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想要了解一下事業單位考試中有些崗位說要有工作經歷,但是「工作經歷」具體是指什麼
工作經歷是指應聘者的所有工作歷史,無論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全職的還是兼職的。
工作經歷應包含的內容有:
1、就職日期與離任日期,包括年份和月份。如果工作經歷有間斷,只列出年份亦可。
2、就職公司的公司全稱,如可能,還應提供所在部門名稱及母公司名稱。
3、工作地點,就職公司所在的城市或區域,以及應聘者工作所在的城市或區域。
4、職務或職位,對於不同的企業,相同的職務可能會有不同的工作內容。
5、具體的工作內容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