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津補貼問題(津補貼項目超35種)及違規發放案例
津貼和補貼是指基本工資外,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補貼。簡單地說,津貼與補貼都包含在工資當中。津貼和補貼本質上沒有區別,但是補貼是對日常生活費用開支的補助,側重於生活性;而津貼是對額外和特殊勞動消耗的補償,側重於生產性。
一、國家規定的津貼和補貼是什麼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八條規定,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1、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二、津貼和補貼有什麼區別
(一)目的不同
津貼是作為補償工作條件或額外勞動力消耗的一種輔助性工資,主要包括特殊勞動消耗津貼,保健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津貼和地區性津貼等幾種形式。
補貼是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而導致影響的一種福利性工資。主要包括車補、話費補貼、餐費補貼、住房補貼等。補貼主要是用來降低物價變動對勞動報酬的實際購買力影響的一種手段,相對於津貼,補貼與工作性質的聯系相對較弱。
(二)性質不同
津貼的發放具有強制性,只要勞動者符合發放津貼的條件,就必須無條件向職工發放。
補貼的發放屬於一種福利性質,屬於用人單位自主經營權的范疇內,目前並沒有法律法規對此作出強制性規定,但用人單位一旦對發放補貼做出承諾,即應該履行承諾,按時按量向勞動者發放該項補貼,否則可能會面臨拖欠工資而產生的不利後果。
(三)是否計入最低工資標准不同
津貼是不納入最低工資標準的計算的,未計入該類津貼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而依據該規定,補貼是屬於最低工資的一部分,不計入補貼部分,職工工資收入是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津貼、補貼與工資什麼行賣飢關系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也就是說,一般的津貼、補貼是包括在工資之內的,如計時工資就包括運動員的體育津貼。當然也有部分補貼不包括在工資總額之內,如高齡津貼、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等。
四、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有哪些
1、國家統一津貼補貼:是指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財政部出台的津貼補貼。包括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
2、規范津貼補貼:是指根據《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中紀發〔2006〕17號)規定,並歸地方和部門原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項目後設立的津貼補貼。
3、改革性補貼:是指根據推進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的需要,通過轉化原有用於職工福利待遇的資金,向職工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包括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補貼、交通補貼等。
4、獎勵性補貼和其他:是指除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規范津貼補貼、改革性補貼之外發放的獎勵性補貼和根據中央組織部、原人事部《關於印發《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的通知》(中組發〔2008〕2號)規定發放的獎金。
5、年終一次性獎金:公務員的年終一次性獎金是指根據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中組發〔2006〕58號)規定向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的人員發放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尚未按國家規定實施績效工資的事業單位年終一次性獎金相當於職工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資額度的獎金。
五、國家統一津貼補貼項目
國家統一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項目包括三部分:(一)1993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保留的津貼、補貼,主要指保留物價副補項目。(二)艱檔返苦邊遠地區津貼;(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
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又具體分為:
1. 機關工作人員津貼、補貼。包括:(1)警銜津貼配轎;(2)公安幹警值勤崗位津貼;(3)審計人員工作補貼;(4)人民法院辦案人員崗位津貼;(5)人民檢察院辦案人員崗位津貼;(6)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7)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8)稅務工作人員稅務徵收津貼。
2.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包括:(1)環境保護監測津貼;(2)城市下水道工人崗位津貼;(3)城市環境衛生工人崗位津貼;(4)國家物資儲備系統火炸葯倉庫及油料倉庫職工作業津貼;(5)農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毒有害保健津貼;(6)畜牧獸醫醫療衛生津貼;(7)廣播電視播音員津貼;(8)廣播電視天線工崗位津貼;(9)縣以下農業經營管理技術幹部崗位津貼;(10)衛生防疫津貼;(11)醫療衛生津貼;(12)法醫毒物化驗人員保健津貼;(13)艱苦廣播電視台站津貼;(14)艱苦島嶼作業津貼;(15)地質勘探野外工作津貼;(16)教齡津貼;(17)護齡津貼;(18)中小學教師班主任津貼;(19)特級教師津貼;(20)特教補貼;(21)林業系統有毒有害工作人員崗位津貼;(22)殯葬崗位津貼;(23)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崗位津貼;(24)密碼人員崗位津貼;(25)衛生防疫津貼;(26)艱苦類別崗位津貼;(27)奧運獎金津貼。
3. 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津貼、補貼。主要指離退休專家生活補貼。
六、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七、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案例
(一)雲南省紀委省監委關於9起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的通報
1.德宏州中醫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沈趙留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德宏州中醫醫院違規發放獎勵性績效獎金1435萬元。其中,州中醫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兼州傣醫醫院院長、州民族醫葯研究所所長、州第二人民醫院院長沈趙留個人領取7.96萬元。此外,沈趙留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5月,沈趙留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規發放的獎勵性績效獎金已收繳。
2.昭通市威信縣看守所原所長王澤、魏仁喜用「小金庫」資金發放津補貼問題。2012年8月至2015年1月,王澤在擔任威信縣看守所所長期間,用「小金庫」資金違規發放津補貼53.06萬元,個人領取2.09萬元,違規辦理加油卡供自己消費1.78萬元;2015年2月至2018年12月,魏仁喜擔任威信縣看守所所長期間,用「小金庫」資金違規發放津補貼、績效考核獎共計99.13萬元,個人領取2.9萬元。2020年7月,王澤、魏仁喜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3.大理州祥雲縣教育體育局招生考試辦公室主任徐成有違規發放並領取工作補助問題。2012年至2019年,祥雲縣招生辦擅自截留高考考生體檢費、成人高考報名費等合計11.41萬元,分設三個「小金庫」,由徐成有本人及安排他人分別保管,並從中列支工作補助5.32萬元,徐成有違規領取工作補助1.26萬元。2020年12月,徐成有受到政務記過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4.紅河州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謝文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5年至2018年,經謝文簽批和同意,紅河州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違規發放值班費、誤餐費、交換文件工作人員補助費,違規用公款支付應由職工個人承擔的執法服裝購置費等共計24.62萬元,謝文個人領取4.02萬元。此外,謝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6月,謝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文山州丘北縣文聯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問題。2015年至2018年,丘北縣文聯先後7次在其牽頭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中,用單位辦公經費和攝影、繪畫大賽等活動經費違規向本單位幹部職工發放評審費、勞務費4.33萬元,違規發放信息獎2.51萬元;在組織編印《普者黑》等刊物中,虛列撰稿數量,以「稿酬」和「編輯費」名義違規向幹部職工發放福利7.44萬元。2020年12月,縣文聯原主席李紅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縣文聯原副主席朱志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6.楚雄州疾控中心違規發放獎金及津補貼問題。2015年至2018年,楚雄州疾控中心違規發放獎金及津補貼合計87.32萬元,時任疾控中心主任劉應先個人領取1.96萬元,時任黨委書記汪楚平個人領取1.13萬元。同時,兩人還存在辦公室用房面積超標准問題。2020年6月,劉應先、汪楚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7.普洱市思茅區原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恆增違規發放職工福利問題。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楊恆增借集體決策名義,違規用單位公款17.84萬元為幹部職工購買運動服,用公款6270元違規購買拉桿箱,用公款8萬元違規充值通訊費,超范圍發放單位安全生產考核獎5000元。2021年3月,楊恆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曲靖市沾益區第三中學黨總支書記、校長張朝雲違規收取費用亂發津補貼問題。2017年至2019年,沾益區第三中學收取學生復讀費23.59萬元,未入集體賬戶,張朝雲違規安排發放行政領導加班津貼、加班費、值日費等19.27萬元;違規安排補課並收取補課費412.12萬元由教師個人保管,用於發放教師補課費390.02萬元。2021年2月,張朝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雲南省國有金融資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屬省融資擔保公司違規發放員工洗衣卡問題。2015年12月至2020年5月,省融資擔保公司為公司員工購買發放洗衣卡426人次,共計支出費用43.04萬元。2020年12月,省融資擔保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王華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行政管理部負責人李雁芳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二)陝西省紀委關於8起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典型案例通報
1.西安市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信息中心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7年1月至4月,經該中心辦公會研究,違規給在編人員發放加班費、誤餐補助、交通費等,共計7.333萬元;1月至12月,違規為在編人員發放通信費,購買慰問品、公交卡、蛋糕卡等,共計1萬余元;違規給臨聘人員發放蛋糕卡、公交卡、節日慰問品等,共計3.283萬元。2018年6月,該中心主任楊潔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2.咸陽市長武電視台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咸陽市長武電視台連續4年違規給全台職工發放下鄉補助、加班費、通信費等,共計13.09萬元。2018年1月,該電視台原台長雷宏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3.銅川市王益區工商局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4至2015年,經局長趙軍校同意,該局違規給職工發放值班和加班補助,共計3.5萬元,以植樹補貼和勞務費名義違規發放2600元。2018年5月,趙軍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4.商洛市商南縣城關鎮衛生院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該院違規發放下鄉補助、加班值班補助5次,共計3.11萬元。2018年3月,城關中心衛生院院長、時任城關鎮衛生院院長陳先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5.渭南市蒲城縣衛計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中心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6年6月至9月,經該中心主任李軍民同意,該中心自行制定標准,違規給中心職工發放值班補助,共計2.55萬元。2017年12月,李軍民、該中心紀檢組組長陳海鵬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6.寶雞市鳳縣畜牧獸醫技術推廣站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3至2014年,該站站長霍芳哲自定標准,在相關人員已領取下鄉補助的情況下,兩次為其違規發放下鄉培訓費,共計1.032萬元。2014年8月至2017年11月,該站多次使用單位公務車加油卡為職工私家車加油,共計支出3596元。2018年6月,霍芳哲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7.漢中市西鄉縣午子山文管所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5年,該所以加班、值班名義,違規給全所職工發放補貼9次,共計4萬余元。2018年3月,該所所長李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政務記大過處分,會計李光珠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8.安康市石泉縣住建局質監站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5年,經該站會議研究,以加班費名義違規給全站職工發放補貼和獎金4次,共計10.1萬元。2018年1月,該站分管財務的副站長楊曉蘭受到政務記過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