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改革情況
事業單位改革:中國政府治道變革的又一重大進展
毛壽龍
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漸深入和發展,中國政府進行了多次改革,精簡機構,裁減人員,轉變職能,這些改革舉措與法治政府、簡政放權、政務公開、民主治理等結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中國政府治道變革的潮流。這一變革,雖然沒有像200年前的法國大革命那樣轟轟烈烈,但是其影響、效果和變化的速度,完全超過了表面上轟轟烈烈的法國大革命。我們回首過去的20年,可以發現:日益有限的政府職能越來越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日益法制化的政府行為、日益民主化的政府決策、日益公開的政務信息,日益以公民和社會組織多中心自主治理為基礎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這一切都使得中國政府的治理之道即治道發生了大規模的變化。當然,這一進程依然在進行之中。明年即將啟動的事業單位改革,可以說是這一進程的又一重大舉措。
從比較的角度來看,中國的事業單位,是一個非常特殊的現象。很多研究中國問題的外國學者,或者想把成果用英文發表的中國學者,一直想不出一個適當的英文單詞來表達中國的事業單位,因為英文世界裡面沒有對應的存在。我的建議是直接用漢語拼音。很多進行比較研究的學者發現,很難用國外的非營利組織(NPO)或者非政府組織(NGO)理論來研究中國的事業單位。中國事業單位的特殊性,不僅難倒了學者,而且也難道了官員:事業單位如何在法律上界定?科研、教育、培訓和醫療衛生等事業如何發展?政府在其中應該起到一個什麼樣的作用?
根據西方的理論和實踐,這些問題都很難回答。當然,問題再難,改革總是需要進行的。市場經濟導向的改革促進了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中國公共事業和公共服務要迅速發展,事業單位不改革是不行的。我們有必要根據中國的實踐,以及存在的問題,和治道變革的基本要求,從多個角度去分析中國事業單位的復雜問題,並提出具有中國特色的改革思路:
從組織的法律定位角度去看。現在的事業單位情況非常復雜,但有一個特點,在法律上都叫做「事業法人」,而且產權都是國家所有,從業人員除了臨時工,往往都叫做國家幹部。從法律的角度去看,應該把現在的事業單位分成三個類型:執行政府職能的法定單位,提供公益性服務的公益單位,可以企業化運作的營利單位。這三個類型中,只有提供公益性服務的公益單位基礎保持事業法人的身份,法定單位轉變成政府機構,營利性單位則變成企業法人。除了法定機構之外,所有單位都取消行政級別。
從財務運作的角度去看,法定機構執行政府管理和執法職能,完全由國家提供財政支持,它們可以根據所提供的服務收取適當的用戶費用,如護照的成本費或者罰款收入,但所收取的費用全部收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企業化的營利單位,政府不再提供財政支持,但是如果國家有科研、培訓等方面的項目,這些營利性的科研單位和教學培訓機構,可以參與競爭招標。提供公益性服務的公益單位,政府提供適當的財政支持,與此同時改革政府的撥款方式,提高公益服務機構的競爭性。
從人員運作的角度去看,取消統一的幹部身份制度,法定機構的人員轉變成公務員,營利性機構的人員身份與企業單位人員相同,公益性服務單位如基礎性的科研機構繼續保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身份。所有人員,除了法定機構可以擁有適當的行政級別之外,都不再保留行政級別,不再按照千篇一律的行政級別確定其工資和福利待遇。事業單位局級單位副部級人員等令人奇怪的現象應該在這一輪改革中消失。
從運作機制的角度來看,公共事業單位的融資機制應該進一步向民間資本和民間人員開放。這要求取消國家所有制和民間所有制的區分,廢除具有所有制歧視性的法律規定,修改法律,取消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國家所有制的事業單位之間的身份差別,不分所有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國有的事業單位不再作為兩種法人,而是統稱為事業法人。與此同時,各種限制民間資本和不具有國家幹部身份的民間人員舉辦事業單位的障礙應該陸續取消,使得民辦的非企業單位具有與國家投資的事業單位一樣具有同等的身份和地位,能夠根據公平競爭原則,獲得國家財政的補助和支持。
2. 事業單位編制的現狀如何
事業單位企業編制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該單位除了有事業人員的編制外,還有的人員按企業用工對待,不佔事業編制,他們屬於工勤人員(也有事業編制的工勤人員)。二是單位除了事業編制外,另辦有企業性質的單位,隸屬於這個事業單位,該企業性質單位的人員當然身份是企業員工。但在實際中,這個事業單位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質單位的人員混合使用。盡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而且因為長期一樣的工作,往往連屬於企業編制的人員自己都會忽略了其身份。
從待遇上看,理論上說,兩者完全是不同的。工資標准/福利標准都執行不同的規定。這點在退休後的待遇就會更明顯。而在實際上,很多單位因為工作需要,特別是混合使用不同編制人員的單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樣,以利於調動員工積極性,但這只是單位的搞法,換個領導也可以更改,或者有關領導機關要求改正也可以輕易地就改變了這種狀況。如果你想調動到另一個事業單位,你的企業編制肯定就不行了。當然,現在事業單位也搞聘用制,是簽合同的。但不管怎麼說,人事局管的就是事業編制的人員及他們的待遇(包括退休)。
最後,說說檔案,目前多數改革後的事業單位對新進的人員,包括事業編制的人員已經在審查檔案後,交給人才中心保管了。所以,檔案的保管不能說明什麼問題。關鍵是身份完全不同,待遇從道理上是不同的。
3. 聽說事業單位要改革了,不知道是怎麼個改法
事業單位分為行政執法類、公益類、准公益類、經營服務類四類
前兩者一般為財政全額撥款,後兩者一般為自籌自支
改革原則為:行政執法類一般改為行政單位,或保持現狀。
公益類保持現狀。
後兩類改為企業。
4. 事業單位要如何改革
能者上庸者下
5. 事業單位如何改革
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職工福利待遇。
6. 國家事業單位將如何改革
肯定有的,採用養老保險的制度,就和現在在公司打工的一樣。福利應該不會,單位好就福利高,不好就低。
7. 事業單位改革如何進行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三、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
7.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9.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這只是指導意見,具體到每個地方怎辦,也有人為因素在裡面。
8. 事業單位改革怎麼改
此次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一是先將現有的事業單位性質確定下來(共分三類,行政執法類、公益服務類、經營類事業單位);
二是根據分類情況,制定不同的改革方案(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去向:一是成立行政單位,二是劃歸到某行政單位成為其內設科室;公益類還是成為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只是要加強公益服務性質;經營類事業單位全部轉企成立公司)。
9. 事業單位將如何改革
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按照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要求,遵循有利於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有利於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協調發展、有利於減輕國家財政負擔的原則,通過改革試點,實現事業單位的體制創新、機制創新和制度創新,為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改革積累經驗,探索路子。
主要內容
1、推進生產經營服務型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的試點。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事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將生產經營服務型事業單位改為企業,使之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企業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
2、調整事業單位布局結構的試點。按照總量控制、優化結構、區域覆蓋的原則,採取聯合、撤並、改組、轉讓等形式,調整布局結構,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規模效益和整體功能。
3、搞活事業單位運行機制的試點。本著「脫鉤、分類、搞活」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轉換事業單位管理機制、組織機制,引入競爭、激勵和風險機制,擴大事業單位自主權,增強事業單位活力。
4、加快國有事業單位戰略性改組的試點。要探索利用外資、合資、合作或股份制等多種形式舉辦和發展事業單位,實行事業單位舉辦主體和投資主體的多元化。要對國有事業單位實行戰略性改造、改組和調整,實現國有事業單位實現形式的多樣化。
事業單位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既關繫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又關繫到廣大事業單位職工的切身利益。各地在試點工作中一定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確保改革試點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各級編制部門要認真做好政策指導、組織協調和其他各項服務工作,要加強與組織、人事、財政、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的協作,確保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預期成效。
10. 事業單位很難熬,怎樣才可以改變現狀
首先要加強內部控制工作的執行。由於大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工作由財務部門承擔,各單位應加強對財務人員的教育培訓,合理設置會計部門相關崗位,設置專職審核、審計人員。對日常經濟經營活動進行及時管控。加強財務人員專業培訓,推動財務部門各崗位輪崗制度建設和實施。督促各單位建立內部審計機制,發揮內部審計跟蹤監督作用。
社會對事業單位的資歷和官僚習慣有很多意見。如何讓有能力的人和高績效的團隊獲得相應的榮譽和業績,是改革的“必須回答”,也是我們在建立和保留之外更應該關注的問題。對此,正如專家所說,兩條腿探索“公益”和“市場”是解決問題的難點。此外,事業單位改革的完整性也同樣重要。既要解除編制的桎梏,使勞動合同規范雙方的權利義務,又要充分激發幹部職工“做事業”的拼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