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科員怎麼晉升副科
需要具備下列條件:
根據《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
第十九條 晉升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資格。
晉升鄉科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晉升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副鄉科級職務兩年以上;
(三)晉升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科員級職務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其他應當具備的資格。
第二十條 晉升綜合管理類非領導職務須具備下列任職年限條件:
(一)晉升巡視員職務,應當任廳局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副巡視員五年以上;
(二)晉升副巡視員職務,應當任縣處級正職領導職務或者調研員五年以上;
(三)晉升調研員職務,應當任縣處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四年以上;
(四)晉升副調研員職務,應當任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或者主任科員四年以上;
(五)晉升主任科員職務,應當任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副主任科員三年以上;
(六)晉升副主任科員職務,應當任科員三年以上;
(七)晉升科員職務,應當任辦事員三年以上。 .
晉升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非領導職務所需的任職年限條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1)事業單位如何提拔副科級幹部擴展閱讀
根據《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
第二十二條 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民主推薦,確定考察對象;
(二)組織考察,研究提出任職建議方案,並根據需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醞釀;
(三)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集體討論決定;
(四)按照規定辦理任職手續。
公務員晉升非領導職務,參照前款規定的程序辦理。
Ⅱ 事業編副科級需要什麼條件
任副科級相關條件:
1、年齡原則上35歲以下;
2、學歷大專以上;
3、參加工作三年以上;
4、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稱職(或合格);
6、符合任職的其它條件(靈活的,是因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
事業單位一般要接受國家行政機關的領導,要有其組織或機構的表現形式,要成為法人實體。從目前情況來看,事業單位絕大部分由國家出資建立,大多為行政單位的下屬機構,也有一部分由民間建立,或由企業集團建立。
事業單位企業編制通常有兩種情況。
一是該單位除了有事業人員的編制外,還有的人員按企業用工對待,不佔事業編制,他們屬於工勤人員(也有事業編制的工勤人員)。
二是單位除了事業編制外,另辦有企業性質的單位,隸屬於這個事業單位,該企業性質單位的人員當然身份是企業員工。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編制的總稱,事業編制可分為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和自籌自支事業編制三種。
副科級,中國幹部行政級別中最低一級的領導職務名稱。縣、縣級市或地級市設的區正科級局的副局長、副科級局的局長、鄉鎮黨委副書記和副鄉鎮長,地級市轄縣區、縣公安分局大隊長、派出所所長、中共縣、縣級市、市轄區紀委室主任。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四條 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Ⅲ 事業單位副科級幹部任職條件
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任副科級相關條件:
1、年齡原則上35歲以下;
2、學歷大專以上;
3、參加工作三年以上;
4、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稱職(或合格);
5、符合任職的其它條件(靈活的,是因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正常情況下這是硬性要求。
崗位職責:
1、負責我院所有醫保、新農合住院患者的登記工作:職工、生育、居民、兒童學生險、新農合住院患者。
2、負責對新農合患者參保資格審查、信息登記、錄入工作,基本醫療結算數據計算機錄入、統計。
3、負責醫保、新農合患者的身份審核工作,核查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參保證明、轉診單、農合證等有效證件,並填寫身份審核單,杜絕冒名頂替現象發生。
4、協助科長對全院進行醫保、新農合患者日常工作的檢查。
5、負責新農合報銷補償款的復核工作。審查報銷費用所需資料是否齊全及符合規定,審查補償憑證各項目填寫是否完整、准確、清楚,對復核審批完畢的報銷資料簽章後按要求返還報銷人員。
6、負責醫保及新農合政策的宣傳和咨詢答復,並告知參保人報銷有關事宜。
7、熟練掌握新農合葯品目錄及診療目錄,及時、准確錄入報銷費用。
8、正確、及時的做好醫院各種收費項目和葯品與新農合平台的匹配工作。確保醫院新農合網路順利運行,按協議要求定時進行數據的正常上傳下載。
9、審核、計算補助金額,對醫療費的發生及報銷情況按要求進行統計,提供有關數據。負責審查報銷資料是否齊全及符合要求,准確分類、匯總醫療費用,完整、清楚、准確填寫結算表。
10、嚴格按照不同類別人員醫療報銷政策審核計算報銷金額。按照領導要求及報表需要,將醫療費用發生及報銷有關數據錄入計算機並匯總、列印,提供准確的統計數據。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三條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Ⅳ 事業編選拔副科級幹部程序
事業單位提副科級的流程是:1、領導推薦;2、書記辦公會醞釀人選,組織部門進行考察;3、進行民主推薦、個別談話,公示一周,縣委常委會討論通過,人社局代縣政府起草任命文件;4、組織部報到,去新單位任職,試用期一年;5、試用期滿後即可。事業單位提副科級的條件是:1、年齡在35歲以下;2、大專以上學歷。事業單位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Ⅳ 事業編制人員怎麼可以提副科級幹部
提副科級幹部所需條件:
1、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
2、擔任本單位的中層幹部(股長或副股長)。
3、由單位一把手出面,到組織部和縣委書記(或別的副縣級領導)那裡去推薦,而且還要事先找到下家,就是縣級機關的事業副科哪兒有空缺,而且那裡的一把手願意接收你。
4、書記辦公會醞釀人選,交給組織部門進行考察。
5、到你現在的單位進行民主推薦,個別談話,公示一周,縣委常委會討論通過,人社局代縣政府起草任命文件。
6、組織部報到帶你去新單位任職。試用期一年。
7、試用期滿後(40歲以下)可以調任公務員副科級,身份變為公務員。
8、副科滿兩年還可以提拔為正科。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八條規定,提拔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
(一)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二)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在下一級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的經歷。
(三)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由副職提任正職的,應當在副職崗位工作兩年以上,由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的,應當在下級正職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的任職年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廳局級以上領導幹部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應當經過黨校、行政院校、幹部學院或者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的培訓,培訓時間應當達到幹部教育培訓的有關規定要求。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應當在提任後一年內完成培訓。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資格要求。提任黨的領導職務的,還應當符合《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的黨齡要求。
(5)事業單位如何提拔副科級幹部擴展閱讀: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九條規定,黨政領導幹部應當逐級提拔。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幹部,可以突破任職資格規定或者越級提拔擔任領導職務。
破格提拔的特別優秀幹部,應當德才素質突出、群眾公認度高,並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關鍵時刻或者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受住考驗、表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在條件艱苦、環境復雜、基礎差的地區或者單位工作實績突出;在其他崗位上盡職盡責,工作實績特別顯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幹部,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領導班子結構需要或者領導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者重要專項工作急需的;艱苦邊遠地區、貧困地區急需引進的。
破格提拔幹部必須從嚴掌握。不得突破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和第八條第七項規定的資格要求。任職試用期未滿或者提拔任職不滿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職年限上連續破格。不得越兩級提拔。
Ⅵ 不靠關系不用金錢,5種途徑,事業編照樣可以提拔為副科級幹部!
在中國的編制體系劃分中,事業編有兩種:一是純粹意義上的事業編;另外一種是參公事業單位編。不同的事業編性質,在提拔為副科級幹部的時候路徑也是不同的。我們分別來闡述。Ⅶ 事業編提副科需要什麼條件
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任副科級相關條件:
1、年齡原則上35歲以下;
2、學歷大專以上;
3、參加工作三年以上;
4、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稱職(或合格);
5、符合任職的其它條件(靈活的,是因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正常情況下這是硬性要求。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事業編制單位有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採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副科級,中國幹部行政級別中最低一級的領導職務名稱。縣、縣級市或地級市設的區正科級局的副局長、副科級局的局長、鄉鎮黨委副書記和副鄉鎮長,地級市轄縣區、縣公安分局大隊長、派出所所長、中共縣、縣級市、市轄區紀委室主任。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四條 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