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事業基金」這一科目具體內容是什麼,主要來源是什麼,哪些可以計入事業基金,具體分錄怎麼寫
「事業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主要包括滾存結余資金等,「事業基金」分為「一般基金」和「投資基金」,其來源不同。
一、「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主要來源包括3部分:
1、上年結轉的「一般基金」。
2、當年未分配結余轉入。具體結轉步驟及分錄如下:
(1)當年「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繳款」、「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額轉入「事業結余」,借記「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
入」、「附屬單位繳款」、「事業收入」及「其他收入」科目,貸記「事業結余」;
(2)將「撥出經費」、「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銷售稅金(非經營業務)」、「對附屬單位補
助」、「結轉自籌基建」等科目余額轉入「事業結余」,借記「事業結余」,貸記「撥出經費」、「事業支
出」、「上繳上級支出」、「銷售稅金」、「對附屬單位補助」、「結轉自籌基建」等科目。
(3)將「經營收入」科目余額轉入「經營結余」科目,借記「經營收入」科
目,貸記「經營結余」;
(4)將「經營支出」、「銷售稅金」等科目余額轉入「經營結余」,借記「經營結余」科目,貸記
「經營支出」、「銷售稅金」科目。
(5)結余分配:①有所得稅繳納業務的單位計算出應繳納的所得稅,借記「結余分配——應交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科目。②單位計算出應提取的專用基金,借記「結余分配——提取專用基金」,貸記「專用基金」科目。
③將當年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全數轉入「結余分配」科目,借記「事業結余」、「經營結余」科目,貸記「結余分配」科目。「經營結余」如為借方余額即經營虧損,則不結轉。
(6)未分配結余轉入事業基金:將當年未分配結余,全數轉入「事業基金——
—般基金」科目,借記「結余分配」科目,貸記「事業基金——般基金」科目。
3、項目已完工的撥入專款結余轉入。具體結轉步驟及分錄如下:
(1)年終結賬時,對已完工的項目,將「撥入專款」科目與「撥出專款」、「專款支出」科目對沖,借記「撥入專款」科目,貸記「撥出專款」、「專款支出」科目。
(2)對於項目已經完成的撥入專款結余,按財政部門或者上級單位規定留歸本單位使用的,轉入「事業基金」科目核算,借記「撥入專款」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二、「事業基金——
投資基金」主要來源於對外投資形成的基金:
1、事業單位購入各種債券形成的對外投資,應按實際支付的款項,借記「對外投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2、事業單位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應按評估價或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按賬面原價,借記「固定基金」,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㈡ 事業單位會計的收入與支出類科目有哪些
1、收入類
財政補助收入
財政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按核定的預算和經費領報關系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收到財政補助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科目;繳回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平時「財政補助收入」科目貸方余額反映財政補助收入累計數。年終結賬時,將「財政補助收入」科目貸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借記「財政補助收入」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
事業收入
事業單位的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設撥款收入等。按規定應上繳財政預算的資金和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是指非財政的補助。收到上級補助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上級補助收入」科目。年度終了,將「上級補助收入」科目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借記「上級補助收入」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經營收入
其他收入
2、支出類
事業支出
事業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各項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實際支出。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上繳上級支出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經營支出
其他支出
㈢ 行政事業單位往來呆賬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具體會計分錄: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貸:應收賬款
事業單位應設置「事業支出」科目,核算發生的各項事業支出。發生事業支出時,借記「事業支出」科目,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當年事業支出收回時,作沖減事業支出處理,實際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結轉已銷業務成果或產品成本時,再從「產成品」科目轉入「事業支出」科目。
年度終了,將本科目的借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年終結賬後,該科目無余額。事業單位應在「事業支出」科目下設置「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個二級明細科目,並在二級明細科目下按政府預算收支科目中的「項目支出」級科目設置三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3)事業經費貸記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應收賬款本科目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本科目發生應收賬款時,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②企業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運費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本科目。
③企業收到債務人清償債務的現金金額小於該項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的,借記「壞賬准備」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收到債務人清償債務的現金金額大於該項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的,借記「壞賬准備」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④企業接受的債務人用於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應按該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其他費用。
⑤將債權轉為投資,企業應按應享有股份的公允價值,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⑥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清償的,企業應按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後的債權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㈣ 事業單位支出的分類
事業單位支出可以按以下分類:
按層次
根據支出的層次分類,事業單位的支出分為本單位的支出和對其他單位的支出。
1.本單位支出,是指為了完成本單位的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而發生的各種支出。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基本建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等。
2.對其他單位的支出,是指有所屬單位的事業單位向下級轉撥款項和將本單位集中的資金分配給所屬單位使用發生的支出,包括撥出經費、對附屬單位的補助等。
(4)事業經費貸記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主要賬務處理
不得將應列入經營支出的項目列入事業支出,也不得將應列入事業支出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
事業單位應設置「事業支出」科目,核算發生的各項事業支出。
發生事業支出時,借記「事業支出」科目,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當年事業支出收回時,作沖減事業支出處理,實際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結轉已銷業務成果或產品成本時,再從「產成品」科目轉入「事業支出」科目。
年度終了,將本科目的借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
年終結賬後,該科目無余額。事業單位應在「事業支出」科目下設置「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個二級明細科目,並在二級明細科目下按政府預算收支科目中的「項目支出」級科目設置三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事業支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事業單位支出
㈤ 事業基金 非流動資產基金等 借方和貸方表示什麼意思
1、事業基金是指非營利組織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其主要來源為非財政補助結余扣除結余分配後滾存的金額。
2、事業單位的非流動資產基金是指事業單位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佔用的金額。
3、借貸記賬法下,所有賬戶的結構都是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借方、貸方反映會計要素數量變化的增減性質則是不固定的。不同性質的賬戶,借貸方所登記的內容不同,下面分別說明各類賬戶的結構。
(5)事業經費貸記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事業基金的另一來源正與此有關,事業單位以材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對外實施投資時,評估價高於或低於原帳面價值的部分按規定應增加或減少事業基金。
這部分所形成的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是一種由投資而形成的潛在權益,而非現實的資金,對此,單位應區別於第一種性質的事業基金加強對權益項目的管理,讓其為單位帶來更多現實的收益。
在運用借貸記賬法記賬時,對每項經濟業務,既要記錄一個(或幾個)賬戶的借方,又必然要記錄另一個(或幾個)賬戶的貸方,即「有借必有貸」;賬戶借方記錄的金額必然等於賬戶貸方的金額,即「借貸必相等」。
㈥ 事業單位收入科目中幾個賬戶含義具體理解
第201號科目 借人款項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從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借人的有償使用的款項。
2.借入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本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歸還的借入款余額。
4.本科目應按債權單位設置明細賬。
第208號科目 應繳預算款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規定應繳入國家預算的收入。
應繳預算收入主要包括:事業單位代收的納入預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無主財物變價收入和其他按預算管理規定應上繳預算的款項。
2.取得應繳預算的各項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上繳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應繳未繳數。年終本科目應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應繳預算款項類別設置明細賬。
第209號科目 應繳財政專戶款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規定代收的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範圍按財政部規定辦理。
2.收到應繳財政專戶的各項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上繳財政專戶時,作相反會計分錄。實行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辦法的單位定期結算預算外資金結余時,借記"事業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應繳未繳數。年終本科目無余額。
4.用材料、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按「對外投資」科目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401號科目 財政補助收入
1.目核算事業單位按照核定的預算和經費領報關系收到的由財政部門或級單位撥人的各類事業經費。
為加強預算資金的核算管理,主管會計單位應編報季度分月用款計劃。在申請當期財政補助時,應分"款"、"項"填寫"預算經費請撥單",報同級財政部門。事業單位在使用財政補助時,應按計劃控制用款,不得隨意改變資金用途。"款"、"項"用途如需調整,應填寫"科目流用申請書",報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後使用。
2.收到財政補助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繳國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平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財政補助收入累計數。
3.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貸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
4.年終結賬後,本科目無余額。
5.本科目應按"國家預算收入科目"的"款"級科目設明細賬。
第403號科目 上級補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收到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2.收到上級補助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年終將本科目,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
4.年終結賬後,本科目無余額。
第404號科目 撥人專款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收到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並需要單獨報賬的專項資金。
2.收到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繳國撥款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平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撥入專款累計數。
3.年終結賬時,對已完工的項目,將本科目與"撥出專款"、"專款支出"科目對沖,借記本科日,貸記"撥出專款"、"專款支出"科目,其餘額按撥款單位規定辦理。
4.本科目應按資金來源和項目設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第405號科目 事業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鋪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單位收到的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財政部門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也在本科目核算。但收到應返還所屬單位的預算外資金,主管部門要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
2.收到款項或取得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對屬於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取得收入時,按實際收到的價款扣除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本科目,按計算出的應交增值稅的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經財政部門核准,預算外資金實行按比例上繳財政專戶辦怯的單位取得收入時,應按核定的比例分別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和本科目。
實行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財政專戶辦法的單位,平時取得收入時,先全額通過本科目反映,定期結算出應繳財政專戶資金結余時,再將應上繳財政專戶部分扣出,借記本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
3.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4.事業單位應根據事業收入種類或來源,設置明細賬。
第409號科目 經營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2.取得(或確認)經營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單位,按實際收到的價款貸記本科目;屬於一般納稅人的單位,按實際收到的價款扣除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本科目,按計算出的應交增值稅的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發生銷貨退回,不論是否屬於本年度銷售的,都應沖減本期的經營收入,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借記本科日,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屬於一般納稅人單位,按不含稅價格借記本科目,按銷售時計算出的應交增值稅的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單位為取得經營收入而發生的折讓和折扣,應當相應沖減經營收入。
4.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經營結余"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5.單位可根據收入種類設置明細科目,也可以並設若干總賬科目。
第412號科目 附屬單位繳款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收到附屬單位按規定繳來的款項。
2.單位實際收到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發生繳款退回則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3.年終,將本科目貸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繳款單位設置明細賬。
第413號科目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除上述各項收入以外的收入。如對外投資收益、固定資產出租、外單位捐贈未限定用途的財物、其他單位對本單位的補助以及其他零星雜項收入等。
2.其他收入以單位實際收到數額予以確認.取得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入退回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3.年末,將本科目貸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收入種類,如"投資收益"、"固定資產出租"、"捐贈收入"等設置明細賬。
㈦ 《政府與事業單位會計》中「借」和「貸」怎麼區別使用
在《政府與事業單位會計》中「借」和「貸」兩個字單獨出來沒有實際的意義,與我們日常理解的借、貸意思是不同的。它是由義大利人盧卡·巴其阿勒最早闡述出來的,即現代會計使用的「復式記賬法」,即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在《政府與事業單位會計》的不同的會計要素和賬戶中,「借」和「貸」表示不同的意思:資產、支出類 借方就是增加 貸方就是減少,負債、收入、凈資產 借方就是減少 貸方就是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