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市政局是屬於什麼單位 市政局的介紹
1、市政局全稱是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負責市區市政設施建設管理、公用事業行業、城市建設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等城市綜合行政管理工作,同時也負責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的具體運作和管理。屬於政府部門。
2、市政管理局主要負責全市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戶外廣告等行業城建監察的行政執法;負責城市道路、橋涵、排水、公共照明、園林綠化、環衛、地下公共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城市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城市供水、供氣、污水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❷ 公共事業局是什麼單位
公共事業局是行政單位,主要職能是:
1.
擬訂公用事業和市容環境衛生發展規劃和年度規劃,並組織實施。
2.
負責供水的管理,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等工作。
3.
負責環境衛生
公用事業局是城建部門的下屬子局,不是行政單位,只是授權管理公用事業的事業單位;主要是城市的水、電、氣、熱、垃圾、污水、路燈、公共交通、城市道路的建設、管護和維修,下屬有自來水公司,煤氣公司,熱電公司等。
1.
負責供水的管理,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等工作。
2.
負責環境衛生的管理及垃圾處理場和公廁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等工作,指導、檢查各鎮、辦事處的環衛工作。
3.
負責市政公用事業設施的建設、維修和管理等工作。
4.
負責城區的園林綠化工作,指導、協調園林資源的保護、利用、開發和建設等工作。
❸ 請問市政公用局是屬於政府部門還是事業單位
市政局是屬於事業單位。
市政局全稱是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負責市區市政設施建設管理、公用事業行業、城市建設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等城市綜合行政管理工作,同時也負責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的具體運作和管理。屬於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本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設養護市級標準定額和專業管理辦法及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監督局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組織實施市政公用工程建設項目經濟評估、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質量監理、檢測驗收和質量事故的處理工作;編制和審查年度工程建設和養護資金計劃以及融資方案。
負責城市排水許可、排水設施、污水處理、泵站建設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佔用、張掛張貼宣傳品審批和管理;負責工程預決算和市政公用工程建設的前期准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政公用設施的配套、養護、協調、使用等正常管理工作。
三、負責管理本市城市道路橋涵,控制道路、橋涵的佔用和挖掘;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
四、負責管理本市城市供水、城市供水增容、城市供水資質;負責城市公共供水設施改裝、拆除、遷移審批;負責城市采水和管網輸水、用戶用水中的節約用水。
五、負責市區道路清掃、保潔、灑水;負責公廁沖洗、保潔、維修;負責城區車輛清洗站(點)設置審批和管理;負責垃圾、糞便清運和無害化處理;負責城市建築渣土管理和處置。
❹ 公管局是什麼單位
公管局是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的簡稱,屬於公共事務管理部門。職責是:
1、貫徹執行公共資源交易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擬訂公共資源交易政策、規則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2、負責對建設工程招標、土地出讓、產權交易等各類交易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共資源交易履約情況的監督檢查、協調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履約監管;
3、依法受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產生的爭議和糾紛。
一、下列公共資源交易事項,經行業主管部門同意,可以按照程序列入交易目錄:
1、採用非市場化方式配置的交易事項;
2、通過二級市場進行的交易事項;
3、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交易事項。
二、下列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資源交易事項,應當列入交易目錄:
1、房屋建築、市政、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網路等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
2、土地使用權、取水權等自然資源使用權交易;
3、國有資產股權、國有知識產權、國有技術、農村集體資產等產權交易;
4、貨物、工程、服務等政府采購;
5、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經營、公共空間廣告經營、市政公用設施及公共場地承包經營等經營權交易;
6、政府舉辦的體育賽事承辦運營權、冠名權、贊助權、轉播權等無形資產交易;
7、碳排放權、用能權、排污權等環境權交易;
8、機電設備、機電產品等招標采購;
9、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開展的涉案資產處置;
10、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市人民政府認為應當列入交易目錄的。
法律依據:《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 第四條 本市建立市公共資源交易整合共享議事協調機制(以下簡稱議事協調機制),研究、指導、協調公共資源交易整合共享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日常工作由市發展改革部門承擔。
❺ 公共事業管理局歸哪個部門管
歸城建部門管棗悉。公用事業局是城建部門的下屬凳鄭乎子局,歸城建部門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局,不是行政單位,只是授叢肢權管理公用事業的事業單位。
❻ 公共事業局是什麼單位
公用事業管理局是一個城市的管理機構,它是一個行政單位。主要負責城市供水、市政公用設施、公交車、計程車、戶外廣告、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公廁、路燈、燃氣、廣場、下水管道、城市養犬、市政工程、城市綜合事務等管理,以及本級政府交辦的其他城市公用事業的管理。
公共事業管理局職能
1、按照國家及省、縣有關公用事業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市政公用設施的養護、監護、管理及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2、負責城市亮化工程的管理。
3、負責城市人造景點、園林綠化的管理。
4、負責城市物業管理、戶外廣告、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等工作的管理。
5、負責城市道路標線、標志、標志牌的設置與管理。
6、負責城市污水排放及管網的管理與維護。
7、負責建築業市場街道堆料、開挖道路、管線入網的管理與維護。
8、負責市政基礎設施佔用、排污設施佔用、管線入網、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綠化等費用的收繳管理工作。
9、組織制定公共事業服務規范,積極推進社會服務承諾制。
10、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