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刑事拘留怎麼處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刑事拘留的,會依法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如果當事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將會依法給予開除處分。而對於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將會停發其工資待遇。法律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㈡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酒駕刑事拘留,會怎麼處理
事業單位員工醉駕被判處拘役的,事業單位是可以對該員工作出開除的處分。根據相關的法律的規定,事業單位員工醉酒駕駛的,是屬於已經構成了刑事犯罪,被判處拘役後,事業單位除了可以作出開除的處分之外,還可以終止其與事業單位的人事關系。法律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五條 處分的種類為:(一)警告,(二)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其中,撤職處分適用於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第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警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個以上崗位等級聘用,按照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有關規定確定其工資待遇;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受處分後所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受處分期間的任命、考核、工資待遇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參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終止其與事業單位的人事關系。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