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綜合管理是什麼職位
事業單位基本上可以說除了專業技術和工勤類崗位,其他都是綜合類崗位,比如管理人員、監督、文秘、人事工資這些都可以算綜合類崗位,跟公務員的工作差不多。
綜合管理崗,如市級農委下屬的農業科學研究院;水利局下屬的水利管理部門;公路管理局下屬的路政管理;環境監測站下屬的部門、市屬新區管委會、市級日報社、市級畜牧局下屬單位等等。
事業單位,英文是Public Institution,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20]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其工作人員與公務員是不同的。
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還新興了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和社會資本舉辦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對比
事業單位是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的。首先,事業單位包括一些有公務員工作的單位,它們不是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與企業單位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企業單位一般是自負盈虧的生產性單位。所謂「自負盈虧」意即:自己承擔虧損與盈利的後果,有一定的自主權。企業單位分為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國企就是屬國家所有的企業單位;私企就是屬個人所有的企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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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是什麼
人事部17日公布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及其實施意見規定,事業單位現行的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一到十級職員崗位。
任職條件
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級以上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級以上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一級、二級職員崗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級、五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四級、六級職員崗位上工作兩年以上;
四、六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五級、七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七級、八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八級、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㈢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哪些
法律分析: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是:有政府部門辦的酒店、印刷廠、公證處、測繪所、規劃院等。事業單位都包括 :1、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這類被成為全供事業單位,他們的全部經費都是由國家預算撥款,一般是用於沒有收入或者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單位、疾病預防控制、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2、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這類單位的人員費用是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就如:醫院等單位。按差額比例,財政承擔部分,由財政列入預算,單位承擔部分。3、自主事業單位。這類單位又叫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管理相對松一些。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五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 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准和任職條件。
第七條 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㈣ 事業單位各部門的具體職能是什麼
您好:
事業單位進行崗位設置,有利於推行聘用制度,健全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還有利於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收入分配改革實行崗位績效工資,迫切需要規范崗位設置。
根據人事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0號),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
01
管理崗位指擔負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管理崗位的設置要適應增強單位運轉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事業單位現行的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一到十級職員崗位。
02
專業技術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設置要符合專業技術工作的規律和特點,適應發展社會公益事業與提高專業水平的需要。
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即高級崗位、中級崗位和初級崗位。高級崗位為一至七級共7個等級;中級崗位八至十級共3個等級;初級崗位十一至十三級共3個等級。實施意見規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正高級的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高級的崗位包括五至七級。
03
工勤技能崗位指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後勤保障、服務等職責的工作崗位。工勤技能崗位的設置要適應提高操作維護技能,提升服務水平的要求,滿足單位業務工作的實際需要。
鼓勵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已經實現社會化服務的一般性勞務工作,不再設置相應的工勤技能崗位。
根據事業發展和工作需要,經批准,事業單位可設置特設崗位,主要用於聘用急需的高層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工勤技能崗位包括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其中技術工崗位一至五級共5個等級。普通工崗位不分等級。事業單位中的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依次分別對應一至五級工勤技能崗位。
㈤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主要職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促進公共服務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准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
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第三條 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條 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五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 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
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准和任職條件。
第七條 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章 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
第八條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第九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2015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全文】2015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全文 。
第十條 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第十三條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事業單位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系終止。
第五章 考核和培訓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考核應當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
第二十一條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㈥ 事業單位辦公室主任的主要職責和管理
1.承辦職責:承辦公司領導層集體決策和交辦的事項;承辦上一級辦公部門交辦事項;承辦同級各職能部門和下級單位轉辦的有關事項。
2.參謀職責:負責公司總裁秘書工作,協助總裁了解、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對其工作的服務保障任務;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的過程,列席董事會、總裁辦公會,在領導決策過程中有建議、輔助、勸阻、提示職責。
3.管理職責:主持辦公室全面工作,負責辦公室人員的工作調配和分工。組織並參與公司有關文件、政策的調研、起草、審核工作,把好文字關和政策關。做好公司文化理念、精神文明、信息網建設以及公司對內、對外的宣傳報道的組織、策劃、審查和落實工作。安排和處理好公司各項公務接待、公共關系和重要活動。
4.協調職責:負責協助公司總裁協調各部門或單位之間的工作矛盾,溝通協調上下、內外的聯系,有催辦、督辦職責。
5.負責公司董事會、公司黨辦、紀檢、工會、職代會等有關的各項工作的組織、計劃、安排和管理。
㈦ 事業單位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崗位管理制度的內容通常包括崗位設置、工作分析、崗位說明書、崗位評價等內容。
【A】崗位設置
一.崗位設置方案
崗位設置方案是崗位名稱、崗位任務、崗位編制、部門崗位總數和公司崗位總數的總和;總經理/董事長根據形勢發展,結合公司戰略或組織結構的調整,定期組織人力資源行政部審查公司崗位設置的合理性,不斷調整、優化公司的崗位設置;公司的崗位層級分為作業層、主管層、中層、高層。作業層:工人級、員級;主管層:主管級、高級主管級;中層:副主任級、副經理級、主任級、經理級;高層:副總經理級、總經理。
二.崗位設置時機
(一)當公司組織架構發生變化時,需要對各部門進行崗位重新設置;
(二)當部門職責內容發生變化時,需要進行崗位重新設置;
(三)部門職責不變,原崗位設置明顯不合理時,需要重新調整設置。
三.崗位的增減與調整
(一)分管副總或部門負責人向人力資源行政部提出增減崗位的申請;
(二)人力資源行政部認為必需增加或減少崗位時,特別是減少崗位時可以提出方案;
(三)人力資源行政部分析崗位增減的可行性,同時修改崗位設置方案,經理級及以上崗位由總經理提出、董事會審議,董事長批准發布執行;高級主管級至主任級由總經理審批後執行並報董事長;工人級至主管級由人力資源行政部審批。
(四)對決定新增的崗位,由該崗位所在部門負責人配合人力資源部進行工作分析、擬定崗位說明書、開展崗位評價,並將新增崗位納入績效管理和薪酬管理體系,經理級及以上。
(五)對決定予以撤銷的崗位,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合理安排原崗位的任職人員。
四.部門設定部門人員定編,由分管副總及人力資源行政部共同會審,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人力資源行政部嚴格按照部門定崗、定編與現有人員的匹配進行計劃招聘,沒有定編和人員定崗的原則上不進行人員招聘。
第十二條人員定崗定編工作的定期和日常維護,通常和組織架構的定期和日常檢討合並操作。
【B】工作分析
一、工作分析的時機
(一)公司崗位設置發生變化時,需要進行崗位工作分析;
(二)崗位的工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時,需要進行崗位工作分析。
(三)人力資源行政部每季度組織一個部門或車間對公司計時工資的幹部、工人進行的、系統的工作分析,每兩年全公司一個循環。
(四)其他認為有必要進行工作分析時,組織實施。
二、工作分析的方法包括問卷法、觀察法、采訪法、工作實踐法和典型事件法等,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
三、人力資源行政部組織對崗位進行工作分析。
四、工作分析的結果是崗位說明書,為崗位任職人員開展正常工作和人力資源招聘提供依據和參考。
【C】崗位說明書
一、崗位說明書是對崗位名稱、崗位上下級關系、崗位編制、崗位職責、崗位協調關系、崗位任職資格、崗位工作環境等的詳細說明,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文件之一。
二、需要制定或修改崗位說明書時,相關部門、人員必須及時向人力資源行政部提出申請,並填寫《部門職責或崗位說明書修訂記錄表》,按標准格式制定或修改崗位說明書,同時向人力資源行政部提交備案。見附件3。
三、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組織、指導相關部門編寫部門崗位的崗位說明書。崗位說明書的編寫對象為公司所有崗位。直接上級負責調查、編寫下級的崗位說明書,間接上級負責審核,副總及以上級別崗位說明書由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編制,並經過董事會審核通過。
四、公司招聘、人才選拔等工作,必須以崗位說明書的相關要求為依據。
五、員工上崗時,必須認真完成崗位說明書所要求的各項工作任務。
【D】崗位評價
一、崗位評價,是在工作分析的基礎上,對企業所設崗位需承擔的責任大小、工作強度、難易程度,所需資格條件等進行評價。
二、職等職級表為崗位評價結果的表現形式,是確定薪等薪級表以及員工薪酬發放的重要依據。
三、崗位評價方法:公司採用四因素崗位評價表的評分法。。
四、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崗位評價表的擬訂和培訓,確保崗位評價小組做好崗位評價工作。
五、下列情況下,人力資源行政部應組織進行部分崗位評價或全部崗位,重新編制職等職級表:
(一)新增崗位;崗位要求的經驗、能力等發生較大的變化;崗位說明書發生較大的變化;人才稀缺程度發生重大變化;
(二)崗位設置發生重大變化;組織重心發生重大變化;
(三)公司每3年組織一次崗位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