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編工資怎麼算
事業單位工資的計算方法:職工的日工資乘以月計薪天數等於其當月的工資;或者職工當月的基本工資、加班工資、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工資收入的總和是其當月的總工資。
崗位兄液工資計算公式:S=K×(1+N×Q)
S-崗位工資;K-職層工資基數;N-所在職層的職級數;Q-級差系數
正常畢業後進入事業單位,薪級一般是按照學歷進行定級的:大專畢業,薪級工資定5級;本科畢業,薪級工資定7級;碩士研究生,薪級工資定11級;博士研究生,薪級工資定位14級。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級的人員,薪級工資在每年的1月增加一個薪級等級。
而對於一些之前在其他單位工作,工作一定年限後才考入事業單位的人員,薪級的計算又不太一樣了,這個和每個地方的政策也有一定關系。
崗位工資
1.定義
指以崗位權利、責任、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技能、重要性(對產品關鍵度、質、量)、安全系數等評價要素確定的崗位系數為支付工資報酬的根據,工資多少以崗位為轉移,崗位成為發放工資的唯一或主要標準的一種工資支付制度。
2.形式
崗位效益工資制、崗位薪點工資制、崗位等級工資制。
3.決定因素
由「不同級別的崗位上的具體任職年限」和「套改年限」兩個信息確定。
任職年限——指從正式聘用到現崗位當年起根據實際聘任時間按年度累加計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適用這次工資制度改革)。
工資套改時——在相同等級崗位的任職年限可合並計算。
套改年限=工作年限+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
法律依據
《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三條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褲宴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
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羨純物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❷ 事業編十三個月工資怎麼算
事業編十三個月工資計算為:按照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支付,並不是全額的工資。事業單位第13個月工資規定具體為:
1、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所用的錢都是由財政撥款,這種單位的第十三個月工資也是由財政撥款;
2、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指一些非營利性機構(如醫療衛生機構),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13個月工資屬於人員費用,也是由財政撥款;
3、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支出全部由單位經營所得支出,所以,13個月工資也是單位自支。
事業編制和公務員的區別:
1、經費來源不一樣(公務員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有三種撥款方式);工作職責不一樣(公務員主要從事國家行政事務性工作,事業編人員主要從事社會公益性工作);用人方面不一樣(公務員的錄用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事業編人員的錄用參照國家勞動法有關規定);待遇福利不一樣(事業編人員比公務員有更大的靈活性)。
經費來源不一樣:公務員是行政編制,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分三種,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
2、待遇、地位不一樣:這點在很多地方都有體現,在體制內的行政或事業單位中,行政編制地位最高、待遇最好,這里所說的待遇包括工資、福利、升遷機會。而稀缺程度也是依次遞減,行政編制最少、最稀缺,事業編制多。這兩種編制很占資源。所以國家嚴格限制其數量。
3、職能職責不同:理論上,公務員是」依法行政「的;而事業單位的全稱是公益性事業單位,部分事業單位也有公共服務、行政的只能,部分其實是企業行政的,鑒於此事業編制也是這些職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18修訂)
第八十條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第八十一條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並將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
第八十二條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公務員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❸ 怎麼才算有事業編制
通過了人事部門組織的公招考試才是正式編制的,你已通過事業單位公招考試,已屬於事業編制人員的了。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三章 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
第八條
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第九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條
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
(3)事業編是怎麼算的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行業指導意見以及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根據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的原則,確定具體崗位,明確崗位等級,聘用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按照不低於國家規定的基本條件的要求聘用人員。對確有真才實學,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條件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破格聘用。
尚未實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的事業單位,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和《試行辦法》、本實施意見及行業指導意見的精神,抓緊進行崗位設置,實行聘用制度,組織崗位聘用。
已經實行聘用制度,簽訂聘用合同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試行辦法》、本實施意見及行業指導意見的要求,按照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對本單位現有人員確定不同等級的崗位,並變更合同相應的內容。
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組織崗位聘用並簽訂聘用合同的情況進行認定。對符合政策規定,完成規范的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的,根據所聘崗位確定崗位工資待遇。
各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使事業單位現有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照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
各地區、各部門和事業單位必須嚴格把握政策,不得違反規定突破現有的職務數額,不得突擊聘用人員,不得突擊聘用職務。要採取措施嚴格限制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中高等級崗位的設置。
事業單位首次進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崗位結構比例不得突破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準的結構比例的,應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
尚未達到核準的結構比例的,要嚴格控制崗位聘用數量,根據事業發展要求和人員隊伍狀況等情況逐年逐步到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事業編制