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5年合同違約金多少
法律分析:實際工作年限即職工在該單位工作的時間,從入職到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經濟補償金中「月工資」是指職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若月工資高於所在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則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作為「月工資」。且該情形下,若實際工作年限超過十二年的,則按十二年計算,即最多支付十二個月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Ⅱ 事業單位5年合同違約金多少
事業單位5年合同違約金按合同履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Ⅲ 事業單位5年合同違約金多少
勞動合同沒有到期,離職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但是需要勞動者提前三十天遞交辭職報告,以使用人單位提前做出用人安排,及時補足新員工,交接工作。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雙方也約定了服務期或者勞動者辭職以後違反了競業限制的約定,在這種情形下,勞動者辭職才需要支付違約金。
【法律分析】
當下社會,越來越多的大四畢業生選擇畢業之後的第一份工作為事業單位或者行政單位,這對於很多人來說是一個鐵飯碗的工作。按合同履行。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合同違約是指違反合同債務的行為,亦稱為合同債務不履行。這里的合同債務,既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又包括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還包括根據法律原則和精神的要求,當事人所必須遵守的義務。僅指違反合同債務這一客觀事實,不包括當事人及有關第三人的主觀過錯。各個國家合同法對違約行為形態的劃分都是不一樣的。在當代的社會,現在不管是事業單位還是說國家機關如果簽訂合同之後沒有按照合同業務來履行的話,就需要對此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而具體的違約責任承擔應當是按照雙方當事人協商來進行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