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發不出工資怎麼辦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不發工資應該先進行協商,協商失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但是維權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除了以上兩種渠道外,應理性對待工資不發的事情,千萬不要用過激的言行來處理,以免事態惡化,使自己受害更加嚴重或者使自己從受害方變為加害方。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准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㈡ 事業單位職工停發工資規定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