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務員變成事業編都需要什麼程序謝謝
公務員調入事業單位的程序為:
1、用人單位向市編辦申請編制單;
2、用人單位填寫公務員調動表;
3、調入、調出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
4、公務員塵培旦管理處審核;
5、局分管領導審批;
6、縣市政府分管派擾領導同意調動的,辦理調檔手續;
7、檔案符合規定要求的,辦中喚理調動手續。
② 國企職工轉事業單位要怎麼調
國企調入事業單位規定:
1、領導幹部。
縣一級,國企領導比照相當於副科以上,可以直接調到事業單位任職;
市一級,國企領導比照相當於副處以上,可以直逗祥接調到事業單位任職;
申請的時候需要現單位直屬領導同意批准,也需要想調去的單位同意接收。
2、特殊人才。
具備一定專業技術能力,屬於事業單位急需引進人才,可以通消大過人才引進的方拿指豎式進入事業單位任職。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任資格條件,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二)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三)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四)調入中央機關、省級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③ 怎麼把工作從企業單位調到事業單位
國企是可以通過招聘獲得崗位的,而事業單位是行政體制只有通過招考才能錄用,事業單位發布公告招聘崗位,然後筆試、面試再最終敲定錄取人選辦理錄取手續。
事業單位有很多種,有全額、差額撥款的,也有企業運行的事業單位,效益比較好的應該是有資產按照企業運行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陵租司法所、銀監會、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一般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是指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聘中招考。
參公事業單位是指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聘中招考。
(3)單位如何轉事業編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考試又稱事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這項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委託省、市級和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並交用人單位成績名單,桐帶部分單位自行命題組織實施)。
考試的時間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區都會在每年的6月至8月間進行。原來尚無全國和全省、市統一招考,最多縣級各個單位統一招考,各地逐步由州、市級統計編制進人計劃、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錄用。
考試一般先由各用人單位報用人計劃,由各地人事部門審核後,發布招考公告和招考計劃,並局汪蘆通過報名(一般規模大的採取網路報名,人數少則現場報名。),報名、筆試、資格復查、面試、體檢、錄用等程序。
招考公告和每個階段的成績以及公告發布在各級人事、人才網站上,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佔一半,分數有的46開,也有崗位只需參加筆試。
部分地區根據參加考試的筆試情況,會設最低分數,同時相關政策和當地的一些條例等,對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警察子女、獲獎運動員等有筆試加分的政策。
④ 公益崗位怎麼轉事業編
公益崗不能直接轉事業編, 都是需要重新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才可以; 公益性崗位考上之後沒有編制; 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所從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納入公益性崗位管理,屬臨時用工。⑤ 企業編能否調為事業編
法律分析:企業編制的人是可以轉為事業單位編制的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八條 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第九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條 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
⑥ 事業人員可以轉為事業單位編制嗎
還是要看蘆悔單位內部的具體規定。
事業單位授薪員額編制直接給到的是個人,合同續存期間享有事業編制相同的工資福利待遇,但是不佔用事業單位編制需要合同期限內考核再決定是否續聘。
能否轉到事業編,還是要看單位是否還會有事業編制人員名額以及內部人員是否可以考編的,還是要看單位內部的具體規定。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陪好正、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襪並採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⑦ 聘用制怎麼才能轉為事業編
聘用制能不能轉為編制這是不確定的,首先要看所在的地方情況如何,再加上現在國家政策,很多的崗位都已經由編制轉為聘用制的了,所以說這個沒辦法給出准確的答案。
聘用工作組織由聘用單位分管負責人及其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和工會會員代表組成。聘用專業技術人員的,還應當聘請有關專家參加。
人員的聘用、考核、續聘、解聘等事項由聘用工作組織提出意見,報本單位負責人會議集體決定。聘用工作方案應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的,應經職工大會或者工會通過。
為了轉換事業單位用人機制,是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事業單位除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轉制為企業的以外,都要逐步試行人員聘用制度。
(7)單位如何轉事業編擴展閱讀:
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
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
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對某一職工既要通過聘用制確定基本人事關系,又要通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
⑧ 國企轉事業編制的規定
國企調入事業單位的規定:
1、領導幹部。縣一級,國企領導比照相當於副科以上;市一級,國企領導比照相當於副處以上;省一級,國企領導比照相當於副處以上的,都可以調到事業單位任處級幹部。
2、特殊人才。具備一定專業技術能力,屬於事業單位急需引進人才,可以通過人才引進的方式進入事業單位任職。
國有企業變為事業單位,其職工身份是按照合同制與單位建立關系,屬於勞動合同關系。如果是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的話就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如果是實行聘用制的人員,那麼部分適用勞動合同法。國企對應行政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按政策規定可以調整到行政事業單位任職。這需要達到一定級別,在省級及以上組織部門管轄權力范圍之內,才可以實現。國企和央企的普通員工,是不可能通過調動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目前,事業單位凡進必考,想通過其他非正常途徑進入,基本不可能。
國有企業也是負責全民所有制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從性質上說就是有一致性的。可以理解為都是國家的服務部門,也就是系統內部的,當然可以調動了。大型國有企業都是由行政級別的,例如中石化和中石油都是部級單位,老總都是國家部級幹部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⑨ 企業編制可以轉事業編制嗎
公司編制的人是能夠轉為事業單位編制的,具體如下:
事業編制的人員和公司編制的人員的差別在於,事業編制的人員的薪水是政府全部或差額撥款,保障性強;薪水級別調整的次數頻繁(有專門限定),每一級別薪水高於公司。退休薪水也大大高於公司。每次職稱的評定都有定量的名額,即有上報基本就能夠評定。
公司編制的人員薪水為公司自收自支,薪水可否照常發放取決於公司收益。薪水級別調整是國家不是強制性限定,由公司根據自身收益決定可否調整,職稱的評定無定量的名額,達到要求才能參評,但可否評上無保證。就業時事業編制是優惠政策中的一條,到公司就業的能夠享受財政補貼。
如果享受到公司就業事業編制的待遇,能夠先和公司商量具體的薪水及福利待遇,隨後由公司向政府提議申請,最後與政府簽訂合同。以借用的名義到公司就業,如果兩三年後,畢業生不願意繼續在公司就業的,能夠再回到政府部門的事業單位就業,享受事業編制的待遇。
另外,在某些地方區,某些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到事業單位工作,可根據所學專業任意選擇工作單位,不受單位編制、職位限制,先進後出,由組織人事部門直接推薦到用人單位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拒收,不實行見習期,上浮兩檔職務薪水,三年內每年可享受500元生活補貼費。持續工作滿5年後,轉為固定薪水;專業對口的,2年後直接確認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八條 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第九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條 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