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要求不相符合。《決定》確定的方向:通過改革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回歸行政機關,實現政事分開,避免政出多門,有利於政府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責。具體准備這么改:黨中央將對地方機構改革作出部署。中央橘隱和地方各級所屬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都要納入機構改革,統籌推進、同步實施。兩條原則:把握政事分開這條主線,進一步理順機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實現行政職能回歸行政機構;堅持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確需轉機構的要綜合設置,完善職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改革,怎麼改?它們是哪些機構:這些單位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立起來的,大多是賓館、招待所、咨詢中心等競爭性領域的機構,戴著事業單位的「帽子」開展經營活動。存在的問題:普遍存在管理體制不順、競爭意識不強、運行機制不活、經濟效益不高的問題。具體怎麼改:嚴格按照事企分開的原則,將其真正轉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平等競爭、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激發內生發展動力,增強市場競爭力,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公益類事業單位,怎麼改?重要性:公益類是事業單位的大頭,是改革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這類單位,有兩小類: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主要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各自怎麼改的原則: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理順同主管部門的關系,逐步推進管辦分離,強化公益屬性,破除逐利機制;主要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優化職能和人員結構,同機關統籌管理。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怎麼改:一是去行政化,逐步推進管辦分離。著力構建新型政事關系,將行業管理職責和事業單位舉辦職責相對分離,行業部門重在抓好規劃、政策和行業監管,減少對具體事業單位的微觀管理和不當干預,落實事業單位自主權;事業單位重在強化自身管理能力,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滿足人民群眾的服務需求。二餘磨是去營利性,強化公益屬性。公益屬性是事業單位的本質屬性,公益服務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任務,無論怎麼改都要回歸本位。除黨中央、國務院賦予特殊職能的以外,政府舉辦的公益性事業單位要禁止投資辦企業,禁止開展競爭性經營活動,同時完善財政、人事、收入分配等各項政策,使其真正回歸本業。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怎麼改:改革的重點是明確功能定位,逐步壓縮規模,實行嚴格管理。要規范運行行為,明確與黨政機關圓毀廳的邊界,不得以機關名義面向社會實施公共事務管理;明確與市場的邊界,禁止開展經營活動和有償中介服務,不能以政府的影響力參與或干預市場競爭;明確與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事業單位的邊界,只承擔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職能。通過改革逐步整合機構、精簡編制、形成精幹高效的隊伍,與機關統籌管理,實行更加嚴格的機構編制控制,嚴格規范職能,並逐步建立完善與其相適應的人事管理、財政支持等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十三條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