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伍軍人都安排事業單位屬於什麼身份
退役士兵在事業單位任職有兩種可能的身份:
1,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需要有省級人事部門發給的增人卡)
2,事業單位的編外臨時工(無增人卡)
但需要說明的是第二種一般很少有。區分是否為正式職工的辦法就是看你在退伍時弄到增人卡與否。
2. 退伍安置在事業單位是什麼編制
法律法規上沒有明確的規定。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以及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的公司,職位有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退役士兵按照《退伍士兵安置條例》規定可以安置到事業單位的編制中,但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退伍士兵原為部隊士兵戰士,根據其服役年限、服役種類、榮譽退役還是解除現役職務,或殘廢等級,按照法令規定有資格享受退伍士兵法所規定的利益或特權。
退伍士兵由於職業轉換或收入中斷成為可能受到貧困威脅的人群,國家和社會有責任使這些人在退役之後獲得社會安全感。
為了鼓勵更多人主動地承擔其兵役責任,國家有必要對退役士兵給予特殊的優待,以保證所需要的動員率。從維護整體的社會安全的角度看,對退役士兵的必要優待也是社會保障的必然要求。
退伍士官安置工作是事業編制。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國家對軍隊轉業幹部實行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相結合的方式安置。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由黨委、政府負責安排工作和職務;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政府協助就業、發給退役金。
法律依據:
《退伍士兵安置條例》
第二十九條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二)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退役士兵在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服現役的,優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礙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時自願選擇自主就業的,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一節的規定辦理。
3. 大學畢業後入伍,退伍後進入事業單位是幹部身份,還是工人身份
大學畢冊拿業後入伍,入伍後進入事業單位應該是幹部身份,因為大戚輪學畢業的人都是幹部身份。
雖然你當過兵,但不能改變自己的這種州仔搭身份。
4. 大學畢業後入伍,退伍後進入事業單位是幹部身份還是工人身份
大學生畢業入伍,退伍後進入事業單位,為什麼要辨別幹部身份和工人身份?還不是中國人幾千年的傳統思想鬧的,特別是官本位思想,無論在何時何地或者是何種政策之下都存在。那些說事業單位不再以身份管理,改成崗位管理,有崗位就能競聘的同志,費事你分離實踐狀況再來說這個問題。
事實上,轉業士官固然安頓的是工勤崗,但乾的都是管理崗或專技崗的活,這一點在街道鄉鎮事業單位特別突出。
5. 大學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區政府上班是正式在編工作人員嗎工人身份以後能轉幹部嗎
應為幹部身份。
退役士兵安置為工人身份工勤技能崗位的依據是: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頒發《中國人民解放軍志願兵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83〕16號),第五條:安置在區、縣以上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保留全民所有制職工的身分。這份文件已於2001年10月6日失效,不適應於當前的安置工作。
根據《大學生應征入伍政策》,國家鼓勵大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大學生」的已有明確的界定;根據《關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辦理就業手續的通知》(教學廳〔2009〕5號)中第三條;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明確要求,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因此,退役士兵安置是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的一種進人方式,是符合國家政策的。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79號)中關於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明確提出了: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部隊長期服役政策,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按有關規定享受在基層工作高校畢業生同等政策待遇。針對「基層工作高校畢業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8年8月21日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2717號建議的答復(人社建字〔2018〕206號)中第三條提出:「統籌推進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一方面,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自2006年以來人社部會同中組部、教育部、財政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衛健委、國務院扶貧辦、團中央等部門,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確定了「在基層工作高校畢業生」的人員范圍。根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人員待遇中:加大事業單位吸納「三支一扶」 大學生就業力度。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自願留在服務單位的,在單位編制限額內,經各縣(市、區)「三支一扶」辦申報,同級編制、人社部門審核,報政府有關領導審定,在核定的事業單位編制內辦理入編及聘用手續,並逐級上報編制、人社部門備案,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崗位、工資等相關待遇。如服務單位無編制空缺的,在本縣(市、區)缺編事業單位范圍內聘用。
6. 大學畢業後入伍,退伍後進入事業單位是幹部身份,還是工人身份
在事業單位,只有崗位的不同,沒有身份不同,尤其是幹部或工人身份,包括大學生當兵退伍進入事業單位的情況!事業單位2001年以後,開始推行聘用制度,出台了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即35號文,事業單位不再以身份管理,而以崗位管理,已經沒有身份管理之說了。事業單位實行了崗位設置管理。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度後,於2006年下發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及其實施意見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0號、87號文件,各省市制定崗位設置管理配套文件及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