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如何改革
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職工福利待遇。
B. 鄉鎮事業編怎麼轉公務員編制
有以下三種方法:
第一種:換屆選舉
為了增加幹部的來源渠道,提高基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每年鄉鎮換屆選舉都會允許公務員、事業單位、第一書記、村幹部這四類群體參加。只要通過換屆選舉,就可以進入鄉鎮領導班子序列,並登記為公務員身份。只要在鄉鎮事業單位工作年限達三到四年以上,並符合鄉鎮公務員任職條件的,就可以參加換屆選舉,不過這種途徑通常比較困難。
第二種:組織部調任
除換屆選舉外,也可以通過組織部調任的方式實現轉崗,但需要滿足這幾個條件:一是晉升為副科級職務,盡管難度比較大,但至少是有希望的;二是年齡必須在45周歲以下,處級幹部放寬至50周歲,難度同樣非常的大;三是調任單位必須有空餘的編制,難如上青天。
第三種:參加公務員考試
滿足基層最低服務年限後,鄉鎮事業編人員即可在職參加公務員考試,屬於騎驢找馬。考上了就是公務員編制,考不上也可以繼續在事業單位工作。
一、鄉鎮事業編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年齡上限以崗位要求為准,一般是在35周歲以下。
3、擁有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工作能力。
4、身體素質符合崗位要求。
5、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對於符合條件的人來說,可以結合自身的情況,選擇相應的事業編崗位報考。
二、公務員報考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三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C. 基層鄉鎮事業編是如何分配工作的是怎樣的呢
城鎮基層事業單位有民政所、稅所、電力工程所、衛生站、公安局、城管所這些,地域稱呼上有一定的差別。大部分的城鎮「七所八站」都撤銷了,工作人員所有弄亂重新組合了,建立新單位,可是職責也都是之前「七所八站」的職責。主要是脫離機關事業單位政府職能,搞好企業區劃。
總體來說,鄉鎮事業編便是一塊磚,哪裡需要哪兒搬,職位安排主要取決於工作需求和領導的念頭,並不是一成不變的。之後,村裡進行立面改造、移風易俗活動、經普等分階段每日任務,她無一例外也被調動進到調研組,期間還幫助站點所、核心進行防災減災宣傳、生產安全、銷售市場治理、樹林救火等事宜,前後左右做了差不多三年,除開第一天在社保中心待過,其他時間都在鄉鎮機關和其它站點所熬過來的,什麼寫原材料、做賬表、搞統計分析、駐村幹部入戶口、信訪維穩等各類雜七雜八工作都干過,活生生從一個柔弱女子被鍛練變成女漢紙、萬花油。
D. 鄉鎮事業編怎麼轉公務員編制
有以下三種方法:
第一種:換屆選舉
為了增加幹部的來源渠道,提高基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每年鄉鎮換屆選舉都會允許公務員、事業單位、第一書記、村幹部這四類群體參加。只要通過換屆選舉,就可以進入鄉鎮領導班子序列,並登記為公務員身份。只要在鄉鎮事業單位工作年限達三到四年以上,並符合鄉鎮公務員任職條件的,就可以參加換屆選舉,不過這種途徑通常比較困難。
第二種:組織部調任
除換屆選舉外,也可以通過組織部調任的方式實現轉崗,但需要滿足這幾個條件:一是晉升為副科級職務,盡管難度比較大,但至少是有希望的;二是年齡必須在45周歲以下,處級幹部放寬至50周歲,難度同樣非常的大;三是調任單位必須有空餘的編制,難如上青天。
第三種:參加公務員考試
滿足基層最低服務年限後,鄉鎮事業編人員即可在職參加公務員考試,屬於騎驢找馬。考上了就是公務員編制,考不上也可以繼續在事業單位工作。
一、鄉鎮事業編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年齡上限以崗位要求為准,一般是在35周歲以下。
3、擁有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工作能力。
4、身體素質符合崗位要求。
5、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對於符合條件的人來說,可以結合自身的情況,選擇相應的事業編崗位報考。
二、公務員報考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三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E. 街道辦事處事業編制(管理崗位)會怎麼改革,會參公嗎
街道和鄉鎮屬於同級政府,改革方式大致相當。首先需要說明的一點是,本輪機構改革,省市縣鄉四級的機構和編制都實行「限額管理」,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嚴格機構編制管理許可權和程序,嚴禁超限額設置機構、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確需轉機構的,按照規定嚴格設置。 不存在因改革大面積置換參公或行政編制「逆向流動」的現象 。
因此,像題主所說的事業管理崗轉參公,基本不可能。一方面是因為上述的編制總控影響,另外一方面參公事業編本身就要取消。本輪機構改革,行政類事業單位全部被納入清理范疇,剝離行政職能收歸機關,或整合到其它職能相近的行政機關。今後,除執法類機構外,不再單設或增設行政類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沒有行政職能,就失去了參公的依據,參公編製取消勢在必然。既然參公都要取消了,更加不可能再允許其他身份的事業編轉參公。
街道辦在行政規劃上,和鄉鎮一樣,機構改革也是參照鄉鎮進行改革。
鄉鎮和街道的事業單位,都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應縣(區)局設置的。承擔的職能,有行政職能,有執法職能,有管理職能,也有公益服務職能。由於行政級別關系,鄉鎮的事業單位即使承擔行政職能,也不可能設置為行政機關。
街道和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參照市縣改革同步推進,實行事業綜合改革。由於縣區級以上將事業單位的行政職能劃轉到行政機關承擔,事業單位不再參公。如此一來,街道和鄉鎮的事業單位也將取消參公的可能,事業單位不再參公。不管管理崗位,還是其他崗位,事業人員將來都不再參公。
街道和鄉鎮事業單位綜合改革,將統一成立行政執法中心、政務服務中心、 社會 事務綜合中心。行政執法職能確定為事業單位,但在新的《公務員法》修正草案中,提出了「行政執法公務員」的概念,行政執法事業單位能否單獨成為參公單位,有待修正案正式頒布實施之後,按照實施細則規定進行規范。
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怎麼改??了
街道屬於區委區政府派出機構, 事業編制(管理崗位)不會參公。
參公在本質上屬於行政編制,街道的行政編制較少,總量控制很嚴格,不會將管理崗過渡為參公,目前街道事業管理崗人員較多,但是上升渠道有限,提拔為事業副科,然後在調任至行政崗位,成為班子成員,這基本是上升的基本路徑。 事業編制人員多,提拔崗位少,這就造成了最近10年鄉鎮街道管理崗人員積壓偏多,以80後、90後為主,這些人一方面不能提拔,也不能進職稱,只能在9級崗位上,待遇較低。
目前有效的解決途徑:一是放寬調任條件, 探索 提拔調任,讓符合條件的優秀事業人員可以直接提拔調任至行政副科崗位;二是遴選中加大事業崗位的遴選力度,讓年輕幹部有上升渠道、有盼頭;三是實行管理崗職員晉級,類似於公務員的職務與職級並行政策,把事業人員的級別提上去、待遇提上去。
街道辦對應的同級政府就是鄉政府。
鄉鎮政府事業編主要集中在七站八所四中心等單位,這些單位有的是縣局派出單位,比如財政所、國土所、獸醫站等,有的是鄉鎮內設機構,比如經濟發展中心、農業服務中心、民政站等,有的鄉鎮事業編幹部編制可能在一個沒有實際存在的事業單位,也就是我們說的混編混崗事業人員,也有可能在鄉鎮的各個內設部門內工作。
鄉鎮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基本上都被劃為了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像財政所、自然資源所、司法所、統計站等並沒有被劃為行政類事業單位,雖然他們工作性質幾乎和局機關工作相同。
將七站八所合並成為執法中心,但是編制還是事業編。
街道是公務員單位,不存在下轄其他各類所站的情況,因為各類專業局就在縣上…等這次改革後,若要嚴格履行改革標准,那崗位上的事業編人員只能被分流到其他崗位,繼續從事事業編的本職工作。
街辦下屬某服務中心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不參公。
分流了!街道就是公務員了!沒其他編制!以後也沒有參公編制!
一般來說,現在的機關行政事業單位改革均屬於減員增效的改革,都要減少公務員或參公編制數量。街道辦事業編也一樣,會分流,大部分事業編會保留,但也會有一部分管理崗會參公!
1、就目前改革方向看,不要心存幻想,不會參公。
2、一般都會保留原有編制進行改革,但可能會混編混崗,也就是你可能以事業身份在行政單位借調。
3、目前最有希望參公的主要以綜合執法類為主。
祝好運。
這個要看你從事的崗位了,比如社保所,農服中心,文體中心等單位,基本不會參公,但是各類執法部門還是有很大概率參公,比如文化執法支隊,市政執法支隊,國土執法支隊等,因為現在這些執法支隊都還在等國務院的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很大概率參公,還有一類就是省市等部門已經參公,但基層相對應的部門還沒參公,這個也有可能辦公,比如國庫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其它的概率幾乎為零。
F. 鄉鎮政府下屬的全額事業單位會怎麼改革人員會被撤編嗎
事業單位改革一直是事業單位職工關心的話題,關繫到自身的待遇、編制、前途,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轉企合並,不再佔用編制,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或將劃分到公務員序列中,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劃分為公益一類、公益二類。
網友B:原來一個地方市公路管理局挺厲害的,建設、路政管理、養護、費收。嗯,改革後,建設權利、行政審批收回交通局,路政管理收回綜合執法支隊、費收取消,只剩一個養護。
網友C:懂的人自然懂。像上次一份方案裡面發的一個什麼城市發展服務中心,裡面的單位合並起來,我都不敢想像權利有多大?還歸市政府直屬。。。總體來看還是往好的方向。
G. 鄉鎮事業編怎麼轉公務員編制
鄉鎮事業編轉公務員編制的途徑:提拔到事業副處以上領導職務,轉崗行政機關置換身份。
調任科級以下只能通過調任方式解決。事業單位調任行政機關,是有政策依據的。
新《公務員法》規定: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本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層次的職級。
即國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調到行政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即可轉換身份成為公務員。
科級以下只能通過調任方式解決。事業單位調任行政機關,是有政策依據的。
新《公務員法》規定: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本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層次的職級。
即國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調到行政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即可轉換身份成為公務員。
在具體操作中,事業編調行政,必須具備幾項硬性條件:
有接收單位;
接收單位有空編;
取得事業副科(管理崗位8級)。
除此之外,根據有關地方規定,還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學歷要求。按照規定,調入市級以上機關任職的,一般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縣(市、區)級以下機關任職的,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年齡要求。調任縣(市、區)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一般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調任市級機關科級領導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0周歲;調任縣(市、區)級以下機關科級領導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專業技術人員調任。專技人員調入市級以上機關擔任處級領導職務,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職稱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調入市級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職稱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調入縣區以下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具有中級職稱2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職。
4、管理崗位人員調任。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級及以上職務,同等調任機關擔任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