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2年哪些事業單位改企業
【法律分析】:高校和縣級以上公立醫院目前在試點保留事業單位屬性,取消事業編制。在2022年前,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全部到位,因行業改革,目前部分事業單位已經改革完成。1.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是指由國家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性活動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的改革去向是全面改制為企業,推向市場,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這類事業單位的人員,在改革過程中,除部分管理人員因身份問題,會調整到其它事業單位任職外,其他人員會隨單位改革全面推向市場。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基本結束,只剩下一部分長期由地方財政供養的行政輔助、後勤管理類單位。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多使用自收自支類事業編制,對於自收自支類編制,有兩種理解:一種是正規的事業編制分類,由同級地方政府確定,報上級機構編制部門備案,這類從2014年開始要求全部核減,用其它事業編制置換,一些省份已經完全取消。另一種理解是因為由地方政府確定,因而隨意擴大規模,不備案,屬於自我消化類型,不被上級機構編制部門承認,人員也多以臨時人員或者比較復雜不正規的來源為主。《機構編製法》即將出台,今後不再設立事業編制新類型,事業編制也由省統籌,自收自支類事業編制全面取消,不再被承認。要麼置換,要麼核減人員,沒有第三條出路。2.行政類事業單位:是指行政監管類和行政輔助類,以及部分行政委託類事業單位,按照政策規定,其職能劃歸機關,今後不再設立行政類事業單位,但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由於基層行政機關單位數額限制較死,行政編制只減不增,本來行政編制就少,這幾年還因為機構改革和控編減編取消了不少。因而這類事業單位改革的最終去向,是基本保持不變,只是今後不再增批該類事業單位。3.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指由國家設立的醫療衛生、教育、科研等承擔基礎性公共服務職能、沒有收費職權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改革的去向是基本保持不變,是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影響最小的類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也是參公事業單位集中分布的類型,除過黨群團機關之外,所有的參公事業單位,基本上都屬於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但並非所有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都能夠參公。除鄉鎮衛生院外,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基本上都是全額供給的地方財政撥款單位。當然全額、差額是事業單位分類的另一種方式,和是否公益一類還是公益二類聯系不大,也沒有什麼可比較的地方。4.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是指有收費職能的公益類事業單位,其改革方向是:其職能如果能被社會或者市場所代替,將會被推向市場,參與公平競爭,如果職能不能被社會或者市場代替,將保留職能及單位,或者剝離後部分推向市場,不能或者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其職能部分轉由其它公益類事業單位或者行政機關承擔。這部分事業單位主要是差額或者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集中的類型,改革力度較大,改革方式多樣,要區別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其人員編制,該取消的取消,該改制的改制,但對於正式職工來講,不會簡單推向社會,一般都會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隨職能調整到新的單位,年齡或者工齡符合條件的,可提前由社保部門接管。公益二類是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過程中影響最大,也最難確定最終歸屬的單位,有保留的,有合並的,有整合的,有剝離的,有直接改企的。
【法律依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加強編制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的設置、職責配置、編制核定以及對機構編制工作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工作,應當按照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適應全面履行職能的需要,遵循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
第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機構編制工作,實行中央統一領導、地方分級管理的體制。
第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履行管理職責,並對下級機構編制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六條 依照國家規定的程序設置的機構和核定的編制,是錄用、聘用、調配工作人員、配備領導成員和核撥經費的依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機構編制、人員工資與財政預算相互制約的機制,在設置機構、核定編制時,應當充分考慮財政的供養能力。機構實有人員不得突破規定的編制。禁止擅自設置機構和增加編制。對擅自設置機構和增加編制的,不得核撥財政資金或者挪用其他資金安排其經費。
2. 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三類都有哪些單位會怎麼改革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正在如火如荼進行。按照改革統一部署,今年底之前,全部事業單位將完成分類改革。3. 經過改革後的國企,私企,公務員,事業單位各有哪些
01國企
國企涉及到軍工、電網電力、石油石化、電信、煤炭、民航、航運、銀行等各大壟斷行業等等這種大型的國有企業,關繫到每個人的生活所需,也是眾多考生都想要進入的崗位。為什麼呢?因為待遇好呀。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大力發展,沿襲以前的方式方法進行經營國企,勢必會受到市場經濟的沖擊。稍微有些實力和想法的人們就開始謀求其他的發展路線。比如將國企的發展借鑒優秀企業的管理方法進行、實行績效考核等,讓更多有為青年進入到這個企業中來,將他發展的比以前更好。
02民營企業
在私企中工作,須的七十二般武藝都精通,為什麼呢?因為競爭很大,找工作的人很多,企業根本就不缺你一個人。不過在私企中能讓你盡快成長、能盡快吸收到很多有用的知識。但是,私企最大的缺點就是不穩定,你在這里上班的同時也會擔心明天是否還能領到工資、能否還有活做、這里的環境是不是對你自己有好的發展方向等等一系列的問題。
03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是基於公務員中出來的輔助公務員的一種機構,他的管理方式有四種:參照公務員管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收支自取事業單位。如果你考上的是參公事業單位,那麼恭喜你,你的工作穩定程度是比較高的,就算事業單位要進行改革,你也算是穩如泰山。但如果你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或者是收支自取事業單位,那麼事業單位改革就會影響你了。這些事業單位的改革,也許會向企業發展方向進行變化,實行企業的合同制,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合同工,那麼你辛苦考上的編制也就沒有什麼作用。
04公務員
公務員這個話題,算是大家都比較關注的了,為什麼呢?每年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人那麼多,大家都是為了沖這個編制和穩定去的。不過公務員近十來年的變化都不大。且看小編慢慢說來:從古至今,每一項制度的實施,必須經過:調查、定案、試行、大面積推廣。要實現到最後一步,還是需要時間的,短期內是無法實現的。作為大家都關注的公務員,人口眾多,關系復雜,要想在短期內就實現一步到位,是非常困難。因此,公務員的變化,就算是這幾個中最小的。
4. 事業單位都有哪些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一般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是指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聘中招考。
(4)轉改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宗旨: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
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
5. 這些事業單位轉企,取消編制!涉及到4000多萬的事業單位人員
我國約有126萬個事業單位,涉及到4000多萬的事業單位人員,事業單位改革似乎迫在眉睫,我們再把目光放到事業單位改革時間上來看,到今年,也就是2018年,對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效益好的全部轉企,對於效益差的企業將在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事業單位序列,也就是在2年後將徹底完成轉企改制,這部分人不再佔用事業單位編制,如果這項改革順利落實的話,至少要影響數百萬事業單位職工。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有哪些?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是以營利為目的,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不屬於政府必須提供的公益服務范圍。
這類的事業單位主要有:
賓館,招待所,經營性康復療養,工程建設、維修、養護,工程勘察設計,技術開發類科研,商業性地質勘査,市政公用經營與作業,經營性水利工程管理,農場、園藝場、養殖場、招投標代理,一般性評審認證,咨詢服務,評估鑒定,面向社會的培訓機構,房屋修繕,物業、車輛服務,部門文印機構,投融資,擔保,糧食收儲,物資、圖書、儀器設備供應,非時政類報刊,一般文藝院團,影劇院,影視音像製作銷售,演出中介 等。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很多事業單位已經不適應社會發展需求,造成資源浪費,體制崗位會越來越少,有混飯吃的這種人也會越來越少,很多人一時間還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但是社會本來就應該往前發展的,也只有不斷加強學習,提升自己的專業技能,才會不懼改變。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人員分流安置有三個基本原則:
1、總的安置原則,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整合、撤銷後的分流人員。
2、為了解決臨退休人員安置問題,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病休和未滿年限但臨近退休年齡的,也可適當放寬條件限制。
3、對於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等編外人員、自收自支人員、自定自籌類編制人員,統一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也可以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就業。
1、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
"事"指職能,"編"是編制,"人"是人員,意思是連人帶編一起隨職能整合,職能整合到哪裡,人員編制一起調整到哪裡。
事業單位整合或者撤銷,其行政類職能劃歸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由於行政機關行政編制總量控制,不能隨職能大批量轉換整合進來的事業編制,機關又不允許混崗混編,使用事業編制,因此, 行政類職能整合到機關,原來承擔職能的事業人員和編制,隨職能轉換為行政編制的可能性基本沒有。
只有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公益服務職能剝離整合後,人員編制可以隨同職能整合到新的事業單位,個人身份和編制類型不發生改變。因此,還要加上一條人為的規定:同類性質的單位進行職能劃轉、整合時,可以執行「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即行政職能整合到行政單位,事業職能整合到事業單位。
2、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自主擇業。
由於行政部門、事業單位改革,都有精簡機構、精簡人員編制的要求,人員編制精簡在20%左右。而機構改革中,又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員,不能簡單推向社會」,因此, 受影響最大的,就是合同制管理的非正式職工。
自定自籌類編制及人員是地方政府自行核定的編制類型,多數省份早已經按要求清理結束。下一步根據機構改革需要,清理的就是其他合同制人員。《機構編製法》頒布實施後,不允許出現法律規定之外的編制類型,再加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將生產經營類職能改企經營,推向社會,因此, 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類編制將在2020年底之前撤銷,不再成立和使用。
所有合同制管理的自收自支人員、合同工、臨時人員等編外管理人員,將按《勞動合同法》規定,領取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或者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
河北省試行行政執法機構改革,已經全面清理辭退了所有的臨時工、合同工、勞務派遣工,不允許執法隊伍中有編外合同工存在,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3、臨近退休人員可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
機構改革中,以提前退休政策為基礎,提出了對臨退休人員的安置方案。提前退休的政策各地執行政策基本統一,都是「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特殊工種人員年限可放寬至8——10年。
近年來,由於人口老齡化問題突出,許多省份停止了「提前退休」政策的審批,組織部門還全面叫停了領導幹部女50歲、男55歲提前「退居二線」、不擔任實職的做法,以前這種情況以「提高一級工資待遇」為條件,吸引領導幹部提前離崗,現在提前離崗不僅不允許,還被黨報黨刊嚴肅批評,定性為另一種「腐敗」行為。
在機構改革中,雖然目前還沒有關於領導幹部恢復提前「退居二線」的說法(領導職數大量減少,退居二線的政策也不是就徹底沒有重新使用的可能),但卻明確提出了「臨近退休人員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 ,在提前退休的政策上,放寬了病休的條件,以及對工人、幹部工作年限的要求,只要是距退休5年,都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門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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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年改革後的事業單位都有哪幾類
事業單位就是代替政府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或行政輔助職能的服務組織,主要存在於科教文衛領域。事業單位不屬於政府行政機關,其在職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而非行政編制,與公務員是不同概念。換而言之,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是國家公務人員,但不屬於公務員。這點是有本質區別的。
事業單位改革後,事業單位將只有三類,即參公、公益一類、公益二類。
1、參公事業單位。顧名思義即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在職在編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但不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而是按照公務員法管理,享受與公務員一樣的待遇和晉升機制。參公事業單位主要集中在行政和執法類機構。行政類事業單位在此前的黨政機構改革中已經全部清理,或收歸機關,或改公益,不再允許參公,退出歷史舞台。執法類暫時未列入改革,目前絕大多數還保留參公性質。類似的單位主要集中在綜合執法機構及各部委辦局的二層事業機構,比如市場監管局的綜合執法支隊、住建局的牆改辦、工信局的散裝水泥辦、人社局的勞動監察支隊,等等。
2、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一類是事業單位的主體,在科教文衛領域都有,比如教育類的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考試院、體育運動學校等。文化類的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衛生健康類的疾控中心、婦幼保健中心、防疫站、血站、鄉鎮衛生院;社會保障類的福利院、救助站、人才市場、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婚姻登記所、公益法律援助機構;公共安全類的氣象局、無線電管理中心、人防指揮中心;社會經濟服務類的農機站、環境監測中心、水文監測站、公共資源交易所、土儲中心等。
3、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最大的特徵是存在一定的收費或經營職責,但主體只能是公益服務。比如普通高中、大學、職業技能學校、電大、醫院、少年宮、文化宮、公園、體育場館、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報社、電視台、電台等,都是公益二類。
總之,要區分體制單位是不是事業機構,最實用也是最有效的方式是看它的名稱是不是帶有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結尾字樣,如果有,基本上都是事業單位,反之,多數是行政機關。
7. 事業單位有哪些
現有事業單位包括十八大類:
1、教育事業單位
2、科技事業單位
3、文化事業單位
4、衛生事業單位
5、社會福利事業單位
6、體育事業單位
7、交通事業單位
8、城市公用事業單位
9、農林牧漁水事業單位
10、信息咨詢事業單位
11、中介服務事業單位
12、勘察設計事業單位
13、地震測防事業單位
14、海洋事業單位
15、環境保護事業單位
16、檢驗檢測事業單位
17、知識產權事業單位
18、機關後勤服務事業單位
(7)轉改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的特徵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
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一般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是指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聘中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