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縣招生辦屬於什麼單位
屬於事業單位。
招生辦一般部門設置:
1、綜合處
綜合處協調省招辦的重要事務工作;掌握招生考試的情況及工作動態;負責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及重要會議和大型活動的組織安排;承擔各類文件的運轉和管理工作;負責接待、聯絡、財務、後勤、保衛、保密、檔案、信訪、人事、勞動工資、計劃生育和老幹部管理工作。
2、科技信息處
負責各類招生考試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運行和維護;負責各類招生考試信息的採集、管理、分析、運用工作;負責各類招生工作的理論研究和調查分析;承擔網上招生錄取的技術服務、信息管理和計算機閱卷工作。
3、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處
負責普通高等教育的本、專科招生和普通高校、科研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編制有關招生專業目錄;實施高考科目改革;組織有關招生報名、命題、考試、評卷及錄取工作。
4、成人教育招生處
負責成人高等教育、成人中等專業教育的招生和省部署成人中專的招生管理工作,指導市屬成人中專的招生工作;組織有關招生的報名、命題、考試、評卷和錄取工作。
5、中專招生和高中會考
負責普通中專的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會考考務工作;編制省部署普通中專的招生來源計劃;負責省部屬普通中專招生的報名、考試、錄取管理工作,指導市屬普通中專的招生工作;參與制訂高中階段招生和高中會考的有關政策規定。
縣招生辦主要職責
1、宣傳和貫徹國家、省、市教育考試部門有關高考、中考、學考、自考、成考等招生考試工作的政策規定。
2、根據上級招生政策,負責制定本縣高考、中考、學考等有關工作的實施意見和補充規定,並指導、組織實施。
3、處理高考、中考、學考、自考、成考等有關方面的日常工作,負責各類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建檔、體檢、錄取、審核、咨詢等工作。
4、建立和管理全縣高考、中考、學考考生信息資料庫,指導並做好考生信息的採集、處理、上傳、修訂、列印、下載、管理等工作,保證數據信息的及時性、准確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5、負責全縣高考、中考、學考等有關考試的考務人員選聘、考務培訓、組織實施工作,協助縣招委會成員單位做好相關工作,保證考試順利進行。
6、統籌協調有關人員做好相關考試試題(卷)的押運、保管、安全保密等工作。
7、指導、督促做好考點建設及考試設備配備工作。
8、積極推行高招、中招改革,增強服務意識,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