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才引進註明實行聘用制,納入事業編制管理,是有編還是沒編
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目前有兩種類型,不同類型對於編制的使用要求有明顯區別。
第一種是專項人才引進主要集中在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即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滑散坦這類單位引進人才,全部由當地組織人事部門統籌,引進人員使用人才專項事業編制,單獨成序管理。報名條件原則上要求211以上院校碩士畢業。錄用後,當地會按照人才引進政策給予人才專項經費補貼、租房補貼、購房專項補貼等待遇。試用期轉正後,依據學歷條件直接定管理八級和七級或者中級以上職稱。這類人員錄用後基本上都被各單位借調到機關工作,不少表現出色的兩三年後調入行政機關任職,置換為公務員。
這種人才引進事業編,既有管理崗也有專技崗,無一例外都是實名制編制,「編隨事走、人隨編走」,使用編制後,意味著綁定了個人身份,雖然按程序也會簽定聘用合同,但百分之百屬於編制內人員。
第二種是人才引進主要集中在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比如高校、醫院等機構。引進的人才主要為技術崗位人員。人才引進後,按慣例也會給予豐厚的人才政策待遇,比如安家費、科研經費、購房補貼、租房補貼等。除此之外,很多單位在招錄時還會特別註明信桐「
納入事業編制管理」,而不像其他事業單位招錄在編人員那樣使用「
招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表述,這是什麼意思,兩者又有什麼區別?
這得從單位的性質說起。目前,全國事業單位都在有序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其中縣以上公立醫院和高校就是改革的重點。這兩類單位改革的方向是試點取消事業編制,實行備案制管理。也就是說,高校和醫院今後單位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繼續承擔公益屬性,但
招錄人員一般不再使用實名制事業編制,而統一使用非實名制事業編制。人員入職後,在崗時可以享受相應的編制待遇,離開崗位,編制收歸單位,不再歸個人所有。由於事業單位現在全部實行聘用制管理,新錄用人員試用期轉正後,按規定都要簽訂聘用合同。這和上面的專項人才是一致的。
但是在編制性質上,這種人才引進所謂的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基本上是指備案制人員,即前面所說的非實名制事業編制。與實名制事業編相比,前者編制屬於單位,後者屬於個人;前者可以調任其他行政事業單位,不會失去編制,後者離開單位即意味著身份的丟失,兩者在編制性質和穩定性等方面存在著本質掘大區別,需要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