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這些事業單位轉企,取消編制!涉及到4000多萬的事業單位人員
我國約有126萬個事業單位,涉及到4000多萬的事業單位人員,事業單位改革似乎迫在眉睫,我們再把目光放到事業單位改革時間上來看,到今年,也就是2018年,對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效益好的全部轉企,對於效益差的企業將在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事業單位序列,也就是在2年後將徹底完成轉企改制,這部分人不再佔用事業單位編制,如果這項改革順利落實的話,至少要影響數百萬事業單位職工。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有哪些?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是以營利為目的,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不屬於政府必須提供的公益服務范圍。
這類的事業單位主要有:
賓館,招待所,經營性康復療養,工程建設、維修、養護,工程勘察設計,技術開發類科研,商業性地質勘査,市政公用經營與作業,經營性水利工程管理,農場、園藝場、養殖場、招投標代理,一般性評審認證,咨詢服務,評估鑒定,面向社會的培訓機構,房屋修繕,物業、車輛服務,部門文印機構,投融資,擔保,糧食收儲,物資、圖書、儀器設備供應,非時政類報刊,一般文藝院團,影劇院,影視音像製作銷售,演出中介 等。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很多事業單位已經不適應社會發展需求,造成資源浪費,體制崗位會越來越少,有混飯吃的這種人也會越來越少,很多人一時間還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但是社會本來就應該往前發展的,也只有不斷加強學習,提升自己的專業技能,才會不懼改變。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人員分流安置有三個基本原則:
1、總的安置原則,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整合、撤銷後的分流人員。
2、為了解決臨退休人員安置問題,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病休和未滿年限但臨近退休年齡的,也可適當放寬條件限制。
3、對於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等編外人員、自收自支人員、自定自籌類編制人員,統一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也可以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就業。
1、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
"事"指職能,"編"是編制,"人"是人員,意思是連人帶編一起隨職能整合,職能整合到哪裡,人員編制一起調整到哪裡。
事業單位整合或者撤銷,其行政類職能劃歸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由於行政機關行政編制總量控制,不能隨職能大批量轉換整合進來的事業編制,機關又不允許混崗混編,使用事業編制,因此, 行政類職能整合到機關,原來承擔職能的事業人員和編制,隨職能轉換為行政編制的可能性基本沒有。
只有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公益服務職能剝離整合後,人員編制可以隨同職能整合到新的事業單位,個人身份和編制類型不發生改變。因此,還要加上一條人為的規定:同類性質的單位進行職能劃轉、整合時,可以執行「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即行政職能整合到行政單位,事業職能整合到事業單位。
2、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自主擇業。
由於行政部門、事業單位改革,都有精簡機構、精簡人員編制的要求,人員編制精簡在20%左右。而機構改革中,又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員,不能簡單推向社會」,因此, 受影響最大的,就是合同制管理的非正式職工。
自定自籌類編制及人員是地方政府自行核定的編制類型,多數省份早已經按要求清理結束。下一步根據機構改革需要,清理的就是其他合同制人員。《機構編製法》頒布實施後,不允許出現法律規定之外的編制類型,再加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將生產經營類職能改企經營,推向社會,因此, 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類編制將在2020年底之前撤銷,不再成立和使用。
所有合同制管理的自收自支人員、合同工、臨時人員等編外管理人員,將按《勞動合同法》規定,領取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或者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
河北省試行行政執法機構改革,已經全面清理辭退了所有的臨時工、合同工、勞務派遣工,不允許執法隊伍中有編外合同工存在,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3、臨近退休人員可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
機構改革中,以提前退休政策為基礎,提出了對臨退休人員的安置方案。提前退休的政策各地執行政策基本統一,都是「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特殊工種人員年限可放寬至8——10年。
近年來,由於人口老齡化問題突出,許多省份停止了「提前退休」政策的審批,組織部門還全面叫停了領導幹部女50歲、男55歲提前「退居二線」、不擔任實職的做法,以前這種情況以「提高一級工資待遇」為條件,吸引領導幹部提前離崗,現在提前離崗不僅不允許,還被黨報黨刊嚴肅批評,定性為另一種「腐敗」行為。
在機構改革中,雖然目前還沒有關於領導幹部恢復提前「退居二線」的說法(領導職數大量減少,退居二線的政策也不是就徹底沒有重新使用的可能),但卻明確提出了「臨近退休人員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 ,在提前退休的政策上,放寬了病休的條件,以及對工人、幹部工作年限的要求,只要是距退休5年,都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門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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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事業單位有哪些職位和部門
事業單粗胡位分為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和工勤技能崗三種類別。
事業單位部門分的比較細致嗎,每年招收大批人才。單位涵蓋了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社會福利、體育、交通、城市公用、農林牧漁水、信息咨詢、中介服務、勘察設計、地震測防、海洋、環境保護、檢驗檢測、知識產權、機關後勤等各個類別。
事業單位是有崗位設置的,這更有利於健全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利於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主要職位分類
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結構比例,由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確定。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崗位佔主體,一般不低於單位崗位總量的70%。
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管攔凳胡理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主要承擔技能操作維護、服務保障等職簡攔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工勤技能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鼓勵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逐步擴大社會化服務的覆蓋面。已經實現社會化服務的一般性勞務工作,不再設置相應的工勤技能崗位。
❸ 參公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應該如何改
參公的事業單位有三種情形:一種是黨委下屬事業單位和群團參公事業單位,一種是行政執法類參公事業單位,第三種是行政類事業單位參公。
1、黨委的下屬事業單位和群團參公。 黨委的下屬事業單位參公,是指黨校和檔案局之類的參公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參公管理。黨校的改革方向,目前是維持現狀,沒有什麼新的政策動向。檔案局將其承擔的行政權力職能劃歸黨委辦公室,檔案局在黨委辦公室掛牌,其公益服務職能由檔案館承擔,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
群團組織是指工會、婦聯、團委、殘聯、文聯、科協等,在基層尤其是縣區,由於行政編制實行控編減編,總量控制,工青婦使用的行政編制比較少,殘聯、文聯、科協基本不使用行政編制。根據事業單位改革動向,群團組織將和黨委機關一樣,使用行政編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2、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參公。 按照《公務員法》規定,行政執法職能只能由公務員身份的幹部承擔。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中,行政執法工作的重心在縣區一級,設區的市,只保留一個行政執法單位,一般是將市區執法中心整合,以區行政執法中心為主。由於縣區行政編制實行問題控制,行政執法機構主要是大隊或者中心來承擔,使用事業編制,是參公事業單位。
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中,明確縣區一級成立行政執法綜合中心,或者成立農業、市場、環保、文化、資源等五個行業執法中心。改革後的行政執法單位依然使用事業編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由於執政執法機構龐大,涉及執法人員眾多,行政編制實行控編減編、問題控制,不可能全部使用行政編制進行置換。根據遼寧省縣區行政執法改革試點,行政執法綜合中心依然是事業單位,取消了參公屬性,已經參公的人員參公身份和待遇保留。但由於單位已經不參公,個人身份參否長久保留,情況並不樂觀。
3、行政類事業單位參公。 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權力的事業單位,部分參公。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行政類事業單位被明確要求全部撤銷,行政權力劃歸機關承擔。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之前,已經開始將省市縣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先行改革,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撤銷,主要或者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保留或者整合,將三類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根據管理許可權,全部劃歸到主管機關。同樣,由於行政編制稀少,而且實行總量控制,完全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 ,將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人員,全部劃歸行政機關,置換為行政編制的可能性極小,絕大多數人員依然會保留或者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過渡期後取消參公身份,成為事業人員。
2018事業單位改革席捲全國,根據不同情況,採取「轉企、撤銷、扎口管理」等不同方式分步推進,不少單位涉及其中重要規劃,現在就和大家一起來看看
編制改革從高校和公立醫院入手,工勤崗也被減編
人社部召開的新聞會議上,相關發言人表示,在事業單位的3000多萬人中,教育和醫療系統的人數佔了大頭,教育系統的人數約佔了一半左右。由於參編人數眾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很多崗位不能人盡其才,所以國家財政要開源節流,精編減編。
還有一種崗位也要進行編制的改革,這個崗位就是「工勤崗」。「工勤崗」裡面,也是分為編內和編外的崗位,但是目前很多崗位已經外包出去了,其目的也一樣,精簡資源。
事業單位改轉企業
部分事業單位因其職能消失或嚴重弱化,或資產規模較小,或無固定資產,以及不具備市場競爭能力,或者轉制後難以正常運轉的經營類事業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發展需要,採取國有獨資、混合所有制、私營等多種形式轉企改制。
公車改革在2018提前完成
2017年12月12日,湖北省在事業單位公車改革部署工作會上指出:湖北省將開始實行公車改革,改革先從省直事業單位開始,其他單位仿照省直單位辦法進行改革,全省改革預計在2018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事業單位公車改革邁出關鍵性一布,為其他各省進行公車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目前改革正在有序推進,這對於改善政事不分、政事人事管理部分、政事產權不分具有積極的作用,那麼在全國范圍的鋪設也是可以預見的。只是,任何改革並非一蹴而就,需要在實踐中步步為營。
文:湖北中公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適用公務員法,不在此次事業單位改革范圍內,國家目前推進的事業單位改革,主要是三類,即具有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具有行政職能類的事業單位、具有公益性的事業單位,這三類事業單位適用的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並不是公務員法。到2020年,這三類事業改革完成,即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直接轉為企業,具有行政職權的事業單位要麼成立行政機構,要麼並入行政機關或者職權收歸行政機關,職權收歸行政機關後的人員一般交流到其他事業單位,最後就是具有 社會 公益性的事業單位,這是需要保留的事業單位,例如科教文衛等事業單位,不利於由 社會 資本配置的事業單位,是必須保留的,體現純公益性目的,也就是說到2021年後,事業單位就剩下這一類了。
至於,參公事業單位是不在此次改革單位內,因為參公事業單位參公必須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授權、國務院及黨中央的決定等才能參公,必須是依法成立,之所以有參公單位不是公務員行政編制,是因為公務員行政編制總量控制,職數有限,將來合入行政機關也是趨勢,當然需要事先修改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等措施,這是後話,總之目前執行公務員法管理。
事業單位改革似乎是一個永恆的話題,每天都有新鮮事。事業單位職工必須要知道的5件事情。
1.今後哪些事業單位人員可能會被單位「炒魷魚」?長期「請假」的員工將有可能被解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2. 施行聘任制,事業單位人員年齡大了以後會被單位掃地出門嗎?不會的,十年以上員工可申請簽訂「終身合同」對於已經有十年以上工齡的事業單位員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本人可以申請簽訂一直到退休的合同,這一張合同就從十一年以後一直到退休,這樣有利於一些科研人員潛心研究、安心工作,不需要考慮這個聘期到了以後下一步怎麼辦。
3. 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待遇會被削減嗎?福利待遇將向基層事業單位人員傾斜對於事業單位人員的福利待遇問題,目前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差距比較大。未來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方面將會逐步縮小差距,改革會兼顧邊遠地區、基層崗位、基層事業單位的人員,這些政策今後傾斜的力度應該更多地向基層事業單位的人員傾斜。
4.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施行後,事業單位人員會漲工資嗎?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水平受市場因素影響,可升可降今後可能會升,也可能往下調,因為要看 社會 的平均工資,看物價,看企業。
5.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施行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需要補繳養老保險嗎?條例施行後在職員工要繳納養老保險,已經退休的不用繳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從7月1日起,逾三千萬的事業編制人員將開始參加 社會 保險。
已經退休的人員還需不需要補繳社保?據說事業單位人員繳納社保可能會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進行實施。
《條例》出台以前的,按照老辦法不用再繳納社保,這樣做有利於穩定退休人員的待遇,退休金的補貼還是要同時考慮共享成果。《條例》實施以後的人員,按照新的辦法來參加 社會 養老保險。
2018年事業單位在全國陸續開展,基本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標準的逐步推進。筆者從梳理各地文件,認為參公事業單位改革的不是原樣不懂,就是劃轉為公務員。理由如下:
第一,參公事業單位一般都是執法類事業單位。 在全部參公事業單位中,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占絕大多數,而這部分事業單位承擔著具體的行政職能,如果將他們改為一般事業單位或者推向 社會 ,行政職能就會落到公務員身上,這部分工作可能會無力承擔。這種形勢下,參公要麼不變,要麼轉為公務員。
第二,黨校等參公單位已明確要向行政轉變。 在中央的事業單位改革部署中,可以看出黨校將由原來的參公事業單位向行政過渡,也就是說要轉為公務員。
綜合來看,參公事業單位基本上不用太擔心會離公務員越來越遠,筆者認為只能越來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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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主話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大部門的地方,這種編制是在調入行政部門直接轉為行政編的,在車改中也是享受車補。按事業單位改革的進程,這部分單位極大概率是會轉為行政單位,人員為行政編也就是公務員。
參公事業單位一般都承擔或者部分承擔行政職能,改革的方向是,行政職能轉移至行政機關,今後事業單位只保留公益職能,也就是說將來只有公益類事業單位,不再有參公事業單位,當然,會有一個較長的過渡期,過渡期人員身份和待遇不變。需要說明的是,參公事業單位人員按照巜公務員法》管理,職務晉升、工資待遇等完全和公務員一樣。《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並不適用於參公事業單位人員管理。
參公事業單位具有法律法規授權的事業單位直接轉軌行政執法部門,以後沒有參公單位了。
有的參公單位省上批的,要上面發文件那些參公的轉行政,有些轉公益一類。
總之參公事業單位以後改革中不存在約灰色地帶。因為實際現實中有很多地方弄的參公上級部門沒有批的灰色地帶。甚至同一事業部門有的參公,有的沒參公,都是領導拍腦門決定的,隨意性很大。
參公單位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要等上面通知發文那些參公並入行政部門,那些參公轉公益性事業單位。所以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上級部門沒發文取消轉公益維持現狀。
參公單位改革人事調整,各地有所差異,有的地方通過公招的參公人員直接登記公務員,事業編區別對待,有編制的考錄一部分,分流一部分轉公益事業編。也有的政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接近5年退休的不改身份,維持原身份退休,年輕的優秀的機關有編直接考錄。也有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單位保留事業編並軌。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你好!我一直關注這方面問題,有些認識給大家分享分享:
第一,先說下改革中的分類,分類搞清楚才知道改革方向。2011年中央國務院啟動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事業單位職能作為唯一分類依據,將事業單位分三大類分別推進改革,行政類,公益類(包括公益一類、公益二類),經營類。
第二,再說下,編制部門日常機構編制管理中分類,事業單位按經費供給形式,也是分為三大類:全供、差供和自收自支。而參公事業單位是人事制度管理方式,即全供事業單位中承擔公共 社會 管理職能,並有明確法律法規依據承擔相應職能,人事部門確定的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事業單位人員進行公務員登記,待遇與行政機關公務員完全一樣。即全供包括參公。
第三,改革分類與日常管理分類因為依據不同,存在問題,存在問題啊。其他不多說了,只說參公單位改革方向,參公事業單位在改革中有兩種分類,一是列為行政類,一是列為公益一類。
第四,參公單位如列為行政類,則或劃為行政機構,或是將行政職能剝離,保留公益職能。當然劃為行政機構,職工就相應調整為公務員。不過受行政機構和編制數限制,難度較大。
第五,參公單位如列為公益類,一定是列為公益一類,純公益,就繼續保持不變,除非遇到大動靜,人事制度改革才可能變動。公益二類一般是醫院、職業院校等有收入的單位。
總的來說,參公單位都會相對穩定,不用擔心改革走向,運氣好的話會列入行政類,有機會列入行政機關,從事業編制改為行政編制,發展空間會更好,只是待遇不變。
1.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實是改革中的權宜之計,對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實行「兩個不突破」,即機構個數限制在現有個數之內,行政編制數限制在現有總量之內。由於行政編制實行的是總量控制,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又不能立即轉成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構,但是國家改革的最終目標是要將法律法規授權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實行公務員制度的。 2.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相關文件中指出:「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 社會 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3.其實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大家最關注的就是機構劃轉與人員過渡政策。2016年兩辦出台了文化市場執法機構改革意見,可以參考。關於人員過渡安徽省近期出台了《安徽省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試點人員過渡安置工作實施辦法》,安徽是事業單位改革試點省份,這個辦法應該具有一定的示範和指導意義,需要完整文件可以私信我。
❹ 鄉鎮機構改革哪些部門是事業編制
是指以下事業單位:
1、農業服務中心:
將農業技術推廣站、農機管理站、畜牧水產站、動物防疫站、水利管理服務站、林業站的職能整合,組建農業服務中心,對外保留站所牌子。
2、規劃建設服務中心:
將村鎮建設和規劃管理服務站的職能整合;組建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對外保留站所牌子。
3、民生保障服務中心:
將財政所(含村帳鄉代管理中心)、民政和社會保障服務站、衛計服務辦公室、經營管理站的職能整合,組建民生保障服務中心,對外保留站所牌子。
領取事業單位考試資料
4、社會治理服務中心:
將安全生產監管站、環境保護站、綜合治理辦公室的職能整合,組建社會治理服務中心,對外保留站所牌子。
5、文化服務中心:
將原文化站、廣播站的職能整合,組建文化服務中心,對外保留站所牌子。
各「中心」的主要職責以縣編辦制定的「三定規定」明確的職責為准。
(4)2018事業單位改革有哪些部門擴展閱讀:
鎮派駐和垂直機構:
派駐機構:縣法院、公安、市場監督、國土、司法等部門;縣直部門在鄉鎮的垂直管理機構:稅務、教育、衛生等職能部門,其他部門不得在鄉鎮設置派出機構及垂直管理機構,除國家和省市有明確規定外。
派駐到鄉鎮的機構和部門垂直管理的機構,其黨組織關系實行屬地管理,其主要負責人每年要定期向所在鄉鎮人大述職,其年度考核必須聽取所在鄉鎮黨委、政府的意見,主要負責人的任免必須事先書面徵求所在鄉鎮黨委的意見。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衡山-關於印發《衡山縣鄉鎮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鄉鎮機構改革哪些部門是事業編制
❺ 請問縣級區建設局下屬單位有可能在以後的事業單位改革中改為企業嗎(現在是事業編)
沒有。代建辦現在只有幾人是事業編制,大部分是企業編制。因為屬於城市投資性質,是代建政府項目的單位。
2018年事業單位新改革:分為三類。
第一類: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逐步轉為行政機構,極少數有機會可以轉公務員行政編。
第二類: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2018年年底將會轉為企業,將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按照效益分為兩類。
第三類: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將會保留事業單位序列,取消編制,如高校教師以及公立醫院醫務人員。
(5)2018事業單位改革有哪些部門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五大特徵:
1、提供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的功能實際上就是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是事業單位產生和存在的基本條件。
2、屬於非公共權力機構:事業單位所從事的事業多是政府職能所派生出來的具體事務,但它卻不屬於公共行政權力機關,不具有公共行政權力,只能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術向社會提供諸如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服務,專業性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社會職能。
3、屬於知識密集型組織: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型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識為社會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社會職能。
4、經費來源的國產化:我國的事業單位基本上由國家財政統一撥給各項事業經費,這是中國傳統事業管理體制的一個基本特徵。現階段,我國事業單位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補助和非財政補助兩類。
5、事業單位范圍的廣泛性:事業單位的范圍涉及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等行業部位和領域。其主體具有多元性,其規模具有宏大性。
❻ 事業單位包括哪些部門
1、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2、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大隊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監會、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二級局也為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普通事業單位。普通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考中招考。
3、由於地方不同,招聘單位不同,所以事業單位的考試科目也有不同。綜合全國事業單位的招考情況,筆試主要涉及的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綜合知識/綜合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申論三類,專業科目考試內容涉及則比較廣泛。衛生系統常見考試科目為衛生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護理基礎知識等;教育系統常見考試內容有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及各學科專業知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