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是什麼意思
全額事業編制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它是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一種人員編制。
全額事業編的優缺點:
第一,穩定的工作,穩定的工資。如果說公務員擁有金飯碗的話,那麼事業編制人員就擁有鐵飯碗,形象地說明了事業編制人員工作的穩定性。事業單位雖然有財政全額撥款,財政差額撥款和自籌自支等三類,但大部分都是全額撥款的,一些差額撥款的經營也非常好,有穩定的收入,如醫院等等,一些自籌自支的事業單位下一步基本上也會改成企業,以後就不會存在。總體看,事業編制人員工作非常穩定,如果不是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基本上不會失去工作,是可以干一輩子的工作。工作穩定,工資也很有保障。雖然事業編制人員工資並不是很高,但好在每個月都能定時足額發放,基本上不會拖欠。
第二,限制很多,晉升困難,工資不高。事物都有兩面性,事業編制人員的工作穩定,所以也就限制了其自由的出入。事業編制人員總體來說工資也不高,晉升也比較困難。事業編制人員崗位分為管理崗、專技崗和工勤崗。工勤人員不是幹部,基本很難有晉升的機會,工資也比較偏低。管理崗如果在一些大的如廳級以上的事業單位,晉升機會還比較多外,在一些市屬事業單位,最多也就是個副處級,很難得到提拔,工資也就很難提升上去。專技崗也是一樣,雖然會比管理崗壓力小一些,但一樣有名額限制。很多年輕人在事業單位工資非常低,但是有編制,就如同得了個雞肋,棄之可惜,嚼之無味,想去外面找份工資高的工作,又捨不得這樣的編制,進退兩難。
❷ 全額事業編制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需要哪個部門審批哪些范圍的事業單位可以參照公務員管理
我也是事業全供,我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我是許昌的,在司法局法律援助上,工資現在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我們的已經報到省里了,下一步就是看有沒公務員津貼,你是那個部門的可以看看你們的部門法是否參照公務員管理.
❸ 全額事業編屬於國家編制嗎
法律分析:
全額事業編屬於國家編制,但是是事業單位編制,而不是公務員編制,這一點要主要區分全額事業是正式編制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全額事業單位是全部由財政撥款,屬於正規事業編,一般考上之後納入就是入編,雖然不屬於公務員編制,但是和公務員的待遇基本保持一致,公務員有的,全額事業單位都有,這種性質的事業單位是有公益性質的,比較常見的有,公立醫院中小學地震局等全額事業編制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是指工作人員的工資全部由國家財政撥款的單位,基本待遇與公務員一致,該工作多為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和部分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所屬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登記管理機關)負責實施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加強對登記管理機關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事業單位實行分級登記管理。分級登記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❹ 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工資需先經人事局審批後才能發放嗎
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開支時,不需要人事部門審核。在確定每個人工資級別時要到人事部門審核批准。
全國事業單位都是這個管理模式。
❺ 哪個部門認定全額事業,差額事業人員身份
比如說學校還有機關事業單位,這些都算是全額盈利性質的醫院,就算是差額的。
在事業單位分類當中,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也就是常說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這類單位本身是沒有任何收益的,其人員的工資福利都是政府按照年初的預算進行撥付的,而且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在基層經常會出現混剛使用的情況。
事實是,大部分事業編制考試招聘的都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所從事的業務也和行政機關比較接近,因而,經常會有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領導被調任到公務員機關任職,這類情況在體制內經常發生。
在事業單位分類當中,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情況是比較復雜的,可以分為幾種情況。一種是定額撥款事業單位,對於這類事業單位,地方財政一般會按照單位的編制情況,每個月只撥付部分人員的工資和績效,剩餘人員的工資福利發放則由單位自己解決。
對於這類事業單位來說,內部人員是有差別的,部分屬於全額撥款,部分屬於自收自支,這類單位常見的就是設計院,實際上這類單位也一直在做改革,大部分都會改為自收自支事業,因為這類單位的營收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都很強,做起來還是很不錯的。
事業單位的主要職能:
按照社會功能來劃分,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
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