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行政事業單位的凈資產具體包括哪些
事業單位的凈資產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具體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等。
1、事業基金,事業基金是指非營利組織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可由非營利組織自主調配使用,包括一般基金和投資基金兩部分。主要包括滾存結余資金等。事業基金按當期實際發生數額記賬。
2、固定基金,固定基金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所佔用的基金。固定基金通常按照固定資產賬面余額的增減而發生相應的增減,兩者金額通常相等;但是,在存在尚未付清租金的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情況下,兩者的金額不同:固定資產應當在取得時按照協議租賃價等入賬,而固定基金應當在支付租金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入賬。
3、專用基金,專用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設置的具有專門用途的基金,主要包括職工福利基金、醫療基金、修購基金、住房基金等。
4、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等。事業結余是指事業單位一定期間除財政補助收支、非財政專項資金收支和經營收支以外各項收支相抵後的余額。
事業單位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的差額,體現事業單位公立、私立的屬性,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結余等。所以事業單位資產=負債+凈資產即是說,凈資產科目是借減貸增。
按制度規定設置「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事業結余」、「經營結余」等科目,分別核算各項凈資產,根據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原則分別確認,以實際發生數額計量,運用借貸記賬法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